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HRD手把手教你做员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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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劳动合同终止——提前准备和区别对待

与劳动合同解除不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多数是可以事先预料到、其处理过程更容易规范,因此用人单位可以比较从容地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一、合同终止适用的情况

只有下列情况才属于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时,当有以下情况之一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属于“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

针对不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表3-15说明了各类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企业应当继续完成的后续工作内容。

表3-15不同劳动终止情形下企业需完成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