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发展与性别平等:历史、现实、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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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民间外交对妇女组织发展的影响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迅速融入了国际社会。国际社会对性别问题的关注通过各种外交活动影响了中国看待妇女问题和非政府组织的方式,从而对妇女组织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国际领域,以“联合国妇女十年”为起点,各国政府及国际社会开始普遍关注妇女问题。“妇女参与发展”在国际合作项目中被列为优先领域。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召开了一系列涉及社会与人口发展的国际会议,都专门提到妇女问题。尤其重要的是第四次世妇会通过的《行动纲领》和2000年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通过的《联合国千年宣言》,不仅为妇女发展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目标,还特别指出非政府组织在推进性别平等中承担的责任。在这些国际文件的框架下,中国妇女组织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和资源。

(一)经济援助的增加

经费问题是制约妇女组织发展的一大难题,对缺乏稳定资金来源的民间妇女组织来说尤为重要,因此,对妇女组织最直接的帮助莫过于国际机构的资金资助。1979年,全国妇联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开始合作,接受其经济援助。在1980年至1989年期间进行的三个周期的合作中,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向中国提供援助7756万美元。罗琼:《当代中国妇女》,第703页。此后,妇联先后与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加拿大国际发展署等合作开展妇女发展项目。根据全国妇联官网提供的资料,20世纪90年代以来与全国妇联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国际机构还有国际劳工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加拿大国际开发署、瑞典国际开发署、英国国际发展部、澳大利亚国际发展署、福特基金会、英国救助儿童会等。《全国妇联的国际合作项目概况》,中国妇女网,http://www.women.org.cn。从2000年到2006年,全国妇联执行各类国际合作项目近百个,执行资金1亿多元人民币,项目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妇女参政、扶贫、就业、教育、维权、卫生保健等诸多领域。《中国妇女民间外交大有作为》,2006年11月14日《中国妇女报》。由于妇联基层组织相对健全,有联系基层妇女的顺畅渠道,国际机构多把妇联作为理想的合作伙伴,这些国际资金援助为妇联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型民间妇女组织的发展则更得益于国际机构的资助。由于目前中国民间组织还无法从政府得到直接的资助,许多民间妇女组织通过开展国际合作项目,为组织争取经费。1995年以后,除国际机构、联合国系统增大了对非政府组织的资助力度外,发达国家的海外开发援助机构(ODA)和国际金融组织也开始关注中国非政府组织在发展项目中的作用,并为它们提供资金支持。邓国胜:《1995年以来中国NGO的变化与发展趋势》,王名编《中国非政府公共部门》,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第85页。1993年以来,几乎所有妇女研究中心都不同程度地接受过国际资助,开展项目运作。李小江:《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妇女研究与国际发展项目——兼谈本土资源和“本土化”问题》,《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例如,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在国际机构的资助下开通妇女热线;王凤仙、米晓琳:《NGO话语与民间妇女组织的自我认同》,《妇女研究论丛》2007年第11期。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在亚洲基金会的资助下开展了反家暴项目;西双版纳州妇女儿童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在英国儿童救助会的资助下建构了支持网络,张和清:《中国非政府组织的成长道路——以西双版纳州妇女儿童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为例》,《云南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等等。这些国际援助为民间妇女组织维持组织运作,开展正常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李小江指出,国际援助对一向处在学术边缘状态的妇女研究和经济来源有限的民间妇女组织来说是难得的好机会,使得“原来被人们看作是最封闭、最保守的妇女组织(全国妇联)和在学界中一直被人忽视的知识妇女与国际社会接轨最快”李小江:《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妇女研究与国际发展项目——兼谈本土资源和“本土化”问题》,《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二)组织理念的更新

在与国际机构和国际妇女研究界交往的过程中,一些新的理念,如“非政府组织”(NGO)、“社会性别”(gender)、“性别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性别统计”(gender statistics)、“性别预算”(gender budget)等,逐渐为中国妇女组织所了解,促进了组织的自我认同,并成为妇女组织开展工作的战略和工具。

在筹备第四次世妇会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的过程中,在国际机构和组织的资助下,中国妇女组织组团赴马尼拉参加了亚太地区非政府妇女组织磋商会和专题论坛,逐渐了解了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运行机制、关注热点和战略策略。《黄启璪在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上汇报参与国际性、区域性筹备活动情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重要文献汇编》,中国妇女出版社,1998,第65页。在国内,全国妇联举办了多期培训班,邀请国际专家介绍非政府组织论坛的性质、作用、特点等情况。这些都使非政府组织的概念传播开来,并对妇女组织的身份认同产生了相当大的作用。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创始人谢丽华和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的创始人高小贤都表示,这是她们第一次接触NGO的概念,并从此使其组织走上了NGO的发展道路。王凤仙、米晓琳:《NGO话语与民间妇女组织的自我认同》,《妇女研究论丛》2007年第11期。全国妇联则以非政府组织的身份获得了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获得这一地位的妇女组织可以非政府组织的身份参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召集的国际会议的咨商活动。此后一直以非政府组织身份活跃于国际舞台。

在妇女组织参与一系列国际活动的过程中,社会性别的概念得到了接受和传播。社会性别理论强调社会建构对生理性别的影响,指出社会制度、法律、价值观通过对性别的建构造成政治、文化、经济上的压迫,是造成性别问题的根源之一。这是一种看待性别问题的全新视角,对中国妇女组织产生了极大的启发。在1995年之前,中国仅有少数学者在学术研究的范围内使用这一概念。1995年世妇会通过的《行动纲领》大量使用“社会性别”的提法,提出各国政府都要把社会性别观点纳入所有政策和方案的制订,使这一概念进入主流话语。会后,各种妇女组织、媒体对社会性别概念展开讨论,使之逐渐清晰。如今,社会性别已成为被妇女组织广为接受的研究和行动视角。

在此基础上,性别主流化、性别敏感政策、性别预算、性别统计、性别与发展等一系列概念吸引了妇女组织越来越多的关注和研究,逐渐成为妇女组织开展工作必不可少的理念和工具。

(三)组织建设的加强

与欧美等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民间组织相比,绝大多数中国妇女组织仍处于初创或成长期。有的组织制度较成熟完备,有的只是松散的团体,甚至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稳定的资金来源。有的组织只是名义上成立,实际开展的活动很少。随着国际合作的增多,妇女组织自身的制度建设提上了议事日程。1999年7月,英国牛津大学中国研究所跨文化妇女研究中心举办了“中国妇女组织研讨会”,参会的中外代表各占一半。这是第一次外国学者主持讨论中国妇女组织的发展问题。仪缨:《不同的声音——一次别开生面的“中国妇女组织研讨会”》,《妇女研究论丛》1999年第3期。这次会议深入探讨了中国妇女组织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如组织的民主化建设、外来资金对组织的正负面影响等,大大促进了中国妇女组织对自身建设的反思。2004年,德国米索尔基金会资助六家中国民间妇女组织(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河南社区教育研究中心、云南西双版纳妇女儿童法律健康咨询中心),在北京召开“中国妇女NGO能力建设研讨会”,专门探讨了民间妇女组织的组织建设问题,如是否设立理事会,如何看待组织创始人的角色和作用,以及如何处理被资助组织与资助机构的关系等问题。从中不难看出民间外交对妇女组织制度建设的推动作用。

国际合作项目的增多,对妇女组织的能力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传统的妇联工作以组织动员、思想教育等号召式的工作模式为主,效果难以量化。而国际合作项目一般遵循项目化管理,有一整套投标、评标、监督、评估等机制,每个环节都需要一套完备的技术手段和部门设置为支撑。荣华:《项目化管理的模式及趋势——实现妇联组织现代化的途径及方法》,2005年9月27日《中国妇女报》。这种运作模式把软计划变成硬指标,让妇女工作变得易于量化,提高了效率,从而提高了妇女组织的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这也是“赋权”意识在国际援助中的一种体现。很多国际项目把组织能力建设作为重要的项目产出和评估目标,如全国妇联执行的联合国人口基金会“性别平等项目”,云南开展的温洛克“妇女能力建设与农村发展项目”,章立明:《妇女能力建设与妇女组织的可持续发展——以温洛克“妇女能力建设与农村发展”云南项目为例》,《中国社会导刊》2007年第8期。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在亚洲基金会的资助下开展的反家庭暴力项目高小贤:《扩大社会支持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反家庭暴力系列行动》,《中国妇运》2000年第7期。等,都有妇女组织能力建设的目标。经过国际项目合作的锻炼,妇女组织在寻找资金、整合资源、调查研究、社会倡导等方面的能力可以得到显著提高,进而推动了妇女组织的民主建设、社会资本积累和可持续发展。

(四)关注议题的拓展

在对外交往中,中国妇女组织关注的议题大大拓展。1995年,世妇会《行动纲领》提出了12个关切领域,如贫困、教育、卫生保健、参政、经济、暴力、国家机制、人权、环境、媒体等。这些领域被认为构成了提高妇女地位的主要障碍之所在。这一划定大大丰富了以往妇女组织关注的领域,并提升了妇女组织对某些问题的认识高度。

以针对妇女的暴力为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家庭暴力被认为是家庭私事而且较少发生。直到世妇会期间,主流的观点还认为中国的家庭暴力行为只占家庭比例的1%左右。《中美两国妇女状况之比较》,1995年9月11日《人民日报》。在参加各种国际会议的过程中,中国代表们看到了国际社会对这个问题的不同认识和做法,转变了对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的认识。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了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这是中国第一家专业从事妇女法律援助和研究的公益性民间组织。一些妇女组织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热线”和咨询、保护中心等机构。

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和世妇会带来了生殖健康的新理念。中国妇女组织发现,以往认为健康是医疗卫生部门的专门领域的观点是一个“性别盲点”。现在,妇女健康和人权紧密挂钩已成为各个妇女组织关注的焦点。妇女与传媒的关系也是以往被妇女工作者所忽视的。1995年中国政府提交的国家报告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中都没有相关方面的内容。受到世妇会的启示,妇女组织开始关注报刊、影视以及广告等传媒中的性别视角问题。一个专门检测媒体中性别歧视内容的妇女组织——首都女记协妇女传媒监测网络因此诞生。

此外,国际社会在妇女与贫困、妇女与环境、妇女的人权等问题上的认识,都对中国妇女组织产生了新的启发。妇女组织关注的领域得到大大扩展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