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崛起与东亚国际秩序的转型:共有利益的塑造与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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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理论缺失

现实主义、自由制度主义与建构主义的秩序观是有很大区别的。现实主义主张以权力分配的体系结构来塑造国际秩序,并由此决定自己的行为方式。自由制度主义则将国际体系的进程即制度条件视为建立国际秩序的基础,由此决定自己的行为方式。建构主义强调共有身份是国际秩序必要条件。

还需要更清楚地认识到,国际关系中“权力”的内涵也在变化。首先,在全球化条件下,权力经历着同时削弱和扩展的矛盾运动,这是潜在的国际秩序结构转型的征兆。超越边界的政治、经济、安全、社会、环境等问题,侵蚀了国内与国外事务、内部政治与外部政治、民族国家对主权的关注和国际思考之间的本来泾渭分明的界限。这似乎预示着国家权力的弱化。另一方面,当前的全球化与国家权力的转变相联系,国家的角色和功能,在全球化和区域化网络与体系的交叉处重新塑造、重构和重现,其结果也可能使国家权力获得前所未有的延伸和拓展,而这一点通常被忽视了。国家权力的损失、削弱或侵蚀的比喻,曲解了这种重构。因为它没有恰当定义国家权力的实质及其复杂的表现形式,它体现的不过是一种简单划一的零和权力观。后者特别无助于理解国家在当今全球化条件下所处的明显的矛盾地位。因为虽然全球化正在引发经济领域里国家市场关系的重组,但是国家与国际公共权威被深深牵扯到这个过程中。经济全球化绝不必然变成对国家权力的削弱。相反,它正在改变国家权力运用的条件。〔英〕提莫·邓恩、密切尔·考克斯、肯·布斯主编:《八十年危机——1919—1999年的国际关系》,第365页。

其次,权力资源大为丰富,不再局限于指硬实力或有形力量,还包括合法性、正当性或权威性等无形力量。知识、信息以及话语体系均可以预设为权力元素。因为知识的目的在于确证权力关系所代表的社会统治结构和秩序的合法性。因此权力制造知识,知识建构权力。这在后冷战时期更是如此。信息革命的蓬勃发展已经使它成为一个新的权力来源。在信息时代,国际政治的语境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包容性。信息已成为重要的国家的“权力资源”,信息的来源和发布都是权力的显示,争夺信息发布权和话语权已成为建立新的国际秩序的重要标尺。

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都以理性预期为原则设定其论述。根据理性预期选择原则,任何行为体都是理性的,即具有比较成本和收益的能力。一项行为的产生必然是收益大于成本的预期结果。作为国际关系行为主体的国家,被视为利己的理性行为体。于是国际关系的局面就是,在物质有形的无政府状态的制约下,作为国际关系行为主体的国家会分别进行理性选择,追求有形利益或权力,从而形成竞争、张力、冲突或合作,决定国际体系的内容。另一方面,从无政府主义状态的前提出发,自由主义认为国家经过理性选择,会希望通过与其他国家彼此的合作与互相依赖,实现双赢或多赢,让各方都能共存共荣,以保证各自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强调,国家通过理性选择愿意进一步建立机制或制度来体现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与相互依赖,而这些机制和制度所体现的权威会对行动体产生新的作用。国家间的合作与相互依赖,是国家通过理性选择的结果,是无政府状态这种客观现实前提制约下的产物。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现实主义与自由制度主义对于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合作的看法有显著的不同,但都有着强烈的偏向,一旦这种偏向形成,就自觉或不自觉地陷入了“排他”的误区,以己之长比他人之短。

就自由制度主义而言,那些运行良好的机制需要有以下功能:其一是促进负担共享。只有一些政府共同为集体目标作出努力时,才能带动他国政府这样做。其二是向各国政府提供信息。信息鼓励政府在其他可能采取单边行动的问题上进行合作。信息提示实质性共享利益之处,重要协议因此而产生。国际机制使得政府政策显得更可预测,因而更为可信。其三,有助于大国通过外交途径获得各种利益。精心设计的机制将问题汇聚在一系列规则之下,从而提供应对这些问题的某种秩序。〔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第352—353页。然而,至少有两点还需要说明:一是它掩盖了制度创建中的不平等性或霸权性;二是过分强调制度合作的稳定性,却忽视了制度内部酝酿的革命性。第二点与第一点密切相关,正是由于制度在初始时就有非平等性,使制度的效用降低,这都为制度的革命性埋下了变化的种子。

建构主义虽然超越物质结构而强调社会结构或观念结构的作用,但是它在分析时将对象的“初始相遇”设定为一张白纸,即相互并不存在任何敌意或善意,这种敌意或善意只是在两者的接触过程中建构形成的。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与对方接触之前并非如建构主义者所设想的那样是对对方“一无所知”。恰恰相反,两者都或多或少地对对方有某种成见、印象或预期。这种印象或许是先验的历史经验,或许是间接获得的知识,因此多多少少已经在心里潜意识地对对方形成了一定的看法,或者有了某种预期,而接触的过程即建构的过程,不过是对这种先验的知识进行验证或修正。更简单地说,相互建构的基础并非从零开始,而是有条件的。这恰好是建构主义者所忽视的关键点。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我们分析国际秩序的建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面对世界无限的变幻空间,三大国际关系范式在解释国际政治时虽然有其比较优势,但其局限性日益显现,它们在解释现实时均暴露出了明显的缺陷。

总的来看,现实主义强调力量消长的变化是导致国际秩序失衡的原因,因此从均势中寻求答案。但均势的追求与形成本身就是一个十分脆弱的、极可能导致不稳定的根源。现实主义的另一个缺陷是“它假定所有的国家都以同样的方式看待自己的利益,并以同样的方式行动。它简单地假定权力是理解国家行为的唯一出发点,但没有达到深入的理解”〔美〕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第15页。。实际上,国家除了根据权力之外,还根据许多其他东西来确定自己的利益。在制度主义看来,虽然可以尽量寻求国家之间的制度合作,但在国际秩序的转型期间进行制度建设困难甚大,费时费力。特别是大国或主要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将自身利益与区域利益相联系或结合,从而获得该地区中小国家的认同是一个严峻挑战。通常大国都想千方百计地将自身利益最大化,有时还出现牺牲别国利益以换取自身好处的情况。小国则担心成为大国争夺的棋子而不愿轻易妥协。建构主义虽然提出身份认同有助于维护秩序的稳定,但是这个认同更多的是一种远景,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宛如远水解不了近渴。加之,各个地区的状况迥异,即使同一地区内部也可能千差万别,寻求身份认同可能是力不从心。

因此需要通过新的范式来重新审视未来的国际秩序,这个新的范式就是共有利益。共有利益秩序理论的诞生不仅是复杂相互依赖的产物和国际共同诉求,还应该是跨越均势鸿沟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