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10章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 辞职 补选
第四十六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四十七条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
后续精彩内容,上QQ阅读APP免费读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登录订阅本章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