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服从谁呢?人们给我介绍一个高个儿年轻女子,对我说她是我的母亲。但我自己却把她当作大姐姐。这个处处受到监视、对谁都屈从的“处女”,在我看来,她是伺候我的呢。我爱她,但要是谁都不尊重她,我怎么会敬重她呢?我们家有三间卧室,一间是外祖父的,一间是外祖母的,一间是“孩子们”的。所谓“孩子们”,就是“我们母子俩”:同样的微不足道,同样的受人供养。而一切照顾则是为我而设的。在“我的”房间里,放着一张“姑娘的”床。姑娘独自一个人睡,醒来的时候保持着贞洁。她跑到洗澡间沐浴的时候,我还熟睡着,她回来的时候已经衣冠整洁了:我怎么会是她生的呢?她向我叙述不幸,我同情地听着。等我长大了一定娶她、保护她。我还向她许诺哩:我把手向她伸去,把手放在她的身上,利用小孩的重要地位为她效劳。请想想,我会服从她吗?我宽宏大量地答应她的恳求,再说她从不给我下命令,而是用轻松愉快的话语给我描绘未来,然后赞扬我愿意实现这个未来:“我的小宝贝真乖,真听话,乖乖让妈妈点滴鼻剂。”这些甜言蜜语哄得我乖乖就范。
至于一家之主,他活像上帝老人,人们经常把他当作上帝老人的化身。一天他从圣器室进入礼拜堂,教士正以五雷轰顶来威胁对上帝不热忱的信徒:“上帝就在这儿!他看得见你们哪!”突然信徒们发现在悬空的讲道台底下有一个高大的大胡子老人在瞧着他们,吓得他们拔腿便跑。外祖父还说,有几次他们曾跪倒在他的膝前。他喜欢显圣上了瘾。一九一四年九月间,他在阿卡雄的一家电影院显圣,当时我母亲和我在楼厅里。他要求开灯,另一些先生在他周围扮天使,大声喊叫:“胜利!胜利!”上帝登上戏台,宣读马恩河公告[11]。他在胡须还是黑的时候,就已经扮耶和华了,我怀疑爱弥尔是间接地死在他手里的。这个怒气冲冲的上帝嗜吸儿子们的血。好在我出世的时候,他漫长的一生已近尾声,胡子已经花白,烟丝把胡子熏得黄黄的。当老子,他已经没有兴致了。但倘若是他生育了我,我想他一定会情不自禁地控制我的:受习惯所驱使嘛。我幸亏属于一个死者。这个死者生前洒了几滴精液,算是塑造一个孩子所付出的普通代价。所以,我是天上的采邑,外祖父没有产权但可以享用其收益:我成了他奇妙的“宝贝”,因为他一直梦寐以求能怡然自得地度过余年。他决意把我看作命运的奇特恩赐,看作一件无偿的礼物,而且随时都可以退回;此外他还能对我有什么要求呢?只要我在他跟前,他就心满意足了。他既是大胡子爱神慈父,也是圣心孝子;他给我做按手礼,我脑袋上感到他手心热乎乎的。他称呼我是他小小的宝贝,颤悠悠的嗓音柔情绵绵,泪水模糊了他那冷冰冰的双眼。大家啧啧称赞:“这个男孩使得他神魂颠倒!”他非常喜欢我,这是显而易见的。但他爱我吗?他那么公开表露情感,倒使我难以识别他这一着的诚意了。我看不出他对其他孩子有很多感情,一则他不怎么常见到他们,再则他们也根本不需要他,而我却处处依靠他:在我身上他欣赏的是他自己的慷慨大度。
老实说他有点故作高尚:这个十九世纪的人物如同很多同代人一样自诩高尚,连维克多·雨果本人也不例外,维克多·雨果自诩是雨果主义者[12]。我外祖父是美髯公,总喜欢哗众取宠,一场戏刚下场便准备重新上场,好似酒鬼喝完一杯又想着下一杯,我认为他是两门新艺术的牺牲品:摄影艺术和做外祖父的艺术。他的尊容很上照,这是他的造化,也是他的不幸。屋子里到处是他的照片。因为当时还没有发明瞬间摄影,他津津有味地摆出固定的姿势和连续的活动姿态,动辄停住动作,一动不动地摆一个优雅的姿势,从而留下一个一成不变的形象;他醉心于这些永恒的瞬间,以便为自己塑像立影,流传千古。由于他喜欢照连续的活动姿态,他给我留下的印象好似幻灯上硬邦邦的画像:一个小灌木丛,我坐在一个树桩上,时年五岁,夏尔·施韦泽头戴巴拿马草帽,身穿黑条乳白色法兰绒西装,白绲条背心,怀表的链条横贯其间,夹鼻眼镜悬系在一根细绳上,他向我俯着身子,抬起一只戴金戒指的手指,说着话。画面阴暗、潮湿,只有他的大胡子放出白光,犹如绕下巴围着一圈光轮。我不知道他说些什么:我过于战战兢兢地聆听,反而什么也没有听进去。我猜想这个帝国时期的老共和党人在向我传授公民的义务,在给我讲资产阶级的历史:从前有国王、皇帝,都是坏东西,人们把他们赶跑了,于是万事如意,一切皆好。傍晚我们到大路上去等他,我们很容易在走出缆索铁道的乘客中认出他来:高高的身材,迈着小步舞领舞的步伐;他在更远的地方先看见我们,早已拉开架式,听任某个无形的照相师摆布:胡须迎风飘悠,身板挺拔,迈着内八字步,挺胸凸肚,两臂大摇大摆。信号升起,我一动不动地停住,身子向前倾斜,我是起跑的赛跑运动员,是即将飞出鸟笼的小鸟。片刻间我们面面相照,活像一对漂亮的萨克森瓷人。然后我带着水果和鲜花,满载外祖父的幸福,向他扑去,撞倒在他的双膝间,假装上气不接下气。他把我从平地抱起,举向云霄,然后手臂一弯,把我降落在他的心房上,一边轻声说道:“我的宝贝!”这是第二个画面,颇受行人注目。我们俩大演特演滑稽戏,足有一百个种类不同的场面:调情,很快消除的误会,敦厚的戏弄和善意的责怪,多情导致的气恼,柔情绵绵的故弄玄虚和痴情。我们竟然设想有东西阻碍我们相爱,以便享受排除障碍的快乐。我有时蛮不讲理,喜怒无常,但这遮掩不住我那细致入微的敏感。他所表演的高尚而忠厚的虚荣心很适合外祖父的身份。他表现出雨果所推崇的糊涂和溺爱,要是别人只给我面包,他一定给我加上果酱,所以那两位夫人切忌只给我面包。再说我是一个乖孩子,觉得我的角色非常合适,决不肯出让分毫。
确实,我父亲过早的引退使我成为一个不完全的“俄狄浦斯”[13]:我没有“超我”,不错,但我也没有杀气腾腾呀!我母亲是属于我的,没有人与我争夺这个安稳的所有权,因此我不懂得暴力和憎恨,我不必学会妒忌别人。由于没有碰过钉子,起初我只是通过靠不住的笑容认识现实。我能造谁的反呢?我能反对什么呢?别人纵使为所欲为,可并没有侵犯我呀!
我乖乖地让别人给我穿鞋,往我鼻子里点滴剂,给我刷衣服、洗脸、穿衣服、脱衣服,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听凭别人对我爱抚备至。我觉得再没有比做好乖乖更有趣的事了。我从来不哭,很少笑出声,不吵也不闹。四岁的时候,我弄脏了果酱,被人抓住。我想,那是因为我爱科学,而不是出于恶作剧。总之,记忆所及,我就干过这么一件坏事。星期天夫人们有时去望弥撒,去听美妙的音乐,听有名气的管风琴演奏者演奏。老夫人和少夫人并不修行,但别人对宗教的笃信造成一种气氛,使她们也在音乐声中恍若出世,她们听托卡塔曲时才信上帝。我感到这种超凡入圣的时刻其乐无穷:大家都是昏昏欲睡的样子,这时我懂得应该干什么。我双膝跪在跪凳上,把自己变成一尊雕像,连脚趾都不应该动一动;我瞪着眼睛直视前方,连睫毛都不眨一眨,直到眼泪流满双颊为止。当然我在进行提坦巨人[14]式的搏斗来忍受双腿发麻,但我坚信一定胜利,充分意识到我的力量,毫不犹豫地在心里招来各种罪恶的诱惑,然后一一击退。我要不要站起来高喊“巴搭彭”[15]呢?要不要爬到圆柱上往圣水缸里撒尿呢?一会儿母亲一定会赞扬我,因为这些浮现在我脑子里的可怕念头被我阻止了。我自欺欺人地装作受苦的样子,以便增添我的荣誉。其实我的邪念并非不可收拾。我太怕出丑了,我只想以我的美德使世人惊诧。这种不费吹灰之力得来的胜利使我确信我天性善良,我只要任其自然,就能受到赞扬。动坏脑筋,出坏主意,即使有这样的事,也是来自外部的,刚一沾上我,就失去生气而衰退。我这块土壤不宜生长邪恶。由于我善于表演德行,我不需要花力气也不需要强迫自己,只要任意编造就行了。我可以演得像公子王孙那样潇洒,使观众屏住呼吸,我把这个角色演得精益求精。人家喜爱我,所以我是可爱的,再简单不过了。世界不是安排得妥妥帖帖的吗?人家对我说我长得漂亮,我也就相信了。一些时候以来,我右眼长了角膜翳,后来使我成为独眼龙和斜眼,当时却一点也看不出来。人们给我拍了许许多多的照片,我母亲用彩笔整修着色。在保存下来的一张照片上,我脸色红润,满头金黄的鬈发,面颊滚圆,平和的目光充满了对现存秩序的敬重;鼓鼓的嘴巴装出不可一世的样子:我知道我的价值。
光天性善良是不够的,还要未卜先知:小孩口中透天机。孩儿们刚从自然脱胎,是风和海的表兄弟。他们的牙牙学语,对于知音者来说,富有广泛但是朦胧的启示。我外祖父曾同亨利·柏格森[16]横渡日内瓦湖,他说过:“我兴奋得如醉似痴,目不暇接地观赏熠熠闪烁的山峦和波光粼粼的湖水。柏格森却坐在一只箱子上,目不转睛地瞧着两脚之间的那块地方。”他从旅途中这件小事上得出一个结论:诗的沉思胜于哲理。于是他对我沉思起来,在公园里,坐在一张帆布躺椅上,身旁放着一只啤酒杯,他看着我跑来跑去,他想从我含混不清的话语中悟出至理名言。他居然真有所悟。后来我嘲笑过这种痴癫,现在不免后悔,这其实是因为他感到大限将临。夏尔用陶醉来攻克焦虑。他在我身上欣赏着世间奇妙的作品,以便确信一切皆好,甚至连人生可怜的末日也是好的。大自然正准备把他收回自己的怀抱。在山顶树梢上,在海波水浪中,在点点繁星之间,在我幼小生命的发源地,他寻找着归宿。他拥抱大自然,接受大自然的一切,包括为他挖好的坟墓。这可不是真理,而是他的死神通过我的口给他的启示。我幼年平淡无奇的幸福不时夹杂着丧事的气氛,因为我的自由是多亏了一起及时的死亡,我的重要性全靠一起等待已久的丧事。唉,怎么不是呢?阿波罗神殿所有的女祭司都是女死神,这是众所周知的;所有的孩子都是死亡的镜子。
我外祖父把自己的儿子看做眼中钉,这个可怕的父亲一生肆意虐待他们。他们踮着脚进屋,出乎意料地发现老人待在一个小孩子的膝旁:真叫他们伤心!在几代人之间的冲突中,孩子和老人往往是携手合作的:孩子传达神谕,老人解释神谕。本性露真情,经验传真知:成年人只有闭嘴的份儿。倘若没有孩子,他们便去找一只鬈毛狗。去年我去过一次狗公墓,在一块块墓碑上的铭文中,我认出外祖父的“至理名言”:狗懂得爱,狗比人更温柔、更忠诚,狗的感情细腻,有一种从不出差错的本能,能知善知美、识别好坏。一个伤心欲绝的人说过:“波洛纽斯[17],你比我好得多,反倒比我先死,我还苟且活着。”当时有一个美国朋友陪着我,听说此话,他一气之下,朝一条泥铸的狗狠狠踢了一脚,踢碎了一只耳朵。他行之有理,过分喜欢孩子和畜生,其实是厌恶人类。
因此,我是前途无量的鬈毛狗;我预卜未来。我说一些孩儿话,人们记住了,并跟着我说,这样我就学会了创造其他的话。我也讲一些大人的话,会使用“超过我年龄”的话语,而且不走样。这些话语就是诗,办法很简单:信鬼神,信运气,信虚无;从大人那里整句整句地借用,把句子拼拼凑凑,然后学舌地说出来,但并不解其义。总之,我口传的是真正的神谕,别人爱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吧。“善”产生于我内心的最深处,“真”出自我“知性”幼稚的蒙昧。我信心十足地自我欣赏着。我的举止和言论有价值,自己并不知道,大人却认为是显而易见的。这并没有什么关系,反正我毫不吝惜地向他们奉献我自己享受不到的高尚乐趣。我小丑般的言行披着慷慨大度的外衣:可怜的人们曾为没有孩子而伤心,我心一软,便从虚无中跑了出来,很有一点利他主义的气势;孩儿的外表其实是我的乔装打扮,为的是给他们造成有一个儿子的幻觉。母亲和外祖母常常教我排演下凡出世的场面,因为这乃是绝顶仁慈之举。她们投夏尔·施韦泽之所好,知道他的癖性,知道他喜爱戏剧性的变化,有意为他准备一些意想不到的高兴的事情。夫人们把我藏在一件家具的背后。我屏住呼吸,她们离开屋子或假装把我忘记了。我消失了。外祖父进了屋,无精打采,垂头丧气,看他的表情,好似我根本没有存在过。突然我从小小的藏身处走了出来,承蒙我出世,他感到不胜荣幸,见到我,他立即活跃起来,完全换了一副面孔,向天举起双臂:我的出现使他高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一句话,我献出自身,时时奉送,处处赠与,奉献一切。只要我推开一扇门,我自己也感到显圣似的。我把立方形积木一块一块往上砌,从模子里取出沙人:我大声呼叫,一个人应声而出,我又造出一个幸福的人。安排我吃饭,睡觉,按时令变化为我增减衣衫,都是这些拘泥虚礼的人们生活中的佳时良辰和必尽的义务。我当众吃饭活像一个国王,如果我胃口很好,人们便向我道贺,连外祖母也脱口喊道:“他吃得多乖啊!”
我不断地创造自己。我既是赠与人也是赠与物。倘若我父亲活着,我就会知道我的权利和义务;他死了,我一无所知。我没有权利,因为爱浸透了我整个身心;我没有义务,因为我出于爱才慷慨给与。唯一的职责是讨人喜欢;一切都是为了装点门面。在我们家,大度宽宏比比可见:外祖父养活我,而我使他幸福;我母亲对每个人忠心耿耿。今天,回想起来,唯有母亲的忠诚在我看来是真的,当时我们却好像闭口不谈。不管怎么说,我们的生活只是一系列的礼仪,我们把时间消耗在互敬互让、虚礼相待上。我尊敬长辈,条件是他们宠爱我。我耿直,开朗,温柔得像个姑娘。我总往好处想,相信别人,大家都是好人,因为大家都是高高兴兴的。我把社会看作是一种功德和权势的严格等级制度。占据阶梯最高层的人把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给予处在他们之下的人们。我绝对不会占据最高一级,我知道最高一级是留给严厉而慈善的人们的,他们是维持社会等级的人。我栖身在等级之外的一个小小的阶梯上,离他们不远,我的光芒从阶梯的上端倾泻到下端。总之,我小心翼翼地避开世俗的权势,既不屈就低层,也不高高在上,而是在别处。我是神职文人的子孙,从小就是一个教士。我有红衣主教的慈祥,为了履行神职始终保持好兴致。我平等对待下级,其实这是出于好心,为使他们幸福而编造的谎言,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受骗上当则是应当的。对女佣,对邮差,对母狗,我说话的语气宽容而温和。在这个等级森严的世界上有穷苦人,也有罕见的怪物,有连体双胞胎,还会发生铁路事故,这种种反常的现象不是哪个人的过错。善良的穷人不知道他们的职责就是为我们提供慷慨施舍的机会,而沿街乞讨的穷人是一些羞怯的穷人,我奔向他们,往他们手里塞一枚两个苏[18]的硬币,更重要的是,我赐给他们一个平等待人的美丽的微笑。我觉得他们笨头笨脑,所以不爱碰他们,但强迫自己去做,这对我是个考验;而且他们必须爱我,因为这种爱会使他们的生活更加美丽。我知道他们缺乏生活必需品,但我乐于成为他们多余的东西。再说,不管他们怎么不幸,他们的苦楚总不会超过我的外祖父吧。他小时候,天不亮就起床,在黑暗里穿衣服;冬天洗脸,得敲碎水罐里的冰才行。幸亏家境后来好转。外祖父相信人类的进步,我也相信,在我出世之前,人类的进步经历了一条漫长而艰难的道路。
我的家简直是天堂。每天早晨,我醒来的时候总是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庆幸自己碰到千载难逢的运气,出生在亲密无间的家庭,生长在世界上最美丽的国家。对现实不满的人使我感到气愤:他们有什么可抱怨的呢?他们是反叛者。外祖母特别使我不安,我痛苦地发现她不太欣赏我。实际上,路易丝早就把我看透了。她公开谴责我哗众取宠,但她却不敢责备她的丈夫。她说我是鸡胸驼背的木偶,是小丑,说我做鬼脸出怪样。她命令我不许再“装腔作势”。我尤其感到憎恶的是看出她竟嘲笑我外祖父,这个女人是“否定一切的妖精”。我顶了嘴,她要求我赔礼道歉,但我有恃无恐地拒绝了。外祖父抓住机会表示偏爱,他护着我反对自己的妻子。她受到侮辱而怒不可遏,站起身跑回自己的房间里拒不出门。我母亲惶惑不安,害怕外祖母积仇记恨,低声下气地轻声责怪父亲。他耸耸肩膀,退到自己的工作室去了。母亲央求我去讨饶。我对自己的神通没法不得意忘形:我是圣米迦勒[19],我能擒妖除魔。我去到外祖母跟前随随便便地表示了一下歉意,算是了结此案。除此之外,我当然很喜欢她,因为她是我的外祖母嘛。母亲建议我称她“妈咪”,称一家之长夏尔时,用他阿尔萨斯的名字卡尔。卡尔和妈咪,连在一起叫,声音比罗密欧和朱丽叶还好听,比菲勒蒙和包喀斯[20]还悦耳。母亲每天翻来覆去地对我说:“卡尔妈咪等着我们咧,卡尔妈咪会很高兴的……”这不是没有用心的。她想用这四个浑然一体的亲切的音节来显示家里人的和睦。我将信将疑,不过我装得十分相信,好似我自己就是这么看的。言语掩盖了事物的实质。我喊卡尔妈咪便能维持家庭亲密无间的团结,并且能把夏尔好大部分德行归到路易丝的头上。外祖母令人怀疑,她天生爱造孽,随时都可能犯过失。但时时都有天使伸出手来阻拦,只言片语的力量就能把她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