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委托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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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一

在当下,行政委托是一个鲜为学者关注的研究主题。它是行政法专著的基础理论篇章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却极少有学者再进行深入的专门性论述。然而,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层面,行政委托与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行政授权等相似机制如何区分,行政委托的法律界限如何设置等问题,始终没有定论。

带着对现有行政委托理论的困惑,黄娟开始了行政委托这一行政任务组织机制的研究。确定这一选题之后,经历了谋篇布局和主要思路上的反复,她在我的指导下最终形成了一个对行政委托的全景式研究。正是这种对行政委托制度的全面考察与探讨,使得本书特色明显、意义深刻。总结来看,本书对行政委托的研究有以下两个特点:

第一,系统整理了行政委托的制度现状。书中对行政委托制度进行了两个维度的系统梳理:一是历史的维度。行政委托虽然一直为大家所熟识,且被广泛运用于行政执法中,但对它渊源于何处却并不全然清楚。一方面,作者从机制原理角度深究行政委托的制度渊源,发现行政委托本身是由制度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演进而来的。另一方面,作者从制度发展角度整理行政委托的发展历程,总结我国行政委托制度的生发脉络。这一系列的基础性研究无疑为准确理解、界定行政委托的内涵提供了依据。二是现实的维度。对于行政委托在现实中的运作状况,目前学者们大多只进行了一些片断性的介绍与描述。作者则全面搜罗了关于行政委托的法律规范、实证案例,并据此整理出立法、行政、司法层面行政委托的现实状况,揭露出行政委托实践目前面临的现实难题。这种客观性的整理保证了本书是以问题为导向的课题研究成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当前行政委托理论研究的缺漏。

第二,清晰勾勒出行政委托的法律界限。行政委托是一个由委托主体、受托主体、委托事项、委托程序等要素构成的法律制度。然而,在立法层面,至今对这一法律制度的运作规则未作明确的规定。在极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当下,明确行政委托这一行政权力组织方式的法律界限刻不容缓。基于法理和对现有制度设计的观察,作者发现行政委托的具体规则应对应所涉及的行政行为种类进行设计。为此,作者首先探讨了不同行政行为委托的法律保留密度,然后在这一基础框架下具体探究行政委托各构成要素的法律界限,从而构建出行政委托的法律规范体系。可以说,这种针对现实问题的制度建构大大彰显了本书的现实意义。

黄娟在进入浙江大学跟随我读博之前,先后在郑州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法学院求学,行政法学功底比较扎实。读博期间,她用心读书、刻苦研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篇博士学位论文的付梓,表明黄娟在学术道路上迈开了重要的步伐,可喜可贺。期待她不断努力,取得更大的学术成就!

是为序。

胡建淼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