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特殊性及对策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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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和”的思想作为中华民族普遍具有的价值观念和理想追求,包括了和谐、和睦、和平、和善、祥和、中和等含义,蕴含着和以处众、和衷共济、政通人和、内外和顺等深刻的哲学思想和概念。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针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科学命题,社会各界,尤其是学术界对其给予了广泛关注,纷纷撰文讨论“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

胡锦涛《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中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胡锦涛同时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大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进行了简明扼要的阐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站在历史的高度对时代特征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所作出的重大决策,既顺应了世界文明的发展进程,又体现了我国社会的发展趋势,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地区总面积达300多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32.12%,总人口为9172万人,约占全国的8%,45个少数民族人口为1680万,占西北总人口的18.13%。特点:地广人稀、资源丰富,民族共处、文化多元,边疆地区、民族地区,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因陕西全省少数民族人口较少,所以,本课题所说的西北民族地区是指除陕西以外的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个省区。根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大基本特征,西北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少应该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民族关系融洽、民族区域自治法得到有效贯彻、各民族利益关系妥善协调、民族区域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民族区域内民族间和各社会阶层间能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社会安定有序、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处于平衡协调发展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而能为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

一 问题的提出

当今社会,世情、国情继续发生着深刻变化,我国经济发展也必将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综合判断国内外形势,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各种矛盾和问题。从国际看,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存在,西部民族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主要是:

一是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与民族间的发展差距同时并存,消除民族间的发展差距举步艰难。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与全国一样,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党和国家始终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实现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进步。但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果与改革开放导致的民族间的发展差距同时并存,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依然落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西部地方尤其是民族地区财力薄弱,公共服务能力低、科教文化落后、社会发育程度弱,离中央要求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仍有很大差距。仅从2008年西部地区人均财政收入来看,除内蒙古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2695.73元外,其他民族省份,人均财政收入均在1500元以下,贵州和西藏的人均财政收入均在1000元以下。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在经济总量、经济结构、财政能力、城镇化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水平、住房条件等各方面与东部平均水平仍存在巨大的差距,2009年,民族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5.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2.9%,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2.4%。东西差距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3;扩大为现在的1∶5,有的地方甚至为1∶7,贫富差距变大,伴随东西差距的拉大和物价的上涨,少数民族地区的财力捉襟见肘,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举步艰难。

二是城乡发展差距与民族发展差距不断扩大,乡村少数民族发展任重道远。少数民族地区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由来已久。一方面,随着中央政府行政制度、经济等制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推行和中央政府支援边疆建设及在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工业的努力,使许多汉族干部、知识分子、工人和农民迁入边疆民族地区,除农民从事垦殖农耕之外,其他内地汉族居住在城镇进行行政和经济工作,从而形成民族地区的城市和工厂里,汉族人口占多数,当地少数民族仍然在城市和工厂周边从事传统农牧业产业的局面。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地区的城市经济未能对周围地区发挥应有的辐射作用而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进而又形成了城市经济的产值远远高于农业经济产值,城市汉族经济收入远远高于周边少数民族收入的现象。“十一五”期间,国家重力解决三农问题,财政支农持续“升级”,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乡村民生建设得以不断完善。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乡村少数民族的扶贫开发、兴边富民、民主政治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三是国家的经济建设与移民社会事业问题同时并存,解决移民社会事业问题迫在眉睫。我国的少数民族居住区域广大,自然地理险要,自然环境脆弱,自然资源丰富。于地之广大而言,仅民族自治地方的土地总面积就达613.1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64%。于物之博大而言,我国众多的资源,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及重要的战略资源,主要分布在民族地区,可以说,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于地之位置而言,民族地区主要分布在我国大地势的第一及第二级台阶,从三面环抱神州大地,是我国重要的国防屏障。正是“地大物博,地理险要”,使民族地区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形成了诸如生态移民、库区移民、扶贫移民、开发移民、自发移民等种种移民工程。但是“十一五”时期,由于规划及规划的执行、决策及决策的执行等方面的失误或工作不到位,加之各地领导认识不足和官僚主义作风,使民族地区的移民不仅存在着与安置区民族的区域文化、价值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民族问题,而且还存在着安置区的交通、通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生计等诸多社会事业问题,移民问题已成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是一项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四是各民族友好交往与局部的不稳定因素同时并存,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仍需加强。“十一五”时期,我国各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政治交往上趋向平等,在经济交往上趋向繁荣,在文化交往上趋向深入,在社会交往上趋向活跃,在对外交往上趋向开放。民族交往的内容、民族交往的广度、民族交往的深度以及民族交往的效度上呈现出突飞猛进的态势。民族团结交往的先进事迹、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层出不穷。各民族友好交往的广泛性和频繁性日趋剧增。然而,近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宽松,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活动频繁,在“新疆和西藏部分地区,又频频出现分裂主义分子的活动。解放初期因搞分裂活动不得人心的叛逃国外的伊沙集团和达赖集团,与国内民族地区的分裂主义分子相勾结,借我国对外开放之机,以经贸、探亲、旅游等方式渗入国内;西方反华势力为达到和平演变的目的,也利用我国的民族、宗教、人权等大做文章,刺激了一些不明真相的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主义情绪,他们在部分民族地区散发传单,张贴标语,宣扬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泛大高丽思想,攻击党和政府的领导,攻击改革开放方针政策,蓄意制造分裂舆论,甚至结成反动分裂组织,实施爆炸等恐怖活动”许宪隆:《论改革开放后民族关系的动向与对策》,《黑龙江民族丛刊》1997年第1期。。此外,通过制毒贩毒、制枪贩枪等犯罪为诱因的民族交往也对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

五是基础设施的落后性与经济发展的快速性同时并存,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艰巨。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水利水电业等基础设施的发展是打破封闭、开阔视野、加强与其他地区经济文化交流、缩小交易成本、调整产业结构、消除贫困、改善环境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十一五”以来,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由于历史、地域、区位等原因,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跟不上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近五年来,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虽然滞后于东中部地区,但是随着国家各项政策的落实,民族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每年均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高于全国平均增速,并且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经济社会趋于良性发展态势。然而,民族地区信息化建设滞后、办公自动化程度不高、网络建设不完善,许多地区还有信号盲点,每平方公里拥有铁路的长度、等级公路和等外公路、每万人拥有的城市自来水管长度、城市供气管道总长度及城市下水管道总长度、每人拥有的市政工程铺装道路面积、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等均低于东中部地区,也不能适应经济快速发展中的民族地区。落后的基础设施仍然是影响外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进入和留住人才的主要原因。然而,民族地区大多地处偏远地区,自然地理条件复杂,自然屏障重重,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六是社会公共事业需求的迫切性与供给的短缺性同时并存,基本公共服务事业均等化问题亟待改善。发展民族地区公益性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内容。近五年来,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仍存在着投入力度不大、投入方式不完善、资源使用效率不高、公共服务不到位、民族文化产业没有规划、没有繁荣发展等突出问题。民族地区电视录编播音设备老化,广播、电视设施比较落后,经费不足,专业人才缺乏,自办节目质量不高。广播、电视盲点多,覆盖率低,一部分农牧民依然存在听不到、看不到现象,即便能收视,一部分农牧民依然存在听不懂、看不懂广播电视以及读书看报难现象,公共文化服务和精神食粮短缺。无奈的农牧民随即收听收看“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英国“BBC”等海外媒体节目,对当地的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图书馆、文化馆危房严重,设备奇缺,无经费购置图书,导致每年购书、订报很少,没有发挥图书馆的应有作用。乡镇文化站因经费和专干编制等条件制约,工资等待遇不能落实,大部分文化站已停止活动,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出现新的空白点。城乡电影市场逐步萎缩,尤其是农牧区电影放映设备老化破损,使影视译制工作陷入困境。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各民族优秀文化的挖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科技体制缺乏系统性,基层科技机构断裂,区域创新极其艰难。畜草虫、鼠害现象死灰复燃,人工草场建设步履艰难,草场沙化现象日趋严重,牲畜品种改良停止不前,畜牧科技设施难以布置,科技兴农已变得越来越渺茫。教育目标远离民族地区实际,学生很难树立为民族地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远大理想;教学内容不切实际,很难适应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教育体系单一,专业结构单调,很难满足民族地区社会多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民族地区医疗卫生网点少、设施陈旧、设备老化、医疗卫生人才短缺,成为我国传染病、地方病、艾滋病、寄生虫病等的多发地区。特别是广大农牧区医疗卫生底子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管理服务网络尚不完善,服务功能落后,仍有个别领域存在制度空白,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民族地区文化事业、教育事业、科技事业、医疗卫生事业、社会保障事业等公共社会事业亟待加强建设。

七是生态环境的治理与恶化同时并存,生态保护极其艰难。“十一五”时期,国家大力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了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在“十一五”规划确定的22个限制开发区域,有19个在民族地区,占86.4%。同时,国家还实施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大工程,推进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以及塔里木河等江河流域的治理工作,启动实施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这些工程和措施的实施,使民族地区局部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但是,民族地区处在我国地貌轮廓的第一台级和第二台级,自然环境极为恶劣,生态环境极其脆弱。青藏高原平均海拔高达4000米左右,面积约230万平方公里,占民族地区总面积的36.8%。境内高山林立,冰川覆盖面积达5.7万平方公里,湖泊众多,气候严寒,空气稀薄。第二级阶梯上的塔里木盆地、内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的北部边缘部分以及受干旱影响而形成我国的十二大沙漠(塔克拉玛干沙漠、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巴丹吉林沙漠、腾格里沙漠、柴达木沙漠、库姆塔格沙漠、库布齐沙漠乌兰布和沙漠、毛乌素沙地、浑善达克沙地、科尔沁沙地、呼伦贝尔沙地等)。沙漠面积为260万平方公里。云贵高原受湿热气候和岩溶的作用下,形成了典型的喀斯特地貌。民族地区又是我国众多江河之发源地,大江大河从这里奔流而下,哺育出悠久灿烂的中华文明,对我国的生态平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治理民族地区的草地沙漠化、荒漠化、土地石漠化、水土流失的状况和预防自然灾害频发等问题依然是我国生态治理中的重中之重。

八是现代产业和传统产业,产业升级和产业转型同时并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并肩重负。我国民族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自然环境条件不同、文化层次类型不同,吸收周围先进文化的能力、生产方式转型的开发程度、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也不同。民族地区的产业发展形成了现代产业和传统产业并存的局面。“十一五”时期,国家通过“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行使原则,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产业,使民族地区的产业发展逐步实现特色化、低碳化和绿色化。变过去的“强制变迁”、“计划变迁”为“引导变迁”、“自愿变迁”及“自然变迁”,促使民族地区传统产业的升级和现代产业的转型。但是由于存在地理、文化、发展等方面的差异,民族地区的产业一方面是有些民族地区的发展呈现出现代工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特色农产品及加工、现代服务业等现代化产业集群的发展态势,另一方面是有些民族地区的产业发展仍停留在“二牛抬杠”、靠天吃饭、手工劳作等历史传统产业的阶段。即便是现代产业集群的发展也没有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首要着力点,更没有发展循环经济的措施,也没有推广低碳技术的措施,实际上走的是一条不可持续发展之路。因此,“十二五”时期,民族地区依然并肩双挑传统产业升级和现代产业转型,创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体制环境,促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任。

九是自然资源的富集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低下同时并存,公平分配自然资源刻不容缓。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自然资源丰富,拥有全国94%的草原面积,38.4%的森林面积,52.5%的水能蕴藏量,拥有90%以上的汞、锡、锰、钾盐、镁、铬矿,80%以上的云母、天然气资源和多种动植物资源以及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等。真可谓要什么,有什么。然而,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视区位优势地区发展,轻视偏远落后地区发展;重视政府计划,轻视市场导向;重视资源开发,轻视环境保护;重视物质发展,轻视社会公平。这种经济发展模式,不仅使少数民族地区的农牧民难以从中受益,而且还要承受资源开发导致的生态恶劣的代价,加剧了少数民族的边缘化程度;不仅不能缩小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以及区域内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会人群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反而由于经济结构不协调不合理,整体社会经济效益不高,导致人民生活水平难以有效提高。资源在民族地区,效益在东部地区已经成为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的主要因素和社会不稳定的主要焦点。因此,建立以政府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自然资源公平分配制度和自然资源公平分配机制,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必由之路。

十是“当家做主型人才”的相对过剩和“发家致富型人才”的相对短缺同时并存,培养“发家致富型人才”已为当务之急。少数民族人才是民族地区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民族地区综合社会经济实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民族地区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不仅人才总量相对不足,而且人才结构尚待进一步优化。以新疆为例,在总量上,止2007年底,新疆总人口有2095.19万人,少数民族人口有1271.26万人,占新疆人口总数的60.7%,而少数民族人才队伍人数有89.5万人,占全区人才队伍总数的45.39%。其中,少数民族党政人才6.7万人,占7.48%;少数民族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85万人,占3.18%;少数民族企事业经营管理人才4.8万人,占5.36%;少数民族高技能人才4.2万人,占4.69%。如果按照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的比例和人口比例相当的要求,新疆少数民族人才队伍总体上存在总量不足、比例偏低的问题。在专业结构上,全区事业单位有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284535人。其中,教育、卫生两类人员具有196010人,占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68.88%,而工程、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只占到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6.08%和8.32%。参见葛丰交、刘彤《新疆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新疆社会论坛》2010年第4期。经济和工程技术类,特别是金融、保险、电子、证券、生物工程、新材料及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实用人才严重短缺。因此,采取各种手段和方式,帮助民族地区培养更多的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大力开展少数民族各类人才的培训工作,加大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大胆开发和使用较为突出的少数民族人才,实现人才培养从“当家做主型人才”向“发家致富型人才”的历史性跨越,是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保证。

因此,西北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进一步促进我国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政治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巩固和发展我国新型的民族观,促进我国各民族共同发展与繁荣,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二 理论综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来,学者们结合民族地区的实际状况,围绕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展开深入探讨,提出了许多有学术价值的观点并且取得了一定阶段性的成果。

(一)关于和谐社会的含义问题

对于和谐社会内涵的理解,学术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理解主要是关注社会内部的协调,而广义的含义是指,社会同一切与自身相关的事情保持一种协调状态,包括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协调,社会同经济之间的协调,社会同政治之间的协调,社会同文化之间的协调。但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理解,每个人的侧重面有所不同。从广义上说,郝建国在《党建研究》(2005年第1期)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应特指我国社会内部关系。其内涵包括四个方面: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利益关系协调的社会。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成员和睦相处的社会。高一飞在“中国法院网”认为,和谐社会是和而不同的社会。具体体现为: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国家可以存在不同社会制度和经济形式的社会。不同社会制度,就是在一个国家的前提下,可以存在不同形式的政治制度。一国两制就是这种不同的具体表现。不同的经济形式,就是允许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发展。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能够听取不同声音的社会。人民有表达不同声音的自由即言论自由,这是文明社会其他一切权利和自由的前提和基础。公民有批评政府机构及其官员的权力。新闻自由是言论自由在现代社会的一种重要形式,为了保护新闻工作者使用合法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应当尽快制定新闻法。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能够容纳不同价值观念的社会。邓伟志在《学习时报》(第268期)认为,“和谐社会”的内涵包括四个方面:1.和谐社会是社会资源兼容共生的社会。民族、宗教、党派、阶层是国家重要的社会资源。这些社会资源之间固然有这样那样的差异,但是它们都是共存、共生于一个社会之中。和谐社会应当是各类社会资源互相促进而又互相制衡的经纬交织的公民社会。2.和谐社会是社会结构合理的社会。所谓“合理”,是说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也就是子系统之间有一个比较匀称、比较均衡、比较稳定的关系。3.和谐社会是行为规范的社会。4.和谐社会是社会运筹得当的社会。所谓“社会运筹”,就是书本上常用的“社会整合”。意思是说在调节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利益时,运调自如,运筹决胜。手段不仅多样,而且高明、灵活,互相衔接、互相配合、互相依存、相得益彰,而不是互相抵消,彼此扯皮。从狭义上说,汪玉凯在“中国改革论坛”上指出,和谐社会就是基于法律框架和道德约束,以人为中心的人、自然与社会的协调统一。这个定义至少包含三层含义:第一,和谐社会是以人为中心的。即整个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好,内涵也好,都是以人为中心的。第二,和谐社会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道德约束来实现的,这两者缺一不可。第三,和谐社会的实现程度直接反映着一定时期公共治理的水平和能力。实际上我们看到,和谐是一个过程,我们现在看中国历史上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应该说是那个时代和谐社会的象征。按照以上理解,他认为这个概念至少应该包括三方面内容:首先,人和自然的和谐。人和自然的和谐主要指崇尚自然规律;爱护、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以及人类要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资源,而不能过度地掠夺资源、破坏资源。其次,是人与社会的和谐。这里主要包括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发展,也可以理解为不同利益主体的冲突化解机制。应该承认,任何社会不可能没有利益冲突,但是这个社会有没有化解利益冲突的有效机制,这个非常关键。社会成员之间的和谐以及作为社会成员个体自身的和谐,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人的精神愉悦。最后,是公共治理的和谐。这又包括以下几个层面:一是政策、市场、第三部门,这三者之间的协调和配合。二是政府与公民的合作。三是社会公平以及政策管理所必须体现出的正义。

胡锦涛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因此,西北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民主政治状况、多元文化特征是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要的特殊性影响因素。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来看,民族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长期以来存在着的三大发展差距,即经济发展差距(地区人均GDP发展差距、城乡收入差距、城乡公共服务发展差距)、人类发展差距(医疗卫生差距、生活水平差距、生活质量差距)和知识发展差距(教育差距、信息差距、技术差距、文化差距);从民主政治来看,民族区域自治是主要的特殊性影响因素,需要厘清国家治理和民族制度安排的关系、民族自治和民族共治等关系。另外,一些西部贫困民族地区的群众缺乏社区民主参与权、社区信息和社会信息知情权、表达个人意愿的公民权、保持本民族传统的文化权等。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解决好贫困地区各民族群众的民主权利问题。从多元文化特征来看,民族地区的族际差异、宗教信仰、语言文字、民俗习惯、经济文化类型等多民族文化特性决定了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复杂性。另外,西部民族地区还有“少”(少数民族地区)、“边”(西部边疆地区)、“穷”(欠发达地区)、“弱”(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富”(自然资源富集地区)的不同于其他地区的基本区情。以上种种特殊性从某种角度看,也正是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同于其他地区的复杂因素,只有对其特殊性有了充分的认识,我们才能因地制宜、因民族制宜,找出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二)关于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问题

在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做好民族工作的主要内容与重要任务。理论界一致认为在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所面临的问题中,除了遇到与其他地区一样带有普遍性和一般性的问题外,民族地区还面临着一些特殊性。

刘荣、张文政刘荣、张文政:《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问题与对策思考》,《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等在研究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问题中指出,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紧迫性,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尤为突出;文化教育事业比较落后,民族和宗教问题相互影响,影响社会和谐发展。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要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决策,即通过一些生态恢复工程的实施,改善人与自然关系;通过有秩序的劳动力输入统筹城乡发展,提高乡村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时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梁代生梁代生:《少数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以青海为例对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探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6年第6期。通过对青海民族地区和谐社会进行分析,认为少数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特殊性,主要体现为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特殊的民族宗教背景、经济欠发达、文化、教育、科技相对落后、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特殊的生态、资源、能源和环境等因素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一定影响,也体现出其特殊性所在。孙懿孙懿:《试论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满族研究》2007年第4期。在其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关研究中认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牢固的历史和现实基础,以及现实需要,而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了民族地区内部社会、自然等众多方面因素的和谐,也包括了民族地区和国家、我国其他地区,以及民族地区之间关系的和谐。由于我国民族地区分布广泛,且各具不同的特点,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难以用一种或几种发展模式去进行规范。既要重视民族地区不同于其他地区特殊的多民族分布的特点,同时也不能够过于强调民族地区的民族特点。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来保障干部队伍的建设、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进步,从多方面构建西北民族地区的和谐社会。

王红武、杨玉春王红武、杨玉春:《试论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殊任务》,《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也认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着一系列特殊的问题和特殊的任务。因此必须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巩固发展和谐的民族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色音勿力吉色音勿力吉:《少数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几点思考》,《北方经济》2006年第12期。探讨了少数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认识基础、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并提出了少数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民族间和谐、人与法的和谐、社会与宗教的和谐、民族与宗教的和谐等途径实现。

赵才、邹逢佳赵才、邹逢佳:《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与构建和谐社会》,《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等认为,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相比,在地理区位、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文化发展、宗教信仰、自然条件等方面存在着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使民族地区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呈现出自己的特点。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不是简单地用现代生产方式代替各少数民族原有生产方式,用现代思想文化取代少数民族文化的过程,而是一个各民族原有生产方式、思想文化现代化的发展过程。

综上所述,各位学者均认为少数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问题很多,涉及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特殊民族文化及宗教背景等各方面,恰恰体现了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特殊性,也体现出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

(三)关于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在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几个涉及民族地区全局的重大关系,弄清和理顺这几个重要关系,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

一是科学发展观与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

周铁海周铁海:《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年第10期。认为,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对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产生着负面影响,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民族地区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吴秀永吴秀永:《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当代广西》2007年第16期。也认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其特殊性,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主要表现为经济发展落后,与东部沿海地区有着很大差距,因此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积极发展经济,通过可持续发展方式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是民族团结与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

李丽萍李丽萍:《民族团结是构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认为,民族团结是构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重要资源、政治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保证。

三是扶贫开发与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

杨东萱杨东萱:《西南边境民族地区扶贫与和谐社会建设——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为个案》,《经济问题探索》2010年第8期。的研究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为个案,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视角分析了边境民族地区贫困的表现形式,阐述了与构建边境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相协调的扶贫体制机制。提出对边境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四是人才发展与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

赵丽赵丽:《少数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与人才发展》,《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认为,人才的发展是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是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张亚雄张亚雄:《以科学人才观引导少数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云南财政与经济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也提出当前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滞后,归根到底是由于人才开发的滞后、人才队伍建设的滞后。因此,要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与繁荣,努力构建少数民族地区的和谐社会。

张西爱、李永才张西爱、李永才:《建设和谐社会,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教育不容忽视》,《教育探索》2009年第2期。也认为,和谐教育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奠基工程,要建设和谐社会就要和谐发展教育。提出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农村教育等措施来促进民族教育的和谐发展。

五是生态环境与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

于磊于磊:《保护和建设民族地区生态与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黑龙江民族丛刊》(双月刊)2005年第5期。指出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民族地区保持其经济和社会其他方面持续、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较为严重的破坏,极大地影响了民族地区整体和谐社会的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已经成为民族地区发展所必需解决的战略性问题。只有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切实加强保护和建设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才能够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

罗凤燕罗凤燕:《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呼喊生态经济》,《学术论坛》2007年第8期。提出加快发展是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认为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民族地区的大发展面临着严重的生态危机,如果不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将会阻碍经济的良性发展。反思中外各历史时期对落后地区的开发,其结论为:民族地区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因此,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是促进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最根本的切入点。

六是民族关系与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

付江红付江红:《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之我见》,《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指出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立足于民族地区至今依然比较落后的客观现状。通过加快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尊重民族地区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正确处理民族地区人民内部矛盾,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才能实现民族地区人心稳定,社会和谐。

金炳镐金炳镐、常勇:《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与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黑龙江民族丛刊》2005年第4期。认为,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既是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又是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事关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的大局。

殷宏晖殷宏晖:《发展和谐民族关系与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新疆社科论坛》2006年第4期。提出和谐的民族关系既是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内容,又是其要实现的最终目标;保障各民族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实现社会公平、社会和谐;树立“三个离不开”观念,实现各民族友爱合作、社会团结和睦;加强各民族互助互利,实现社会对口支援、互动共进;在国际舞台上继续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抵抗外来不良冲击和影响。

七是文化认同与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

陈世林、陈为智陈世林、陈为智:《文化认同与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年第6期。认为,文化认同是边疆民族地区建设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的关键要素。文化认同关系着边疆民族地区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构建,对优秀民族文化的弘扬关系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局。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认同具有复杂性、多层次性特点,而与民族文化认同相联系的各民族传统文化,对现代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裂痕又具有修复与整合的功能,文化认同的深层次结构有助于促进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繁荣。

邱仁富邱仁富、黄骏:《论多元文化视域下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9期。提出和谐社会是一个多样性文化共生发展的社会。多样性文化共生发展是和谐社会的本质体现,也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然而多元文化是一把双刃剑,给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注入新的血液的同时也附着一些不确定因素;文化和谐是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推进多样性文化与主导性文化的和谐发展是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路径选择。

八是现代化与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

曾国良曾国良:《西部民族地区的现代化与和谐社会构建》,《贵州民族研究》2006年第6期。认为,西部民族地区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存在着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不平衡、人与自然关系失衡等障碍。他提出西部民族地区发展的关键在于实现现代化,排除障碍,在更大的空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九是民族问题与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

范生姣范生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处理民族问题》,《贵州民族研究》2007年第4期。认为,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解决好民族问题,就要全面把握当前我国民族问题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民族方面各种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民族和谐的基础。

十是民族经济与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

王泳兴王泳兴:《西部民族地区民族贸易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研究》,《科技与管理》2009年第5期。从西部民族地区民族贸易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互动影响入手,针对如何协调民族贸易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卢世菊卢世菊:《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研究》,《贵州民族研究》2006年第2期。认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乡村旅游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积极作用,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应把握好乡村旅游的开发原则,探索其开发的有效途径,实现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的经济发展与全面和谐。

(四)关于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径选择问题

还有一些学者针对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路径。如蔡文浩蔡文浩:《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商业路径研究》,《社科纵横》2009年第10期。通过研究认为,民族地区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社会利益关系的分配上,提出了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应遵循政府提供第一推动力、进行具体商业制度创新、培育和普及商品意识、结合城市化和小城镇建立商品市场、发展市场中介组织,最终形成包括商品市场、要素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市场体系的商业路径。陈冬红等陈冬红、许芬、李霞:《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再思考》,《青海社会科学》2010年第4期。在对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现状分析考察的基础上,进一步剖析了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我国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路径选择。

(五)关于对现阶段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评价问题

有些学者通过实证分析方法,对现阶段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建设情况给予评价。如王丽红等王丽红、骆华松、李均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社会评价——以德宏州为例》,《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10年第1期。的研究结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社会发展状况,以德宏州为例,建立了由经济水平、社会结构、社会稳定、社会管理与服务、生活质量、民族发展环境6项一级指标和27项二级指标组成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社会评价体系指标体系。采用专家评分法对和谐指标赋权,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德宏州和谐度进行了评价,得出德宏州和谐度为591634,处于“比较和谐”阶段,离“非常和谐”有很大距离。

三 研究意义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不仅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而且对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是马克思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是无产阶级政党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纲领,也是我们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使我国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念深入人心。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可以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巩固和发展我国新型的民族关系。坚持公平正义,是我国各族人民以国家主人的身份参与国家和地区事务管理的前提,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基础。因为在国家和地区事务管理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取得社会各个阶层的共识、认同、支持,才能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受益并取得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广泛支持和接纳,才能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只有结成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密切合作的自愿联合,才能使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国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党和国家用来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体现的基本内涵,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这一基本内涵的制度保证,就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理念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一致的,是为了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和发展繁荣。在新的历史阶段,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不断完善,为解决民族问题,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繁荣提供制度保障。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民主政治建设。和谐社会说到底就是要充分实行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即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就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独立人格和民主权利,尊重并维护公众的社会知情权、社会参与权、意志表达权及民主监督权,在民主得到充分发扬的基础上,使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就是要有效解决地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确保社会的稳定团结;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

(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民族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加快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核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对落后是产生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原因。因此,2005年5月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解决民族地区的困难和问题,缩小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距,归根到底要靠发展经济。要切实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党和政府在民族地区加强道路、通信、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搞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大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力度、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和文化事业、加强卫生工作,努力解决民族地区缺医少药和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支持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支持民族地区普及科学知识,推广使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等方面措施的贯彻和落实,必将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更加和谐,促进我国各民族共同发展与繁荣。

四 本课题的难点

本课题表面上看,是研究西北民族地区的和谐社会问题,而实质上研究西北民族地区的不和谐问题,即现阶段如何消除民族地区不和谐因素,从而使西北民族地区走上和谐发展的道路。然而,从现阶段看,西北民族地区的不和谐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人和社会的和谐相处;人和人的和谐相处;人和组织的和谐相处;人自身内部各要素的和谐相处。而人和人的和谐相处,又主要包括党和人民的和谐相处、干部和群众的和谐相处、党员干部之间的和谐相处、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个人和他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民族之间的和谐相处、代际之间的和谐相处,与之相关的还有城乡和谐、区域和谐等,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因此,如何把握西北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度”,确实有一定的难度。

本课题从表面上看,是研究西北民族地区的社会问题,而实际上更多涉及政治问题,如“三股势力”问题、“反分裂”问题等,这些问题又是社会敏感的问题,课题组无论采取何种手段、何种方法都难于有效地获得令人信服的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而政府机关所掌握的资料又由于保密的原因,难于获得第二手资料。因此,本课题在资料的可得性上也有一定的难度。

五 本课题的研究思路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只有遵循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对其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建设,才有可能实现。因此,着眼于长远的考虑,本课题首先确定了西北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殊性,即通过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性、自然地理环境的特殊性、多元文化的特殊性、民族关系的特殊性、知识发展的特殊性等,来找寻西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不和谐的症结;其次,分析了西北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障碍因素或问题,通过障碍因素或问题的找寻,求解西北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再次,通过研究西北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障碍因素或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最后,根据西北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殊性、障碍因素以及在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体系和指导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因地制宜、因民族制宜的较为可行的对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