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内容提要
全书分为两部,约9万字。
第一部
在这一部分中,莫尔借拉斐尔之口,抨击了英国的政治、经济制度。
在英王亨利八世派我出使法兰德斯期间,我访问了安特卫普城。经友人彼得·贾尔斯的介绍,认识了葡萄牙的水手兼旅行家拉斐尔·希斯拉德,我们进行了亲切、友好的谈话。
拉斐尔谈到他到过英国。有一次在与红衣主教约翰·莫顿进餐时,就英国的盗窃犯横行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说,用死刑来处罚盗窃犯是不能制止盗窃的,因为窃贼除了盗窃外走投无路,最好的办法是给他们以谋生之路。造成人们无法找工作谋生的原因有三点:
第一,频繁的战争。亨利七世和八世时期持续的战争和大陆上的争夺战,使得那些为他们的国和王效劳的人四肢不全,由于残疾,不能继续在军队里效劳,而且这些人往往年龄已不小,又不能学习新的手艺。
第二,犹如公蜂一样不劳而获的大批贵族,他们是靠剥削在自己田庄上做活的佃农为生的。另外,贵族还拥有许多没有任何糊口技艺的游手好闲的仆人。只要主人一死,或者他们自己病倒,这些人就要被赶出去。这些人如不从事盗窃,就要挨饿。流浪的生活使他们衣衫褴褛,身体衰弱,没有人愿意雇用贫病交加的流浪汉。
第三,“羊吃人”。拉斐尔说,你们的羊一向是那么驯服,那么容易喂饱,据说现在变得很贪婪、很凶蛮,以至于吃人,并把你们的田地、家园和城市蹂躏成废墟。贵族豪绅以及那些天知道什么圣人之流的一些主教,把每寸土地都围起来做牧场,把用于居住和耕种的每块地都弄成一片荒芜,只留下教堂当作羊栏。因此,佃农从土地上被赶走了,他们被欺诈和暴力剥夺了自己的所有,受尽冤屈损害而不得不卖掉本人的一切。这样,他们离开了他们所熟悉的唯一的家乡,开始流浪生活。他们在流浪中花完了仅有的半文一钱之后,除去盗窃,或是沿街乞讨外,别无他路。但是盗窃有罪,讨饭也有罪。他们是种田的行家,可是无田可种,因为一度需要许多人耕种的良田,用于放牧,只需一个牧人就够了。而极少数富人又垄断了粮价和羊价,粮价的飞涨,家家减少雇佣,这些被解雇的人,除了乞讨、抢劫外,还有什么办法呢?而且一方面是穷困不堪,另一方面又奢侈无度。人们都讲究穿着,纵情吃喝,这一切又使享乐之徒很快两手空空,走上抢劫、乞讨之途。
因此,必须制定法律,责令破坏农村和乡村的人必须亲手加以恢复,或将其转交给愿意加以恢复并乐于从事建设的人。严加控制富人囤积居奇来垄断市场。少养活好吃懒做的人。振兴农业,恢复织布业,安插一大批有用的但是闲着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制止窃贼的横行。
用极刑来处罚窃贼并未给社会带来任何好处,而且依然盗窃成风。一个人使别人丧财自己就得丧命,这是不公道的,因为没有什么比我们的生命更为宝贵。关于惩罚罪犯的问题可以借鉴波利来赖塔人的制度。在这个国家,盗窃犯定罪后须将赃物交还失主,而不是送给国王。如原物已失,则按价从窃贼的财产中取偿,多余的钱全部还给犯人的亲属。犯人就被罚令服苦役,如罪行不严重,可以不坐牢,也免于上脚镣,在身体自由的情况下派去为公众服劳役。拒绝劳动的人就要戴上锁链,并受到鞭笞,强迫劳动。犯人除了经常做工外,并没有什么苦吃。他们替公家做工,不但可以赚钱养活自己,还每天为国库增加收入。犯人有其识别的标志,衣服与众不同,两耳上的头发剪短,并削去一个耳垂。逃亡的犯人,若是奴隶,处以死刑;若是自由公民,则降为奴隶。相反,对于告发者有奖,自由民得现钱,奴隶恢复自由。这样的制度才能根除罪恶,挽救罪犯。
英国可以效仿,对于游民也可采用同样的办法,而僧侣则是英国的第一号游民。
接着,我们又谈到法王路易十二梦想扩张国土的事。拉斐尔讲了阿科里亚人的一件事。阿科里亚的国王通过战争攫取了另一个王国,但是战争使国内的道德风尚趋于败坏,战场上的杀戮使人们敢于铤而走险去犯罪,法律受到蔑视。一个国王要管理两个王国,会使其中任何一国都不能治理得宜。阿科里亚人请国王对两个王国任意选择,只保留一个,这个国王就把新获得的王国让给了一个朋友。
国王身边的谋臣总是向国王谄媚:凡是老百姓所有的都是国王所有的,连老百姓本身都是属于国王的,只是由于国王开恩而不曾取去的那一些才是每个人的私有财产。老百姓如果有钱又自由,就不愿意接受苛刻而不公道的政令。相反,贫困却可以消磨他们的意志,使我们失去高贵的反抗精神。
但是,国王的光荣、安全不在于他们自身,而在于百姓的富裕。国王应更多地关心的是百姓而不是他个人的幸福,这道理犹如一个牧羊人的职责是喂饱羊,而不是喂饱自己一样简单。如果国王统治下的不是幸福的人民,而是一片呻吟哀号,那他管理的就只是监狱,而非国家。
一个国王应该力戒惰与傲,他必须依靠自己为生而无损于人,他必须量入为出。他应该制止危害及罪行,正当引导人民,他不应该轻率实施长期不用而视同可无的法律。他不能借口处罚违法乱纪而没收法庭不容私人占取的财物。但是,任何地方只要存在着私有制,人们凭现金价值来衡量事物,那么,一个国家就难以有正义和繁荣,必定是少数人生活富裕,而多数人则穷苦不堪。而且一般情况下,穷人应该享有富人的境遇,因为富人贪婪、自私,毫无用处,而穷人则正派、直率,终日辛勤劳动,牺牲自己为国家作出贡献。
接着,拉斐尔谈到他们所思考的乌托邦人的制度。他说,乌托邦人的制度是非常贤明而神圣的。由于分配平均,人们一切物资充裕。如果人人对自己能取得的一切财物力图绝对占有,那么,不管产品多么丰富,还是少数人分享,其余的人受穷。如果不彻底废除私有制,产品就不可能公平分配,人类也不可能获得幸福。私有制存在一天,人类中绝大多数的人也是最优秀的一部分将始终背上沉重而甩不掉的贫困灾难的担子。
我们在人的素质和资源方面并不亚于他们,但是我们的国家却不如他们的国家繁荣昌盛。
第二部
这一部分中,拉斐尔从多方面介绍了乌托邦城的情况。为便于介绍,我们归纳为五个问题加以提要。
1.乌托邦的环境
乌托邦岛好似一弯新月,中间的宽度是200英里,两头渐渐地窄下去。新月形的周围大约有500英里,两头尖端相距11英里。中间海水里有一块大礁石,所以整个海岸就是一个大海湾。入口处有暗礁,山顶设置坚固的堡垒,派兵守护,岛人凭借这险要的地势,不必担心外敌入侵。据传说,许多年前,一个叫乌托普的人征服了这个岛,并以他的名字命名这个岛屿。他发展生产,实行德政,使岛上半开化的淳朴居民成为有文化、有教养的人。
岛上有54座城市,它们宏伟壮观,鳞次栉比,通行共同的语言、传统、风俗和法律。各城市的布局也都相仿,城市住房宽敞,均为三层楼房,临着宽阔的大街,后面是花园,花园里有各种果树和精心栽培的花草。整个城市宛若一座大公园。城市之间的距离一般不超过一天的路程。首府亚马乌罗城位于乌托邦的中心,便于四方代表聚集。
乌托邦城周围是广阔的田野,那儿有农场,到处是舒适宜人的住房。
2.乌托邦人的经济
乌托邦人实行公有制,没有一样东西是私人财产。他们住的房子,每隔10年就用抽签的方式调换一次。
乌托邦人的经济生产是有计划的。他们一般通过元老院来调配生产必需品。他们首先确定某一地区哪一类商品货源充足,再确定岛上哪些地区粮食歉收。这样他们便可以在两地之间进行调配。而且这是无偿供应,他们不向受接济的一方有所需求。凡是从自己的储存中无报酬地支援其他城市的人,也可以从另一城市免费得到他们所需的东西,因此,整个岛就像一个大家庭。
由于乌托邦人实行计划经济,它能直接满足全体人民的物质需要,因此,乌托邦人没有货币,商品交换也就不存在了。住在农村的居民缺乏生活用品时,就派人到城市里去取得全部供应,而不需要任何实物交换。
乌托邦人本身供应充足,他们将剩余的东西运销到别的国家,出口大宗的谷物、蜂蜜、羊毛、亚麻、染料、生皮、黄蜡、油脂、熟皮以及牲口。他们将这些出口品的1/7用来救济这些国家的贫民,余下的则廉价出售。通过这样的交易,他们运回他们所缺乏的铁,并运回了大量的金银。
乌托邦有大量的金银,但乌托邦人却视为贱品。他们用金银铸成粪桶、溺盆之类,铸成奴隶身上的镣铐。金银饰品被认为是可耻的人才佩戴的。
乌托邦人生活俭朴,丝绸被看做贱品,黄金是可耻的标志。他们自己裁制衣服,全岛人穿着统一,只是男女有别,已婚未婚有别而已。他们工作时穿的粗皮衣服可以用七年。他们外出到公共场所时才披上外套,外套的颜色全岛一样,是羊毛的本色。岛上的人只有一件外套,一般用上两年。
乌托邦没有城乡区别,没有专职的农民。他们每年派一定数量的人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为期两年。如果喜欢农村生活,获得许可后可以多住几年。农活主要是耕田、喂牲口、砍伐木材并运送进城。在收获季节,城市调配一定数量的人参加收割。
每个人除了务农外,还需要学一门专门的手艺。一般是毛织、麻纺、坊工、冶炼或木作。妇女也不例外,一般做毛织和麻纺的活,男人则担任较繁重的工作。由于这些部门的技术都是手工劳动,所以他们一般都从事一种世代相传的手艺。如果有人对家传以外的其他行业感兴趣的话,他可以寄养到其他的人家去学习那门手艺。此外,如果有人精通一门手艺外,还想学另一门手艺,也是可以的,学完之后,如果社会对两种手艺的需要相同,他可以自由选择其中的一种作为自己的专业。
在乌托邦,劳动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只有少数学者和行政官可以免除体力劳动,但是如果他们辜负了人民的期望,就要被调回去做工。而如果某个人在业余时间钻研学问,并取得显著成绩,就可以摆脱体力劳动,专门从事学术研究。他们的宪法规定,在公共需要不受损害的范围内,公民除了从事体力劳动外,还应有尽可能充裕的时间用于精神上的自由及开拓,他们认为这才是人生的快乐。
乌托邦人将一昼夜分为24个小时,睡眠时间一般是8个小时。在闲暇时间里,每个人可以自由活动,他们不把时间浪费在欢宴和游荡上,而是进行各项有益的活动。或进行学术探讨,或钻研自己的手艺。那儿没有使人堕落的场所,没有不法之徒聚集的地方,没有人旷工,没有人闲荡,人人都专心致志于自己的工作,做到工作有常、休息有方。
虽然乌托邦人每天只劳动6个小时,但那儿没有懒汉,没有从事无益工作的人,所有的人都参加劳动,因此他们的劳动效率高,这6小时的工作对于生活必需品的生产是绰绰有余的了。
每座城市分成4个大小一样的部分。每一区的中心有一个百货市场,每户都将自己生产的物品送到那儿,各种货物在仓库中按类存放。每一户的户主到仓库领取他及家人所需的物资,不用付现金,也没有什么补偿。乌托邦能实行按需分配,首先是因为一切货物供应充足,其次没有必要担心会有人的所求超出自己的所需,乌托邦人杜绝了人性所具有的弱点——以占有超出别人的东西来显示其高于别人。
乌托邦每一个城内有4所医院,宽敞舒适,宛如4个小镇。这些医院不仅设备完美,而且医生医术高明,对病人体贴入微,病人生了病都愿意住院疗养。
乌托邦允许居民在家里就餐,但是很少有人愿意这样,他们都在公共食堂就餐,因为那儿的饭菜美味可口。在规定的午餐及晚餐时间,他们听到喇叭声后,在行政官的带领下,全体居民到公共食堂就餐。食堂里的脏累活全都由奴隶承担,食物烹调及就餐的安排由各户的妇女轮流值日。
乌托邦人在闲暇时间可以到其他城市去游览,但一般是一大批人一起去。经过总督的准许,他们可领得一辆挂车,一名赶车驾牛的公共奴隶。在旅途中,他们无须带什么东西,因为到处都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什么都不缺乏。如果他们在其他地方逗留1天以上,就在当地参加劳动。若在本城郊区观光,则可以自由往来,只需干完他应干的活计。
3.乌托邦人的政治
乌托邦是由54个城市组成的城市联邦。每个城市的设施和法律都一样。国家的主要政治机构——元老院设在首都亚马乌罗提城。元老院由每个城市每年选派3个代表组成,他们任期为1年。元老院安排生产并分配生活用品。乌托邦人规定,凡涉及国家的事,必须经过议事会讨论3天,才能做出决议。与议事会并存的还有民众大会。撇开议事会和民众大会,人们就不能对公众事务做出任何决定,否则就以死罪论处。采取这种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国家发生政变,保证人民不受暴政的压迫。因此,有重大的事情必须召开全岛大会进行商议。
乌托邦每30户每年选出一名专职的低级行政官员,古称摄护格朗特,现称飞拉哈。摄护格朗特在每个城市中有200名,他们的主要的或几乎唯一的职责是关注并监督每个人不得游手好闲,使每个人都能尽力于他们的本行,但又不至于让人们起早贪黑工作过于劳累。根据法律,摄护格朗特可以不参加体力劳动,但是他们一般不享受这个特权,而是以身作则,乐意带领别人一起劳动。摄护格朗特轮流(每天2名)参加议事会,以便了解社会上的一切事情。此外,凡有重要的事都要提交摄护格朗特会议,由摄护格朗特通知各人所管辖的住户,开会讨论后将结果报告议事会。
乌托邦的每一个城市都有一名行政长官,称为总督。先由人民自己推选4名总督候选人,然后,由200名摄护格朗特用秘密投票的方式选举最适宜的人选。总督是终身制。但是一旦发现他有施行暴政镇压人民的嫌疑,那就要遭到废黜。
除摄护格朗特外,乌托邦人还选出了高级的行政官员,过去称特朗尼普尔,现称首席飞拉哈。每一个特朗尼普尔每年选举一次,如果没有特殊的理由,不需要更换。所有其他官员的任期都是1年。特朗尼普尔经常与总督商量公务,商讨国事,如果公民之间发生私人纠纷,他们必须及时处理。当然,这种情况在乌托邦并不多见。
外交使节、教士、特朗尼普尔,甚至总督都是从有学问的人中选举。这样,乌托邦共和国就是由哲学家和学者来进行管理的。
乌托邦的行政官员与百姓的关系是友好和谐的。做官后不傲慢,不使人望而生畏,老百姓称官长为父亲,他们也尽力尽职,不负众望。因此,在乌托邦,官长受到百姓的尊敬绝不是勉强的,而是自然而然的事。总督与众不同的标志,并不是身着长袍,头戴王冠,而是手上持一束谷穗。
由于乌托邦人廉洁奉公,所以,邻国常常邀请他们临时到自己的国家去做官,负责管理那儿的公民。
乌托邦的法律很少,因为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并不需要那些超越他们阅读能力的浩繁晦涩的法律条文,而且,在乌托邦没有含糊不清的法律。乌托邦的公民人人都精通法律,所以那儿没有专门的律师阶层,而是当事人自己为自己辩护,直接向法官陈述实情。乌托邦人认为,对法律最一目了然的解释就是最公正的解释,因为法律是使人不忘尽义务,而深奥难解的法律只能对少数人起作用,只有简单明了的法律才是百姓能够接受的。
乌托邦人憎恨侵略和战争,认为这是一种与人不相称的行为,战争是唯一适宜于野兽的活动,然而任何一种野兽都不像人那样频繁地进行战争。但是,乌托邦却有一些男女在固定的日子里刻苦地参加军训,他们时刻准备用手中的武器保卫本国领土,驱除入侵敌人,或用武力将某个受暴政压迫的民族解救出来。在战争中,乌托邦人一般雇用塞波雷得人。如果战争需要,乌托邦人由自己的公民组成一个分队。公民们自愿入伍,从中推举出一名久经考验的勇士任指挥,他有两个副手,以防战争中群龙无首。乌托邦人一旦参战则勇猛无比,他们既不轻视生命,无谓地牺牲自己,但到了该光荣殉节的时刻绝不苟且偷生。
如果乌托邦人被迫作战,为了许多无辜人民的生命,乌托邦人并不反对雇用暗杀者和组织阴谋活动,借以推翻和消灭作为战争罪魁的敌对政府。因此,乌托邦人在战斗中非常乐意采用智斗的办法,他们认为利用这种斗争方式可以使敌我双方大批无辜的人民不至于陈尸疆场。所以,如果是经过大量杀戮而夺取战争的胜利,他们会觉得遗憾而且可耻,而如果是采用韬略战胜和击溃敌人,他们则引以为自豪,视为了不起的英雄业绩。
乌托邦人不愿在本国进行战争,他们一般在敌人的领土上进行战争,但从不杀害敌国无辜的生命,不毁坏庄稼,也不抢劫被占领城市的财富。
乌托邦人从不和别国缔结条约。他们认为国王与国王的条约及联盟得不到忠实的遵守,订约时的礼节越是烦琐而神圣,条约就撕毁得越快。他们相信,天然产生的伙伴关系应取代条约。能更好地把人们团结在一起的是善良而不是协定,是精神而不是文字。
4.乌托邦的家庭及人口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乌托邦的城市是由家庭组成的。他们的家庭是一个大家庭,有亲属关系的成员居住在一个家庭内。女子成年结婚后,就住在丈夫家。儿子及孙子则住在自己家中。家长由最年长者担任,如果最年长者已年老昏聩,则由次老的人取代其地位,全家都必须服从家长。妻子伺候丈夫,儿女服侍父母,一般说来,年轻人照顾年老的人。乌托邦人一般都很尊敬老年人。
乌托邦实行一夫一妻制。法律规定,女子18岁,男子22岁方可结婚。他们非常重视婚前的贞洁。男女在婚前如犯了私通的罪,就要受到严厉处罚,而且,以后男不得娶,女不得嫁,除非得到总督的宽恕。在择偶时,男女双方都要由一名同性者陪同到对方面前赤身裸体,以便使对方看清衣遮部分有无残疾,防止上当受骗。结婚以后,夫妇一方发生通奸行为或脾气暴戾无常,议事会就准许受害的一方另行择配,另一方从此终生蒙受耻辱并过孤独的生活。完全因为双方自愿的离婚,经议事会批准后,也可以离婚。破坏婚姻关系的人被罚为奴隶。
乌托邦对城市人口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每家成年人在10~16人范围之内,每个城市有6000户这样的家庭,郊区除外。但对未成年的儿童则不限定数目。如果超过规定的数目,就把过多的人口抽出,以填补人口不足的一户。如果全城各户人口都已足额,就将超出数字的成年人迁移到其他人口不足的城市。在农村,则规定每个农户的成员不得少于40人,外加农奴2人,由德高望重的老年男女各一人分别管理。如果全岛人口超出数量,按乌托邦的法律,就在邻近大陆无人的荒地上建立殖民地。
5.乌托邦的道德和宗教
乌托邦伦理道德概念中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幸福的问题。他们主张构成幸福的是快乐,但不是任何一种快乐,而是正当而高尚的快乐,它是建立在美德的基础上并最终去追求高尚的幸福。因此,一个人不仅要使自己生活得愉快,而且要使一切人都幸福。妨碍别人的快乐,在乌托邦是不允许的。乌托邦人遵守这样的原则:不因小快乐而妨碍大快乐,不因快乐而引起痛苦的后果。他们认为,任何不正当的快乐,其结果必然是痛苦。
乌托邦人将快乐分为“真正的”和“虚假的”两类。虚假的快乐是追求低级的享乐,带来的结果是痛苦。而真正的快乐首先是指精神上的,其次是指身体上的健康。乌托邦人认为,健康本身就是最大的快乐,而精神上的快乐则是首要的,这些是与培养美德、陶冶情操等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乌托邦人非常重视从科学、艺术、音乐等方面去取得这种快乐。大部分公民,无论男女都将体力劳动后的剩余时间一辈子花在学习上,对于智力探讨,他们乐此不疲。他们学习本国的语言和外国语言;他们对星辰的运行、天体的运动非常有研究。他们在音乐、辩证法、数学和几何学等方面的造诣几乎都已赶上了古人。
在乌托邦,人们的宗教信仰是自由的。有的人崇拜日神,有的人崇拜月神,有的人则崇拜其他某一星辰,还有一些人膜拜以道德或荣誉著称的先贤,但多数的人则相信有一个统一的神,他们称之为万物之父。所有的乌托邦人尽管信仰不一,但是他们都承认“密特拉”,认为他是全世界的创造者和真正的主宰。当基督教传到乌托邦后,他们欣然地接受了基督教。因为基督教赞同公共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类似于他们现存的情形。
乌托邦人相信灵魂不灭,他们十分肯定并深信,人可以达到无穷的天堂之乐,因此,他们对于死毫不畏惧,认为这是上帝在召唤他。凡是否认灵魂不灭的人,乌托邦人就认为他不配做人,指责他是一个不承认任何伦理道德标准,并把满足自己的个人欲望看得比公共利益还重的人。
在乌托邦,有一个教士阶层。每个城市不超过13名教士,分住13个教堂。教士都是用秘密方式投票由国民选举出来的。妇女也可以任教士,教士还可以结婚。教士对宗教极其虔诚,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主持礼拜,掌管宗教仪式,监察社会风纪,教育青少年。他们只有荣誉,并无实权,教士这个阶层是最受社会尊敬的。教堂里没有偶像,每个人可以按自己的想象去设想神的形象。
拉斐尔说,乌托邦国家的真实情况就是如此。它不但是最好的国家,而且是唯一名副其实的国家。在别的国家,人们也谈公共福利,但所奔走打算的却只是私人的利益。在乌托邦,私有财产不存在,一切归全民所有,因此只要公仓装满粮食,任何人都不会感到资财的缺乏。在这儿没有穷人和乞丐。每个人都一无所有,但每个人又都无所不有。
在其他的国家里,贵族、金铺老板和高利贷者等这些家伙,不事劳动,徒然寄生,追求无益的享乐,却从国家取得极大的报酬。而一般劳动者,如车夫、木匠、矿工以及农民,长年辛勤劳作,却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如果没有他们的劳动,人们的生活就不能维持。然而,这些人却无以糊口,生活凄惨。这难道是正义的国家吗?更有甚者,富人不仅私下行骗,而且假借公众的名义来侵吞穷人的财产,以冒充正义。因此,这些国家无非是富人狼狈为奸,盗用国家的名义牟取私利。
拉斐尔认为,在乌托邦,金钱被取消,很多罪恶也就随之消除了。乌托邦人采用的公有制度。不仅是最幸福的,而且能永远持续下去。乌托邦人在本国铲除了野心和派系以及其他一切罪恶的根源,他们没有内战,全体公民同心同德,建设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