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9年1月16日在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邹玉忠
各位代表:
我受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市党代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把握“转型追赶、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的推进、“三大战略”中卫方案的实施和“五个扎实推进”重点任务的落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人大职能作用,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年来,共审议通过法规性决定两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项,组织专题询问1次,开展执法检查6次、视察调研15次。督促办理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17件、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40余件,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9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3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常委会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自觉做“两个维护”的践行者。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统领和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在中卫落地生根。
主动融入市委中心工作。常委会坚持把贯彻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确定人大工作目标、研究重大事项的行动方向和指导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事关全市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列入常委会工作重点。突出立足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开展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全面参与了农业农村发展、环保问题整改、工业企业脱困、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大干一百天,经济气象新”等各项重点工作,在各项工作推进的关键节点上统筹安排人大履职行权活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有力推动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
全力完成市委交办任务。常委会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积极参加“6+8”重点项目推进和“9+3”招商引资工作,主动深入脱贫攻坚、环保整改、工程建设等现场,及时协调解决牵头工作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开展厅处级领导干部蹲点调研,9名常委会领导走访贫困乡村18个、贫困户200余户,协调解决群众饮水、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实际问题120多件。对香山湖、小湖、千岛湖和第一排水沟经常性地深入现场进行巡查,多次召开座谈会、推进会,协调解决了香山湖沉砂池修建、环保监测站建设、补水口清淤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狠抓了湖泊、沟道沿线养殖场清理取缔和排污口封堵工作,香山湖、第一排水沟水质全面达标,小湖、千岛湖水质明显改善。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人事任免议案常委会上会前,主任会议讨论审议、任前法律考试、任前供职发言、常委会审议表决、向宪法宣誓等制度,依法任免了“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保障了国家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接续任用,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突出地方特色,切实做到立法为民
常委会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紧扣改革发展需要,强化组织协调,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积极推进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相适应。
围绕群众关切立法。饮用水安全,始终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问题。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推进生产、生活环境的持续改善,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了及时推动这些中央有要求、群众有呼声的重大社会民生问题有效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多次调研,反复论证,本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原则,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紧扣目前改革发展实际情况,结合中卫实际,多方征求意见,审慎研究决策,报请市委同意,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建设永久性水源地”列为立法项目,贯彻了为民立法的精神,从立法层面推动了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
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立法程序办事,扩大社会参与范围,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组织代表视察、考察,在市、县(区)、乡(镇)和立法联系点分层次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就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严格遵守依法立法原则,及时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认真论证法规草案的可行性和合法性。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审定之前,诚恳征求市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经过专门委员会专门审议,常委会会议表决,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永久性水源地的决定》《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的决定》及时公布出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决定》明确了城市环境卫生标准、公民、法人卫生行为标准和部门管理责任,对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起到了积极作用。《永久性水源地决定》明确了沙坡头区水源地地域范围和四至界限,就水源地周边生产、生活行为的监管作出了规定,对更好地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有着重大意义。
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建立了法工委初审,各工作委员会之间分工合作、主任会议决定的备案审查机制,对市政府《中卫市城市供排水节水管理暂行办法》等17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审查。督促政府法制办对政府出台的办法中与上位法不相符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对《中卫市竞技人才培养办法》《中卫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中卫市市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管理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并与市法制办及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对各县(区)人大和全市乡(镇)人大专干进行了备案审查培训,推动了县乡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
三、坚持依法监督,全力维护群众利益
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改进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着力加强财经工作监督。组织起草了《中卫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听取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批准调整了“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内容。强化审计结果运用,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市政府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定期报告整改结果,推动了问题的整改落实。预算审查逐步向支出政策拓展,促进财政预算编制更加专业化、科学化、透明化。坚持对预算资金用途变更、政府债务限额确定等事项先评议、后批准,审议批准了市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财政预算、2017年市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未使用资金用途、确定2018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督促政府加强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和使用,控制债务规模,防控财政风险。推进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建设,促进预算监督更加细化、深化。
着力加强经济运行监督。针对今年中卫市固定资产投资乏力等问题,积极开展经济运行情况调研,摸清投资落实情况,分领域分层次梳理出固定资产投资下降、重大项目推进缓慢等27个问题,对市发改委等9个政府组成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督促市政府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实施,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按照“全域、全景、全业、全时、全民”的总体布局,坚持全域化规划、全行业融合、全时空打造,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开展《税收征管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督促政府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信息化和一体化建设,不断完善征管质量监控体系和综合治税体系建设,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助推全市经济向好发展。
着力加强城乡生态环境监督。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天蓝地绿水清目标,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18年全市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积极落实“生态立市”战略,全力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围绕中央环保“回头看”和督察组转办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对全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控、水生态环境保护、城市水源地建设、工业企业污染整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情况开展了视察检查,促进了中卫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解决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围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媒体记者集中曝光一批不文明行为,增强了城乡居民的环保意识。围绕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卫,视察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情况,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提升建设质量,巩固林业成果,推动林业生态持续向好。
着力加强民生工作监督。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代表机关的作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强化民生实事的跟踪督办,督促市政府将年初承诺的民生实事落在实处。围绕学有所教,开展了全市农村幼儿园新改建、促进民族教育发展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专题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建议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围绕病有所医,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调研,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公众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可持续”的改革原则,不断总结经验、增强实效,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医疗服务。针对市中医院迁建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连续两年跟踪督察,督促市政府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力度、加快市中医院迁建进度。围绕文化惠民,开展了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调研,督促市政府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运行秩序、丰富优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提升中卫文化内涵和文化魅力,推动了全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着力加强司法和法律实施监督。组织开展了“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要求,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和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审判、检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开展了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进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宣传贯彻和宗教事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维护了全市良好的宗教格局。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督促政府从加大对《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保障乡(镇)、村(社区)工作经费等方面着手,不断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服务保障,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突出代表主体地位,畅通代表意见建议表达渠道,会聚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充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培训市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230余人次,增强了代表尽责意识、提升了代表履职能力。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宁夏人大》杂志,编辑印发《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公报》,让代表及时掌握人大工作动态。一年来,共邀请50余位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及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帮助代表找准履职着力点、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始终将代表满意、群众认可作为办好代表建议的第一标准,进一步改进办理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年初,常委会及时将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第三排水沟进行综合治理等17件意见建议转交市政府办理,并把督办代表建议与推动相关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听取汇报、视察调研、征求民意、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和常委会各委室对口督办、副主任分工督办、常委会集中督办的方式持续跟踪落实。排水沟综合治理、肉牛产业发展、小区物业管理等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赢得了群众和代表的好评。
扎实开展代表“双联”活动。不断健全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机制,及时核对更新代表信息,对已组建的309个代表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完善。闭会期间,各代表小组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40余件,内容涉及农田建设、沟渠整治、环境保护、卫生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等各个方面,通过跟踪督办,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组织本辖区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分别对中卫市促进就业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及司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中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及时向自治区人大进行了汇报。
五、夯实履职基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水平有了新提升。
全面深化理论学习。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委会领导积极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精心组织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领人大工作。坚持在常委会例会上安排学习内容。一年来,通过会议宣讲、座谈交流、撰写心得、组织考试、聘请专家讲座等多种方式,组织和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工夫,在全面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上做文章。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强化党员理想信念和党规党纪教育,筑牢意识形态防线。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常委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党的领导在国家权力机关得到了新加强。切实履行好党组抓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握在手中,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加强班子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严格按照阵地规范化建设标准建成党员活动室,人大常委会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全面推进作风建设。常委会着力推行“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安排”工作机制,形成了“一主动、三提前”的基本做法,在监督工作中,常委会坚持以扎实的工作调研为基础,组织常委会成员和人大代表根据常委会会议议题开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到知实情、讲实话、求实效。把听取专项报告与其他监督形式结合起来,对各项议题,会前主动制订工作方案,提前调查研究,提前与“一府两院”沟通,提前形成调研报告和审议建议意见,着力规范监督程序,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加强跟踪督办,增强监督实效。扎实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格进行了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大家一年来的大力支持、不懈努力、务实苦干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职责,离党和人民的殷切期待,离改革发展的时代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立法机制还需不断完善;重点领域、重要工作的监督力度还需持续加大;代表活动方式还需逐步拓展;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以及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安排部署,积极围绕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接续实施“三大战略”中卫方案,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积极作为,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一、突出政治统领,在坚持党的领导上谋求新加强
人民代表大会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常委会要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做“两个维护”的实践者,把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扎根在思想上、落实在行动上。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主要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等10个方面。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内涵,坚持正确政绩观,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难事要事勇于担当、努力作为。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坚持议事决事紧贴市委意图,确保与市委思想同心、政治同向、行动同步。紧紧围绕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全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三大战略”中卫方案落地等事关中卫全局、事关全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讨论审议,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所作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决议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到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的意志。严格落实《中卫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依法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不断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了解审议和任后监督机制,认真实施宪法宣誓制度。
二、紧扣中心工作,在依法履行职责上展现新作为
新时代的人大工作必须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开展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
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统筹协调,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在大气污染防治、沙漠边缘地带防风固沙人造林管理等方面深入调研,科学论证,认真做好立法工作。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审计工作等报告,开展全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情况视察和全市富硒产业专题调研。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和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询问,视察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调研宁夏中部干旱带西线供水沙坡头区兴仁片区建设情况。围绕群众重大关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民生实事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全民科学素质推进情况视察和体育健康工作情况调研。
着力推进依法治市。依法开展对《残疾人保障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督促整改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正确有效实施。认真组织开展对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评议,切实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开展对全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情况的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突出主体地位,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实现新提升
常委会要围绕“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筑平台,让代表工作“动”起来。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广度与深度,推动“双联”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闭会期间,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组织代表在推动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加强生态保护等方面体察民情、履行职责。
重实效,让代表工作“活”起来。重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切实把日常督办与重点督办、上门督办与集中督办、常委会组成人员督办与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结合起来,提高代表建议问题的解决率,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建机制,让代表工作“强”起来。建立代表依法履职的保障机制,完善代表履职登记等制度,扎实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效能。继续做好在中卫自治区人大代表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在转变工作作风上树立新形象打铁还需自身硬。立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着力建设“三个机关”。
加强思想武装,建设党性过硬的政治机关。始终把加强政治建设放在人大工作首位,进一步健全常委会和机关干部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人大党的工作和建设,扎实开展“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夯实组织基础,建设胜任职责的工作机关。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议事程序,提高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充分发挥兼职委员和专家库专家的作用。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指导,共同推动全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人民满意的代表机关。密切联系群众,把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望融入到立法项目、制度设计和工作开展中。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矛盾的焦点处“解剖麻雀”、研究问题、寻求对策。严格遵纪守法,坚决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把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用在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上。
各位代表,同志们!使命重在担当,实干铸就辉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振奋精神、依法履职、实干兴卫,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