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成功&生存法则(《哈佛商业评论》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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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并购必读

M&A: The One Thing You Need To Get Right

罗杰·马丁(Roger L. Martin)| 文

刘铮筝 | 译 王晨| 校 钮键军 | 编辑

多数并购都以失败告终,原因在于收购方的索取姿态,本文给出了让并购成功的四条建议:做成长资本的明智提供者;成为更好的管理监督者;转移宝贵技能以及分享宝贵能力。

融界在2015年又破并购纪录,其交易价值让2007年创下的前纪录相形见绌,再之前并购交易达到峰值出现在1999年。这可能不是什么好消息。如同已故歌手普林斯(Prince)唱的那样,我们正像现在如同在1999年和2007年那样,寻欢作乐。但任性一场之后,无论是2000到2002年,还是2008到2009年,都没有什么好结果。

现在断言这些新交易的成败为时尚早。但大溃败似乎还在迅速蔓延,而且其形式并未改变。2015年微软从账面上注销了手机业务96%的价值,这项业务在2014年刚从诺基亚手中以79亿美元收购而来。2014年,谷歌以29亿美元脱手了在2012年花125亿美元收购的摩托罗拉手机业务。惠普也从以111亿美元购得的软件公司Autonomy中,减记了88亿美元。2011年,新闻集团(News Corporation)出手MySpace只得到了3500万美元,而6年前收购MySpace时足足花了5.8亿美元。

当然,确实也有成功的并购。1997年价值4.04亿美元(现在看来只是一笔小交易)的NeXT收购案,不仅拯救了苹果,也为企业发展史上最高的股东价值累积做好铺垫。2005年的5000万美元安卓收购案,让谷歌占据了世界上最重要产品市场之一——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的最大份额。在1951年到1996年间,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滚动收购了保险公司GEICO,为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资产打下了坚实基础。但以上成功只是例外,几乎所有研究证明了一条定律:并购是博傻游戏,70%到90%的并购都以惨败收场。

并购是博傻游戏,70%-90%的并购都惨败收场。

怎么会这样?答案简单得出奇:如果公司只关心自己能从收购中得到什么,而不关心在收购中可以给予什么,收购就很难成功。这一观点与亚当·格兰特(Adam Grant)的见解不谋而合。在他的《奉献与和索取:通向成功的变革之路》(Give and Take)一书中,格兰特提出:在人际关系中更乐于付出而非索取的人,最终比那些一心最大限度巩固自己地位的人收获更多。

例如,当公司通过收购进入了诱人的市场,通常处于“索取”模式。上述所有失败收购就属于此类情况。微软和谷歌希望进入智能手机硬件市场;惠普希望进入企业搜索和数据分析领域;新闻集团希望进入社交网络。当买方处于索取模式,卖方就会抬价,从而从交易中提取所有未来的累积价值,当交易中还有另一位潜在买家时更是如此。

微软、谷歌、惠普和新闻集团花天价进行收购,以至于收购本身很难获得资本回报。更何况没有一家公司了解它们进入的新市场,导致收购最终失败。其他基于索取模式,旨在进入新市场的收购还有:微软斥资12亿美元收购社交网络平台Yammer(收购价是该网络平台营收的40倍);雅虎斥资11亿美元收购Tumblr,(收购价是该社交网络营收的85倍)。尽管现在这些收购的结果还未见分晓,但很难想象,它们能在长期获得利好收益。

但如果你本身拥有能让被收购公司更具竞争力的要素,将会是另一番光景。只要收购本身或其他可能买主(理想情况)无法提供这一优势,从中获益的就将是你,而非卖方。买方可以利用4种方式提高收购目标的竞争力:做成长资本的明智提供者;成为更好的管理监督者;转移宝贵技能以及分享宝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