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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精神障碍的基础知识
学习目标
掌握 判定精神活动是否异常的原则;精神症状的共同特点;常见精神症状临床特点。
熟悉 精神障碍的主要发病因素。
了解 国内外精神障碍诊断与分类系统。
问题与思考
某高二女生,18 岁,三个月前出现上课时不抬头,不敢直视老师和同学,变得沉默寡言,少与同学来往,不能进行有效学习,学业成绩明显下降,放学后就急忙回家。 班主任把在校这些变化反映给家长,该女生向父母解释称:“常在班里听到同学说我不正经,勾引男生。”“我怕眼睛的余光看到异性,上课和行走时只能低着头。”父母见状陪女儿去就诊,在就诊的路上看到警车就害怕,躲避,说警察要抓她。
思考:该病人的心理与行为表现是否存在精神异常? 评价精神异常与否应该遵循怎样的原则? 该病人存在哪些异常的心理与行为?与三个月前相比,该病人的社会功能有哪些变化?
虽然大多数所谓功能性精神障碍,目前还没有发现明确的发病原因,但是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与其他躯体疾病一样,均是生物、心理、社会文化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不同的精神障碍生物、心理、社会文化因素对其所起的作用和影响程度有所不同。 由于大多数精神障碍的病因不清,目前精神障碍的分类主要依据症状学分类原则,其诊断标准是将疾病的症状按照不同的组合,以条理化形式列出的一种标准化条目。 由于精神障碍的表现复杂多样,精神症状虽有其共同特征,但临床特点不尽相同。 因此,识别精神症状是评估精神障碍的基础,也是医护人员的临床基本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