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十三行历史街区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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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护历史街区已成为世界公理

在我们中国,要完整地保护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已经是十分困难的事情,而且很早就已不可能了。尽管此后努力保护一些名城的历史街区,让历史街区勉强保留一些名城的历史风味,多少唤起人们对整个城市的历史记忆,但许多历史街区依然难逃被推土机推掉的噩运《推土机推走中国文化遗产》,英国《金融时报》2007年6月20日。,能留存下来的实在弥足珍贵。

一 全球信奉的国际公约

城市历史街区集中了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这些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保护文化遗产不仅是每个国家的重要职责,同时也是国际社会的共同义务。历史是根,文化是魂。城市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又是社会经济的文化景观。历史文化是城市过去的记忆,也是未来的展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延续历史文脉,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罗哲文先生曾归纳文物古迹有三个价值和五个作用。三个价值,即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五个作用,即作为研究历史科学的实物例证,激发民众的爱国热情和增加民族自信心,新建筑设计和新艺术创造的重要借鉴,文化游憩的好场所,发展旅游的重要基础。

《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指出:“历史地区及其环境应被视为不可替代的世界遗产的组成部分。其所在国政府和公民应把保护该遗产,并使之与我们时代的社会生活融为一体作为自己的义务。”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具有社会、历史和实用三方面的普遍价值,是世界各国城市建设的战略发展方向,是城市发展文化观光产业的需要。历史地区的保护意义不仅仅在于保护城市历史发展的轨迹、保留城市的记忆,明确城市怎么来的问题,还是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契机,可以解决城市往哪里去的问题。

二 遗产保护的艰难历程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进步、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人们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认识是一个逐渐提高的过程。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经历了从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到保护历史城区及其自然与人工环境的过程。内容越来越丰富,内涵也越来越广泛。

欧洲现代意义上的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是从20世纪开始的,随着城市建设的扩展,加深了人们对历史文化保护的意识,公众的广泛参与推动了轰轰烈烈的历史保护运动;与此同时,各个国家也纷纷通过立法保护历史建筑和城市遗产。

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通过了第一个获得国际公认的城市规划纲领性文件——《雅典宪章》,其中就提及保护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1964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威尼斯召开的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颁布了著名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威尼斯宪章》),它提出了文物古迹保护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方法。同时也指出了保护城市环境的重要性,但其出发点还是针对文物古迹、古建筑群和古遗址。《威尼斯宪章》的制定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标志着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观念和研究方法日趋成熟。

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在巴黎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提出了一种崭新的概念,开辟了保护领域的新天地,肯定了属于全人类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存在,各国政府和人民只是世界自然和文化史上一切伟大遗产的托管者。

1976年通过的《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指出:史前遗址、历史城镇、老城区、老村庄、老村落以及相应的建筑群,都是保护的对象,并不是什么“三旧”、“四旧”的东西一拆了之。同样的历史遗存,国外称“老”,国内称“旧”,一字之别,鲜明地映射出不同的认识水平、态度和政策。

1987年通过的《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简称《华盛顿宪章》)是继《威尼斯宪章》之后的一个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国际文件。它们将历史文化保护从文物古迹保护拓展到历史地段、历史街区和历史园林,并强调历史文化保护必须与社会发展相结合,保护工作与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密切相关。

当今,文物、文化遗产的概念得到了拓展。保护的对象从过去的宫殿等延伸到普通的民居、商业生产用房。保护的深度从登记准文物到一般文物古迹,从国家文物到世界遗产都在保护的视野内。文物、文化遗产时间的上下限从远古一直延续到当代。保护的方式从静态到动态、从政府到全民、从孤立的保护到整体的保护、从固态保护到活态保护、从封闭型到开放型、从精英保护到大众自觉保护……从而将保护工作提高到了更为科学的阶段。

综上所述,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经历了长期的发展与演进过程。从保护可供人们欣赏的艺术品,到保护各种作为社会、文化发展的历史建筑与环境,进而保护与人们当前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历史环境地区;从保护物质实体发展到保护非物质形态的城市传统文化,从保护对象、保护范围、保护方法上都有了新的突破。

三 历史街区的保护原则

城市,特别是文化名城,保护历史街区应细化为以下六方面的内容:街区建筑的保护、街道格局的保护、建筑高度与尺度的控制、基础设施的改善、居住人口及居住方式的调整、街区功能及性质的调整。阮仪三、王景惠、王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

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在上述的几个国际文件中均有涉及。《威尼斯宪章》提出:“各个时代为古迹建筑物所做的正当贡献必须予以尊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阮仪三先生总结出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原真性(Authenticity),又译原生性、真实性、确实性、可靠性。要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原先的本来的真实的历史原物,要保护它所遗存的全部历史信息,整治要坚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原则。维修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修补要用原材料、原工艺、按原式原样,以求表达历史本来面目。反对将“旧貌”换“时髦”,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

整体性 一个历史文化遗存连同其环境一起存在,保护不仅是保护其本身,还要保护其周围的空间形态、环境要素。对于城市、街区、地段、景区、景点要保护其整体空间环境,这样才能体现出历史风貌。整体性还包括文化内涵所形成的种种要素,如街区就应该包括居民的生活活动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物质道具及其空间环境要素。

可读性 历史遗物总会留下历史的印痕,我们可以直接读取它的“历史年轮”。可读性就是在它的文化景观上可以读出它的历史内容,读出有感知力的人文故事,就是要承认不同时期留下的痕迹,不要单纯按现代人的想法去规划它。大片拆迁和大片重建就不符合可读性的原则。到广州十三行历史街区旅游,其目的就是能读到广州海上丝绸之路上的“外贸史”,能体验到名城的“商埠文化魅力”,感受到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名气”。

可持续性 保护历史遗存是长期的事业,不能急于求成。不是什么“旧城区”都要拔掉,不是什么“危旧房”都要推倒,不是什么“旧厂房”都要拆去,不是什么“旧村镇”都要重建。这是一种破坏性政策和行为,是一种错误的发展模式和动机。

国内外的实例,足够我们学习借鉴。成都的宽窄子巷通过复兴改造,使一个衰落的社区变成了繁华的休闲观览旅游区。苏州平江历史街区不仅对界区内的历史建筑实现了整体保护,而且还对该区8000多户居民的生活习惯进行了保护,使历史街区实现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