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中国的法律制度中,谈及说明理由制度,通常都是指行政法上针对行政行为的一种程序规定,即行政行为说明理由。而对于立法(无论是中央立法还是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则鲜有提及。那么究竟何谓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