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浙东遗民诗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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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南明遗民的群体特质

明末的中国,资本主义已经有萌芽的苗头,然在清军铁骑挥鞭南下之后,明王朝却节节败退,最终灭亡。当时故明的朝臣士子,尤其是南都确立后,多有“复仇”的愿望,甚至期待“明朝中兴”再现,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南明逐渐沦落,乃至最终接受了彻底失败的命运。时移世变的社会环境成就了明代遗民独有的个性,在愤懑、绝望的情绪下,明代遗民的反应各不相同,诸如“自戕”“自残”的举动,乖戾、偏执的行为,甚至为国殉身者众多。明清易代之际的南明遗民,既是个体性的,又是时代性的,他们所体现的不仅是个体的生命价值与德行操守,亦是所有士子文人在易代之际的集体价值与思想倾向。

一、以宋观明:宋明相较下的南明遗民

生逢乱世,处在当时环境中的士子文人,往往要经受更多的道德拷问与人格评价,面对人生道路的选择,接受多年儒家文化熏陶的文士,皆需交出个体人生抉择与品性操守的考卷。钱仲联先生在《明遗民录汇辑序》中谓:“洎乎朱明之亡,南明志士,抗击曼殊者,前仆后继。永历帝殉国后,遗民不仕新朝,并先后图报仇九世之仇者,踵趾相接,伙颐哉!非宋末西台恸哭少数人所能匹矣。”[美]谢正光:《明遗民录汇辑序》,《明遗民录汇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时志明:《山魂水魄——明末清初节烈诗人山水诗论》,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年。亦称“明末的士子学人,忠臣英烈,远甚前朝各代,纵然南宋遗臣烈士在形态上亦非其比”。关于宋、明遗民的比较,学界诸多研究者都有所阐述,一个奇怪的现象是研究宋遗民者,多数认为宋遗民才是铁骨铮铮的忠孝节臣,他们大肆张扬宋遗民大义凛然的气质。研究明遗民者则因为史料较为充足,亦发现诸多明遗民的悲壮事迹,从而佐证明遗民亦是赤胆忠心的末朝遗民的论断。黄宗羲咏明遗民诗曰:

弁阳片石出塘栖,余墨犹然积水湄;一半已书亡宋事,更留一半写今时。剩水残山字句饶,剡源仁近共推敲;砚中斑驳遗民泪,井底千年尚未销。(清)黄宗羲:《周公瑾砚》,沈善洪主编《黄宗羲全集》第十一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81页。

南明遗民向南宋遗民的自动靠拢与自我评议,展现了南明遗民忠君爱国的情感,对南宋遗民的推尊,不仅可以砥砺志节,亦可表明自己忠贞守卫旧朝正朔的决心。杨念群对此也有所品评,他认为“借宋喻明”变成了清初遗民浇心中鼎革痛楚之块垒的意象表达。“宋代”在这群明遗民的眼中已不可能仅仅是个把玩娱乐以助谈兴的对象,它早已约定俗成地变成了一个至为敏感的字眼和话题,一旦频繁地触碰此域,品评的氛围就不能总是显得那么闲情逸趣,悠雅自得。杨念群:《何处是“江南”?清朝正统观的确立和士林精神的变异》,北京:生活·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第23页。

然而,明清易代之际的遗民与宋元鼎革之际的遗民有着一定的区别。邵廷采邵廷采(1648—1711),字念鲁,又字允斯,浙江余姚人。康熙初,尝从毛奇龄游。幼读刘宗周《人谱》,服膺王学。年二十岁,为县学生,屡试不第。耻为应举之文,从同县黄宗羲问乾凿度算法、会稽董玚受阵图、保定王正中学西历,兼通刺击之法。师承黄宗羲,得授史学而传其文献之学。后读刘宗周《人谱》,崇奉王守仁心学,又通兵法。讲学姚江书院十七年,授徒著述,终老乡里。为学重在经世,谈理终归致用,力倡读史以救当世之失。对宋明忠烈、晚明恢复事迹,皆极意搜罗表彰。施琅征台湾,遇廷采于西湖,纵谈沿海要害,琅奇之。既游西北,走潼关,讲学于黄冈之姚江书院。晚岁,思托著述以自见。尝从宗羲问逸事于明末遗老,作《宋遗民所知录》《明遗民所知录》《王子传》(王子即王阳明)、《刘子传》(刘子即刘宗周)、《王门弟子传》《刘门弟子传》等凡数十篇,欲勒成一书,未成而卒。廷采著有《思复堂文集》十卷,《姚江书院志略》四卷,《东南纪事》十二卷,《西南纪事》十二卷。以《宋遗民所知传》悼念文天祥时,曾道:“旧主为老死于降邸,宋亡而赵不绝矣。不然,或拘囚而不死,或秋暑冬寒,五日不汗,瓜蒂喷鼻而死,溺死,煨死,排墙死,盗贼死,毒蛇猛虎死,轻一死于鸿毛,亏损篑于泰山。而或遗旧主忧。”(清)邵廷采:《思复堂文集·宋遗民所知传》,祝鸿杰点校,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98页。阐释宋代遗民死生之大义,有死若鸿毛、泰山之说,当时士林对南宋遗民的态度也是高山仰止的。孙静庵《异史氏与诸同志书》原书作“民史氏与诸同志书”,应为误。曰:“又思宋明以来,宗国沦亡,孑遗余民,寄其枕戈泣血之志,隐忍苟活,终身穷饿而死,殉为国殇者,以明为尤烈。”孙静庵:《明遗民录》,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375页。当时代动荡,国亡帝崩之时,士大夫逡巡失守,心灵遭受了巨大的创伤。浙东余姚吕章成“每读书临文至三月十九日(崇祯上吊自杀之日)之事,未尝不搁笔掩卷,太息流涕也。冬服毡巾,夏或散发。所改辑周兴嗣《千字文》,纪有明一代,词核而义严,士大夫多诵抄之。”(清)邵廷采:《思复堂文集·明遗民所知传》,祝鸿杰点校,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217页。但对他类似魏晋风度的行为举止,甚至撰书立说,充满敬意的也不过是士大夫而已。清初时,普通百姓很快就忘却了亡国之痛,人心也发生了变异。明朝降将洪承畴在金陵登上观象台后,发现明孝陵一带树木茂密,气象郁葱,他恐有再生之事,下令尽伐其树。这些树木都有二三百的历史,多是珍奇品种,顷刻便被毁灭殆尽。史称“人家炊爨悉用之,香气满于街衢者一两月”(清)戴名世:《忧庵集》第二十五条,王树民,等编校,《戴名世遗文集》,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95页。。遗民哀金陵之变时即有“百代儒冠沦草莽,六朝宫粉污膻腥”(清)陈确:《陈确集·哀江南三篇》,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744页。的长叹,可以想象人人忘乎所以地去抢柴火的场景。宋遗民在元朝故意毁坏宋帝陵墓、破坏宋室的龙穴风水后,多人(尤其是普通读书人)冒着生命危险,自发到山上收集宋先皇的遗骨,然后再找风水较佳的地方妥当安葬。宋遗民的这些举动众人交口称赞,以诗唱和者云集,民众为之感动鼓舞。南宋遗民与南明遗民孰优孰劣便一目了然。邵廷采谓:“于乎!明之季年,犹宋之季年也;明之遗民,非犹宋之遗民乎?曰节固一致,时有不同。宋之季年,如故相马廷鸾(1223—1289)等,悠游岩谷竟十余年,无强之出者。其强之出而终死,谢枋得而外,未之有闻也。至明之季年,故臣庄士往往避于浮屠,以贞厥志,非是,则有出而仕矣。僧之中多遗民,自明季始也。”(清)邵廷采:《思复堂文集·明遗民所知传》,祝鸿杰点校,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205-206页。邵廷采这番话的用意,是想阐明南宋与南明遗民虽然气节类似,但此一时彼一时,南宋遗民尚且可以悠游度日,而明遗民早已按捺不住自己的仕途经济之心。

与宋遗民相比,明遗民为国殉死的官员、文人、百姓相对要少,悲壮程度也有差距,明遗民之所以不像宋遗民那样,多半是因为群众基础薄弱,因此导致明朝贰臣群体庞大。宋代仅仅是陆秀夫、谢皋这样的遗民,为国家献身收集先皇遗骸,皆使得士子文人争相诗文唱和,而明代早已没有了这种氛围,一些群众变成了看客,甚至变节的人刻意降低南宋遗民的这种崇高性,尽量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宋代奉行的是理学,明代奉行的是心学,概而言之,两个朝代的遗民在思想、观念上有着较大的差异:宋代末世遗民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大多数人的信仰。历史上所谓时势造英雄,然而英雄也是需要基础的,群众则是强大的基础力量,发动、鼓舞大多数民众参与到时势中来,这也是某种思想或者某个政权成功的关键,明代遗民最大的败笔就是他们丧失了坚实的土壤,即没有得到众多百姓的认可与拥护。黄宗羲在《子刘子学言》中录刘宗周语:“上积疑其臣而蓄以奴隶,下积畏其君而视同秦越,则君臣之情离矣,此‘否’之象也;卿大夫不谋于士庶而独断独行,士庶不谋于卿大夫而人趍人诺,则寮采之情离矣,此‘睽’之象也”(清)黄宗羲:《子刘子学言》,沈善洪主编《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76-277页。,明代士习之嚣,黄宗羲比之为“里妇市儿之骂”,钱谦益本人亦蒙好骂之讥。至于王夫之所说的士大夫“诋讦”“歌谣讽刺”,仍属政治斗争的手段,也是朝廷党争的继续。清初遗民痛定思痛,撰写反思当时士林相互攻击的回忆录,却忽略了他们的意气之争,亦是导致明朝亡国的祸端之一。同时,南明时的百姓(包括部分读书人)多以看客心理及愚昧无知、混沌麻木的态度面对故国覆亡之事。王阳明心学对此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阳明的本意不是如此,但是结果却如是——所谓“百姓日用即道”,造就了一批自私自利的士子与百姓。阳明心学在中国未必就是枯禅,但是确实有导致人心涣散的危害,甚至导致士子关注自我甚于效忠国君,这绝对是不争的事实。梁启超在其《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说明代“士习甚嚣,党同伐异”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第243页。,明代百姓集体无意识,无疼痛,鲁迅先生总结的阿Q精神中的忘却,绝似南明百姓的自我麻醉和道德免疫。明代小民意识开始生根,因为资产的出现与集聚,私有财产的增多,必然会加强小我的私念,尔后忠孝节义成为一种被束之高阁且悬置淡漠的空洞理想。明遗民败就败在“大多数”人的不作为,百姓或者大多数的士大夫是明朝民众的基础,但这些人多是上行下效、趋炎附势之辈。鲁王政权在绍兴监国时依旧夜夜笙歌,百里以外都听得清楚,而此时清兵即将南下,可见当权者的不作为。南明小朝廷竟然几次都是被部下背叛,官兵押解皇帝去投降,可见明末皇权的衰败。南明各个监国亦惧怕对方夺权篡权,而将士之间则惧怕其他将领的权力凌驾于自己之上,在几成清廷囊中之物的情况下,朝廷内部众人还在互相倾轧。思想解体比朝政解体更为可怕,南明朝廷已经是一盘散沙,没有强劲的向心力和行政力,由此可见,南明政权就像一场闹剧。宋遗民与明遗民的最大区别,也许就是悲壮与悲剧的区别。同样的末法时代、同样的喧嚣士林,然而南明每个人的性格似乎都被放大:英雄慷慨悲壮,小人反复无常,或者介乎两者之间,不断游移的中庸主义者都具有鲜明的南明遗民性格特质,仅仅用抱残守缺、冥顽不灵来形容南明遗民似乎太过僵化、教条,南明遗民是一个活色生香的士林群体,他们抉择了人生道路的方向,并为此付出了特定的代价。对南明遗民的道德考评仍应以盖棺定论为准,毕竟不到最后,人们无法对其道德品行下最后的定论。

二、盖棺定论:管窥南明遗民的独特视角

明清易代产生了特定的群体——南明遗民,在崇祯自缢后,明亡清兴之时,他们首先面临的问题便是生与死的抉择。主辱臣死,以死殉国者不胜枚举;而弃义自保,觍颜降附者也多如牛毛。然而,更多的人只能选择中间道路,就是做不降不死的遗民。如果说遗民具有某些模式化、固定化的特征,那么不同的时代又赋予他们迥异的风格。遗民研究当中颇有意味的一个文化现象即是盖棺定论。盖棺定论看似具有僵化教条的意味,即将遗民固化地标识为某种类型,但“盖棺定论”是中国文化中独特的现象,因其不仅涉及名誉、荣誉等问题,还涉及牵涉甚广的生死观、价值观等问题,故而是研究南明遗民群体心路历程与情感趋向的一个角度。

周作人曾撰有《死法》一文,他统计世间的死法,共有两大类:一曰“寿终正寝”,二曰“死于非命”。周作人:《死法》,见傅光明编选《周作人散文》,西安:太白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182页。周作人用其文人笔法,论及生死,率意洒脱,而“死于非命”者绝非是中国人的首选模式。曾子道:“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论语·泰伯篇》)从遗民临终前的状况,近距离地开展研究,可能会对南明遗民做出相对公允的评价。南明遗民各种死亡仪式亦别有深意,丧葬礼仪历来为国人所重视,所谓“死者为大,冢葬之”。在临死之前,即将沉寂的生命反而有了较大的话语权,逝者所交代的后事,活人需一一照办。荀子曰:“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谷,犹且羞之,而况以事其所隆亲乎!故死之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复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亲,于是尽矣。”(清)王先谦:《荀子集解》(下),沈啸寰、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424页。而中国传统礼仪中,白事(丧事)是大于红事(喜事)的,“人子之事亲,承欢膝下,事更无大于此者,顾不即以当大事许之,至于送死之时,则养生自此而尽,人子之大事始毕,始可谓之当大事”(清)黄宗羲:《孟子师说》卷四,《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沈善洪主编,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09页。。中国人历来有“死者崇拜”的心理,因此,逝去之后的丧葬及对逝者的评价就显得至关重要。

南明遗民为了在最后的时刻表达自己对清廷易明的不满,有人要求后人不用棺材,而用幅巾布袍裹其尸入土,或者以直接烧掉尸体等极端的方法表达他们的抗议。遗民何弘仁何弘仁,字仲渊,号书台,浙江山阴(今绍兴)人,崇祯十年(1637)进士,乾隆《江南通志》有云:“崇祯十一年知建平,县吏不忍欺,岁大旱,步祷,赤日中大雨如注,飞蝗千里不入县境。”鲁王监国授以御史,追驾不及,自缢于僧以死。死前曾说:“吾有志不就,忝厥所生,不忠不孝,我死后,不得棺敛,野暴三日,举火焚之。”[美]谢正光:《明遗民录汇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69页。中国历来注重全尸土葬,何弘仁却只想焚烧了事。遗民王世业则要求在自己墓碑的背面刻字,后人替他刻有“明人王世业”[美]谢正光:《明遗民录汇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92页。。浙东遗民张煌言在就义前,亦作《绝命诗》曰:“我年适五九,复逢九月七;大厦已不支,成仁万事毕。”(明)张煌言:《张苍水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79页。众遗民临终之前皆坦然赴死,放言豪壮。

以吴伟业为代表的贰臣,临终前则吞吐幽曲,充满矛盾与愧疚之情,其诗文更别有深味。陈廷敬《吴梅村先生墓表》载,吴伟业临终前对其子吴暻说:“吾诗虽不足以传远,而是中之寄托良苦,后世读吾诗而知吾心,则吾不死矣。吾性爱山水,葬吾于灵岩、邓尉间,碣曰‘诗人吴梅村之墓’足矣,不者,且不孝。”(清)李祖陶:《午亭文录》卷三,《国朝文录》,清道光十九年瑞州府凤仪书院刻本,第346页。吴伟业下葬时敛以僧装,墓刻诗人之名。而明代降将洪承畴死后葬礼风光,唯独墓志的撰写却让家人感到尴尬,洪氏在明朝拥有显赫的地位,降清后的勋业也算风光。一位书生毛遂自荐,以“弑吾君者,吾仇也;弑吾仇者,吾君也”之句评价他生前的选择。当时有人非议,以此类推,女子可道“杀吾夫者,吾仇也;杀吾仇者,吾夫也”;男子可道“杀吾父者,吾仇也;杀吾仇者,吾父也”,可乎?(清)李伯元:《南亭笔记》卷三,上海:大东书局,1919年,第1页。陆世仪《答徐次桓论应试书》道:“闻吾兄为学校所迫,已出就试,此亦非大关系所在。诸生于君恩尚轻,无必不应试之理。使时势可已则已之,不然或父兄之命、身家之累,则亦不妨委蛇其间。”(清)陆世仪:《答徐次桓论应试书》,《论学酬答》卷三,清小石山房丛书本,第28页。因世事变化,出仕清廷的文士也有被迫无奈之举,黄宗羲《将进酒》有云:“中坐胡为君奠觯?谈忠说孝含风刺。……是非黑白何由定,谁言盖棺有成议!”(清)黄宗羲:《将进酒》,《黄宗羲全集》第十一册,沈善洪主编,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14页。在明清鼎革的大环境下,人性原本就非常复杂,对于士子忠孝的行为,亦不可随意下定论,所谓“盖棺定论”或许只是一种镜里看花的行为罢了。

传统文人值改朝换代或当朝变乱之际,辄面临“亡国或亡天下”与“仕或者隐”的困境,是慷慨赴义,还是变节附伪,他们徘徊挣扎,面临进退失据的局面,盖为易代文人需面对的典型问题。在所谓“忠臣不如叛臣多,名将不如妓女多”的明代,拥有铮铮铁骨的忠臣烈士也是面目各异,这一群体的相似之处就是对本族君主的忠诚与对本族百姓的热爱,并且仁人志士多也竭力“赢得生前身后名”,为自己的人生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李白诗云:“屈平辞赋悬日月,楚王台榭空山丘!”(《江上吟》)。历朝历代的士子文人所钟情的多是忠君爱国的典范人物,而这也是帝王君主对士林阶层的指导与规范。《胜朝殉节诸臣录》序言曰:“夫以明季死事诸臣多至如许,迥非汉、唐、宋所可及一。”廷臣奉敕撰:《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上),台湾文献丛刊(291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1963年。对于清朝统治者来说,最觉棘手的应该是那些前仆后继、义薄云天的忠臣烈士,在君臣将相的历史舞台上,冲突最为集中的一幕,便是志士们在被捕及行刑时的表现,这一情景也是遗民结束自身痛苦与赢得毕生荣耀的一刻,他们或许愚忠愚孝,而且有可能不为后人所理解,却不能遮蔽其正义凛然的英雄光芒,这光芒许是耀眼许是刺眼,亦卓然展现了末世遗民的风采。而对南明遗民而言,所谓盖棺定论,是指明朝贰臣在临终时才想到应该尽忠报国,不仕二主;抑或忠贞的明朝遗民业已无比忠诚,因之死而无憾,所以遗民和贰臣都想为自己的一生画上圆满的句号。遗民英勇就义者多慷慨悲壮,其毕生的事迹多可书写成一部传奇,他们战死沙场,为国尽忠,因主动赴死而成就了一世的英名,其中刻意殉国的遗民一心赴死的过程又是极尽曲折的,相对于战死沙场的将士来说,勉强苟活的明遗民备受家国沦亡的折磨。那些经过反复思量,处心积虑为国殉葬而一心寻死的遗民,如“王之仁同儿子下棋(曰):今可奈何?子曰:‘待之’。之仁毅然不悦:‘吾死必不言,且商死法。’或曰:‘即不幸,与汩俱没。’之仁曰:‘不然,总死讨取明白。知明朝有宁国王(应为公)不肯二心,赴都会,万耳目见吾先帝九原,死不朽耳!'”(清)査继佐:《宁国公王之仁传》,《国寿录》卷三,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13页。说完,他继续下棋,下完棋将妻妾子女诸孙都沉于蛟门下,独自乘舟到松江,穿明朝官服,骂洪承畴“背义之恩,操戈入室”,犯了“通天之罪”(清)张岱:《王之仁、张鹏翼列传》,《石匮书后集》卷四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46页。。王之仁在自杀前权衡思量,着朝服骂奸贰,一心赴死,这种极其极端的方式,应是士绅阶层有意识的忠义行为,对仁人志士而言,忠诚耿直是他们获得认同感的一种道德标识。虽然相隔三百多年,后人仍能感受到当时遗民被迫自戕时的那种彷徨与无助。当国将不国、信仰不在,心中无主之时,部分遗民除了自戕,别无他法以消弭其内心的痛苦:

(顺治三年,1646,六月)十五日,北使至越,宁绍分守于颖议晓士民,欲画江守,而人心离涣,力莫能支,乃解印去,遁迹河曲,此后北使直至温、台矣。二十六日,山阴儒士潘集(字子翔),年十九,闻王毓蓍死,自署“大明义士”,操文哭尊于柳桥。有曰:“自古国运靡常,所赖忠臣骨作山陵,至今壮士何为,徒令儒生怨经沟渎!念太祖三百年养士之恩,竟同豢豕;思先帝十七载作人之德,无异饥鹰!”中云:“惟我王子气吞江浪,质烈寒泉,魂游故国,羞为他作嫁衣裳;声烈前朝,不落第一流人物。立身不二,始信秀才如处女,断不更夫。国士无双,才知名下不虚,今为定论。自兹柳桥石厉,不数司马题辞;泮水澜清,可继屈原《骚赋》。潘集闻风起鹊,幸达人先获我心;饮血啼猿,耻今日独为君子。魂其有灵,下榻俟我!”又《杂咏三首》中一绝:“放眼拓开生死路,高声喝破是非关。莫愁前路知音少,止畏当头断气难!”读罢哀恸。夜怀二石与诗文,逾女墙投于渡东桥下。(清)邓凯、瞿玄锡,等:《崇祯长编》(外十种),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63-164页。

作为明朝一名普通的儒生,文士潘集为南明鲁王监国的失守而悲痛欲绝,深入骨髓的“三纲五常”思想成为明朝千万儒生的人生信仰,于是他用举家沉江的方式随同故国故君一起消殒。一个朝代即将灭亡时,文士往往会念及开国皇帝的好处,所谓树立正朔之意,这在易代之际,几乎成为文士约定俗成的心理活动。明朝沦亡,身为“百无一用”的士大夫,部分偏激地寻死以谢皇恩,即孔夫子所谓“守死善道”。为明王朝殉国而亡的遗民颇多,有资料称:“清康熙间徐秉义撰《明末忠烈纪实》,书中所收明清对峙时因抗清而死的义烈近三百人;清初屈大均撰《皇明四朝成仁录》,书中所收崇祯、弘光、隆武、永历四朝(1628—1662)因抗清而死的人物即达三百余人;近人孙静庵所撰《明遗民录》一书所收录的拒不与清统治者合作而守志不屈的明遗民有八百人;清乾隆年间敕编的《胜朝殉节诸臣录》所载于明清对峙全过程中因抗清不屈而壮烈死难者更达3787人。”《清诗纪事》收“明遗民卷”的诗人,除去“清初抗清志士为明朝尽忠献身者如陈子龙、夏完淳、张煌言、瞿式耜等人不收”,尚有439人之多。转引自张玉兴:《明清易代之际忠贰现象探赜》(上),《国学资讯》, http://news.guoxue.com/article.php? articleid=15209.以上不仅仅是些数字和名字,它表明这些遗民用决绝的方式祭奠明王朝的沦陷,其思想与行为达到空前的统一与自律。通读此段历史,后人无不为之扼腕叹息。遗民是改朝换代时独有的群体,朝代更替、文化断裂,社会鼎革便催生出一大批遗民,这些遗民恪守传统道德,一生不仕二姓王朝,直至生命消亡的时刻,他们方才是毕生恪守传统观念的“真正”遗民。

三、信仰抉择:南明遗民面临的一个门槛

在生死抉择的关头,崇高与卑微被瞬间放大,一批批血祭故朝、舍生取义的遗民有典型性特征更有群体性特征,他们砥砺志节,相互唱和,在大厦将倾时,寻求同声相求的慰藉。贰臣们有各自的降清理由——为家所累的吴伟业,不舍小妾的龚鼎孳,为红颜冲冠一怒的吴三桂等,其原因不同但各有说辞,而且降清的日子并不是那么顺风顺水,他们亦独自品咂着个人的悔恨与纠结。若论人性的复杂,莫过于仕任二姓天子的贰臣。传统社会中的士大夫,非常顾及时人与后人的品评訾议,投降毕竟不是件光彩的事情,贰臣在反思之余,纠结矛盾是必然的心理表征,这种矛盾的直接后果就是心理上的悔恨交加,行为上的反复无常:“正人君子”也会突然变成“无耻小人”,抑或反之。马士英、阮大铖、龚鼎孳、钱谦益,都是贰臣中经常反复的人物代表。乾隆在《贰臣传》中评说降清的钱谦益是“畏死幸生,腼颜降附”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558页。,并将钱谦益列在贰臣的首位。新朝如此鄙薄他们,而旧朝遗民亦耻于与他们为伍,仕任二姓天子的士子所经受的折磨可见一斑,他们往往自我否认、自相抵牾,并没有人们所想象当中应有的左右逢源的得意,却有着进退两难的尴尬。原本是一念之间的决定,他们却要承担长期痛苦的后果。士子文人偶尔通过诗文等形式,微妙小心地表达着这种痛苦与歉意,这种歉意的对象是封建道统、亡国故君、家族门风、师友同志,等等。贰臣群体的出现,揭示士林更真实的一面,证实了人性的多面性。如遗民吕留良的著作、日记和书信中吕留良(1629—1683),又名光轮,一作光纶,字庄生,一字用晦,号晚村,别号耻翁、南阳布衣、吕医山人等,暮年为僧,名耐可,字不昧,号何求老人。崇德(今浙江桐乡)人。顺治十年(1653)应试为诸生,后隐居不出。康熙间拒应清廷的鸿博之征,后削发为僧。死后,雍正十年被剖棺戮尸,子孙及门人等或戮尸,或斩首,或流徙为奴,罹难之酷烈,为清代文字狱之首。吕留良著述多毁,现存《吕晚村先生文集》《东庄诗存》。,多有评议皇权政治的言论,他始终强调“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伦”雍正:《大义觉迷录》卷一,《清史数据》第四辑,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53页。,吕留良的政治作为与政治理想,正是明清鼎革之际士人生活态度的真实反映。作为曾经出仕新朝,尔后又避世于僧门的人,他的决定不仅关乎其个人志向的选择、政治态度的取向及气节的坚守等问题,还关乎与他相连的整个士人家族的生存延续,而且他还需面对来自外界的舆论,以及个体内在情感的挤压,这一切都表明了易代之时,遗民信仰选择的复杂性,揭示了明遗民生存的艰难处境。

人的意识是以客观现实为基础的,生活于明清易代时期的吴伟业,曾徘徊在降清和忠明之间。降清后,他的行为因违背了儒家纲常的道德准则,因之就不可避免地陷入思想与行为的矛盾中,在九曲愁肠的痛苦纠结中,他所作的《与子暻疏》和《临终诗四首》恰好成为其悲剧人生的自白书。长诗《与子暻疏》中,吴伟业以自传的形式提到自己在明清鼎革时的遭遇,“吾绝意仕进,而天下乱矣。南中立君,吾入朝两月,固请病而归。改革后吾闭门不通人物,然虚名在人,每东南有一狱,长虑收者在门及诗祸史祸,惴惴莫保”(清)吴伟业:《与子暻疏》,《吴梅村全集》卷五十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132页。。他所抒发的是无穷的悔恨,毕竟身仕二姓,名节有亏,这一强烈的耻辱感很自然地击中了病中的他,其人将死,万事成空。其《临终诗四首(其一)》道:“忍死偷生廿载余,而今罪孽怎消除?受恩欠债应填补,总比鸿毛也不如。”(清)吴伟业:《临终诗四首》,《吴梅村全集》卷二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531页。吴伟业发自内心的自愧自谦,使得后人逐步理解并原谅了他投降清朝的行为。此诗其三道:“胸中恶气久漫漫,触事难平任结蟠。块垒怎消医怎识,惟将痛苦付汍澜。”(清)吴伟业:《临终诗四首》,《吴梅村全集》卷二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531页。其人其言,所阐述的是发自肺腑的忏悔及对自身备受精神折磨的贰臣行为无法消弭的痛苦,唯有用余生的自我谴责去偿还这曾经的无奈之举。这两首诗都能解释他情感的变化,没有矫饰,饱蘸真诚的追悔,感染力极强,因之其诗数百年来得以广泛流传。日本曾刊有《梅村诗钞》,日本学者安积信(1791—1860)(字思顺,号艮斋)对梅村也蔚为惋惜:“当都城失守,帝殉社稷时,不能与陈卧子、黄蕴生诸贤致命遂志,又不能与顾亭林、纪伯紫诸子自放于山林之间,委蛇优游,遂事二朝,是则不及尚书之竣整,随园之清高远矣。向使梅村能取义成仁,或隐身岩穴间,其节概文章,皆足为后学标准,而天下所推为一代冠冕者,亦将不在阮亭而在梅村矣。”转引自魏中林:《徘徊于灵与肉之际的悲歌——论吴梅村诗歌中的自我忏悔》,《清代诗学与中国文化》,成都:巴蜀书社,2000年,第13页。

死后究竟是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这确实是士子,尤其是颇有声誉的大儒需要直面的问题:“抱志之士,遭值坎壈,最难知者肺肠,最可议者行迹。不逢直谅多闻仁人长者,谁为恤其隐而鉴其外,横被讥评者多矣。”罗振玉辑:《徐俟斋先生年谱》,北京图书馆编《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75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87页。变节的贰臣唯有仕清一途,或者在仕清后暗地资助抗清事业,而遗民在易代之时,大致有几种出路:殉节、抗清、隐逸、遁逃,等等。仅以遁逃遗民为例,明廷自有抗击倭寇的传统,因此明朝臣民上下颇为歧视日本,而东渡日本的南明遗民,他们不仅乞师于日本,甚至部分人选择定居日本避难。可见南明士子在无计可施的窘迫下,改变了他们头脑中固有的观念。庄子云:“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清)郭庆藩:《庄子集释》(上),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234页。在明末,无论做遗民还是做贰臣,都有各自的原因,遗民为了成全名节放弃了经济仕途,贰臣在生时或许得到了一定的功名利禄,所谓“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清)江永:《礼书纲目》卷三十二,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430页。。传统士大夫的理想便是一生恪守道德人伦,所谓善始善终,部分文士却不肯循规蹈矩于这一正途,即如鲁迅先生所言:“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亡国一次,即添加几个殉难的忠臣,后来每不想光复旧物,而只去赞美那几个忠臣;遭劫一次,即造成一群不辱的烈女,事过之后,也每每不思惩凶,自卫,却只顾歌咏那一群烈女。”鲁迅:《坟·论睁了眼看》,《鲁迅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第221页。鲁迅先生觉得过度诠释几位忠臣或几位烈女,都是中国懒惰思维的一种表现,亡国的原因千差万别,但总归是鲜血淋淋的历史教训,亡国事变在激发起敌对情绪乃至抗争壮志的同时,也会给人们留下各种困惑与思考。生于其中的当事人——遗民或贰臣,他们的困惑与幻灭感应该更加强烈。那些忠贞之士砥砺志节,以死抗争亡国的命运,不仅是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推动使然,也可以说是传统观念支撑起的群体信仰促使他们选择了不同的人生道路。信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很复杂,士子文人遵循的是传统儒家的道德思想,明末清初,除了正统的忠孝观,有“独善其身”的说法,还包括其他的生死观,甚至包括地狱观等观念,这些是传统儒生在南明时期经受时代冲击后,慌不择路时的精神慰藉与信仰选择。

为国捐躯者或身心隐退者,多是受中国儒家文化中亘古流传的忠孝观影响。传统士大夫安身立命的准则,不同时代对应着不同的内涵,万变不离其宗的是“三纲五常”的忠孝观,于是易代之际、家国沦亡时,便是儒生人生大考的时候:

浙江降,宗周恸哭曰:“此余正命之时也”,门人以文山、叠山、袁阆故事言者,宗周曰:“北都之变,可以死,可以无死,以身在削籍也。南都之变,主上自弃其社稷,仆在悬车,尚曰可以死,可以无死。今吾越又降,区区老臣,尚何之乎?若曰身不在位,不当与为存亡;独不当与土为存亡者乎?故相江万里所以死也。世无逃死之宰相,亦岂有逃死之御史大夫乎?君臣之义,本以情决,舍情而言义,非义也;父子之情,固不可解于心,君臣之义,亦不可解于心。今谓可以不死而死,可以有待而死,死为近名,则随地出脱,终成一贪生畏死之徒而已矣。”于是不进饮食,门人侍,宗周曰:“吾今日自处,无错误否?”门人曰:“虽圣贤处此,不过如此。”宗周曰:“吾岂敢望圣贤哉!求不为乱臣贼子而已矣。”饿二十日而死,乙酉闰六月八日也。(清)徐秉义:《明末忠烈》,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73页。

清军第一次攻占浙江时,浙东大儒刘宗周选择绝食而死,对其他遗民也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冲击,遗民们纷纷效仿,将为国尽忠、为君死节视为幸事:

乙酉六月五日,出云门至寓山之书室,饮至夜分,家人皆散去,惟祝山人留。星月微明,望南山而叹曰:“山川人物,皆属幻影。山川无改,而人生倏忽一世矣!”已而山人皆卧,彪佳自投梅花阁前浅水而死,留书曰:“臣子大义,自应一死。十五年前后,皆不失为赵氏忠臣。深心达识者,或不在沟壑自经,若余硁硁小儒,惟知守节而已。”赠兵部尚书,谥文敏。彪佳尝问刘宗周:“人于死生关头不破,恐于义利尚有未净处。”宗周曰:“若从生死破生死,如何能破?惟从义利辨得明,认得真,有何生死可言?义当生自生,当死自死。眼前止见一义,不见有生死在。”观彪佳从容殉节,其与刘子之所论者,可以不愧矣。(清)徐秉义:《明末忠烈》,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75-376页。

祁彪佳与刘宗周的对话,阐明了殉国而死的刘宗周,以忠孝节义为信仰,既然国破家亡,便是士子万念俱灰、殉国死节的时候。刘宗周对生死的论析,证明其仍有追步圣贤之心,祁彪佳更是不讳为君臣大义而死,所谓看破利益与生死,忠孝大节、君臣大义都是中国儒家传统文化的核心。18世纪英国美学家爱德蒙·伯克在《论崇高与美两种观念的根源》中说:“凡是能够以某种方式激发我们苦痛或危险观念的东西,换言之,又或者以类似恐怖的方式发挥作用的事物,都是崇高的来源。”[英]伯克:《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郭飞译,郑州:大象出版社,2010年,第85页。刘宗周、祁彪佳可谓死得其所,也死得崇高。明遗民王夫之曾道:“且天地之生也,则人以为贵。草木任生而不恤其死;禽兽患死而不知哀死,人知哀死而不必患死,哀以延天地之生,患以废天地之化。故哀与患,人禽之大别也。”(清)王夫之:《周易外传》,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64页。他对自己退隐避世的行为做出了解释,不再仕任清朝的自己,既维护了道义又顺应了自然天道。然而,南明时期,因为普通百姓与士子文人的疏离,故而普通看客根本无法理解士子尽节的这种行为,士子的忠孝气节在当时又具有了某种表演的性质:“山阴文学范史直,字域之。原名于晋,负石投江。初五日,监军御史陈潜夫字符倩,旧讳朱明,兵溃。归寓小頳,作绝命诗曰:万里关河群马奔,三朝宫阙夕阳昏。清风血泪苌弘碧,明月声哀杜宇魂。白水无边流姓氏,黄泉耐可度寒暄。一忠双烈传千古,独有乾坤正气存。同妻妾孟氏赏月于村之孟家桥,两夫人先联臂而入于河,然后先生从焉。观者数千人,先生犹与两岸人拱揖而别。”(清)孔昭明:《浙东纪略》,《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六辑,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9年,第28页。士子文人选择殉国尽忠,将之视为一种信仰,他们满心赤诚且强调仪式感。而此时岸上的看客既不加入亦不阻止,一直隔岸观望。这一事例很有典型意义,士子文人所崇尚的信仰,从一个角度来说也具有一定的历史虚无感。忠孝观念也只是文人士大夫铭刻于心,甚至融入血液中的某种观念,所谓“生死,释子看得轻。忠孝,儒门看重”(清)孔昭明:《浙东纪略》,《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六辑,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9年,第29页。

黄宗羲道:“桑海之交,士多标致。击竹西台,沉函古寺。年书甲子,手持应器。物换星移,不堪憔悴。水落石出,风节委地。”(清)黄宗羲:《汪魏美先生墓志铭》,沈善洪主编,《黄宗羲全集》第十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383页。时代变迁,物是人非,现实打败了很多精神上的东西,因此,士子只能无奈地接受改变。人性是复杂的,故而需要适度地给予谅解。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对此的解释是:“人的生存意识一方面是向记忆和回忆开放,一方面是向着未来开放。所以即使当人面临生命的终点,期望和希望也将战胜一切懦弱。”转引自陆扬:《死亡美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36页。这懦弱不仅涵盖忠孝观念等传统士大夫公认的道德,还包括其他诸多中国传统文化的禁忌,黄宗羲以此警戒乱臣贼子,曾道:“地狱之惨形,所禁阳世之为非者也。上帝设此未命,使乱臣贼子知得容于阳世者终不容于阴府,以补名教之所不及,不亦可乎?余曰不然,大奸大恶,非可以刑惧者也。地狱之说,相传已久,而乱臣贼子未尝不接迹于世,徒使虔婆顶老,凛其忏介之恶,而又以奉佛消之,于世又何益乎?夫人之为恶,阴也,刑狱之事,亦阴也。以阴止阴,则冱结而不可解;唯阳和之气,足以化之。天上地下,无一非生气之充满,使有阴惨之象,滞于一隅,则天地不能合德矣。故地狱为佛氏之私言,非大道之通论也。”(清)黄宗羲:《地狱》,沈善洪主编,《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98页。佛门算是遗民和贰臣殊途同归的最佳场所,在明亡之前,佛教文化已极盛,明亡后,不仕清而入教者更多。黄宗羲以学者的视角,冷静分析所谓乱臣贼子死后进入地狱的说法,他认为,儒生有着自己本体的信仰操守,地狱不过是释家说法,不必以此再次补充、恐吓儒生做出忠孝节义的行为,乱臣贼子的存在反而佐证了世间的阴阳之说,善的存在即是为了证明恶的存在,而忠孝节义则是天地之间大阳大盛的至德,儒生只需以此为守则,固守自己的本分。

当朝代更迭时,士子文人唯一可用以抗争的便是自己所拥有的最珍贵的生命,可以想象为什么王国维在传统文化断裂之后,一心寻死,别无他念。死生之际,方可得见一个人的价值观念和人生取向,所谓盖棺定论,就是为这些主动赴死之人的人生画上了最浓重的一笔。中国儒家传统观念本是珍惜生命的,从孔子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之学说,到道家老庄的适意而为,道法自然,所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生生不息,本意都是尊重天意,维护生命,所以清初“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导致满汉之间的强烈冲突。中国人最忌讳的就是横死,喜欢自然寿终。易代之时,尤其是饱读诗书,通晓大义的读书人选择自戕,这着实是需要勇气的,这也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文化现象。

南明多数殉国者是因为被执不屈而选择就义,而那些易代之时生命没有受到威胁却选择自杀的人,却是我们剖析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切入点,他们是忠于国君还是忠于道统或是忠于自己呢?南明遗民注重死后声名,主动选择为旧朝自杀,他们用这种与儒家思想决然相左的过激行为践行不自由,毋宁死的信念。士子的这些行为反而证明:死比生更有意义,而这个意义便是死得其所,死有所值。多数遗民为了“盖棺定论”而选择殉国或退隐,这就是当时士子所面临的人生选择。子曰:“未知生,焉知死?”单独个体的生,未必能对世事有太大的冲击,但个体的死亡却很可能对历史进程产生巨大的影响。子又曰“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比起对死亡的恐惧,死亡将至而名声未立,犹如雁过无声般可怖,更加让人不寒而栗。陆扬有这样的一个论点,他认为:“独有人类能够直面死亡向他展开的一切苦涩和困顿。死亡促使人沉思,为他的一切思考提供了一个原生点,这就有了哲学。死亡促使人超越生命的边界,臻求趋向无限的精神价值,这就有了伦理学。当人揭开了死亡的奥秘,洞烛了它的幽微,人类波澜壮阔的历史和理想便平添上了一种崇高的美,这也就有了死亡的审美意义。”陆扬:《死亡美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4页。临终盖棺前的种种情状,多是贰臣忏悔逃避,遗民坦然赴死,这似乎成为易代之际一种刻板的士子文人反应模式,他们的观念也具化为某种具有集体倾向的思维定式:“文化仅仅是精神的表现和精神的意志。因而,它是处于所有对生存进行理智把握后面的‘本质’的表现和意志;它也是‘心灵’的表现和意志。这种心灵,在其表现出的冲动和意志中,毫不关注目的性和实用性……由此,出现了一种流行的文化概念形式。在这种形式看来,精神东西是在物质和精神的给定生存实体中的表现和释放。”[德]A.韦伯:《文化学原理》,《社会科学年鉴》1920-1921年,第29页,转引自[美]马尔库塞:《审美之维》,李小兵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4-15页。遭逢乱世,普通百姓唯求能够继续苟活,而饱读诗书的士子文人,在礼教观念、精神信仰与残酷现实的夹缝中,不同的信仰选择汇集成了一个时代士林的精神风貌。

浙东鄞县人钱光绣(1614—1678),其兄长钱肃乐加入南明朝廷后,积极抗清,他却始终不愿入仕于任何政体,明朝鼎革后,晚年他与高宇泰组织耆社,慎选了九个遗民入社,常有感怀故国之举,最终忧思哀叹,自杀而死。南明遗民在自我放逐的过程中,最终为强大的信仰与黯淡的现实所撕裂,成为故国悄无声息的殉道者。南明遗民面对残暴的异族统治,他们的反抗也愈加激烈,清初为了保持大清政体的良性运转,清朝皇族主动选择接纳、改造传统华夏文化,所谓的“夷狄大防”至此慢慢松懈下来,然而在恪守儒家传统“君臣”大义面前,南明遗民贞烈者自戕而死,其他大多数南明遗民选择了避世而居,在荒芜的岁月中耗尽他们最后的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