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远景
我们如今依然清楚地记得这场吞噬一切的战争的种种具体细节;而就算是我们以前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事情,如今回想起来,也会像与我们隔了一层纱窗那样模糊。但是,高瞻远瞩的时刻终于到来了,所以我们必须开始把这场漫长的战争看成是一桩孤立的重大事件,看成是历史长河当中的一道急流。过去的4年极其重要,因为这段时间既是一个世纪的结束,也是另一个世纪的发端。在这4年间,各国关系已经日趋紧张,而用外交辞令来说,此种紧张局势如今却已经有所缓和了。目前我们很容易认为,仅凭疲惫了的人们不想再战的决心,永久的和平就会随之而来。不过,尽管刚开始的时候可能会很缓慢,但国际关系却还是会再次日趋紧张起来的;比如说,滑铁卢之战后,就曾有过一个世代的和平。1814年围坐在维也纳议会桌旁进行谈判的那些外交家们当中,又有哪一个曾经预见到普鲁士会变成世界的一大威胁呢?我们有没有可能,把未来的历史这条长河的河床弄得平缓一点儿,使得其中不会再出现更多的急流呢?倘若不想要我们的后代像我们自己鄙视当年维也纳那些外交家们的智慧一样来鄙视我们的智慧,那么,这就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项相当重大的任务。
历史上的各次大战——在过去的4个世纪里,每隔大约100年便会发生一场世界大战——都是各国发展不均衡的直接结果或间接结果,而此种不均衡发展,又并非全是因为某些民族比其他民族具有更多的天才和更大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这是我们地球表面上肥沃程度和战略机遇分配不均的结果。换言之就是,自然界中根本就没有各民族机会均等这样的事情。除非我是把地理事实全都弄错了,否则我还要更进一步说,海洋与陆地组合起来,肥沃程度与天然通道组合起来,本身就会影响到各个帝国的发展,并且最终有助于一个单一的世界帝国发展起来。我们倘要实现自己的理想,成立一个可以在未来阻止战争的国际联盟,那么便必须承认这些地理现实,并且逐步消除掉它们的影响。上一个世纪,人类在达尔文主义的魅惑之下开始认为,只有那些最能适应其自然环境的生命形式才应当生存下来。而如今,因为刚刚经历了一场严峻的考验,所以我们认识到,只有逐步超越这种纯粹的宿命论,人类才能获得胜利。
文明建立在社会组织的基础之上,从而使得我们可以为彼此提供服务,并且文明程度越高,社会分工就越细,社会组织也就越复杂。所以,一个伟大、进步的社会,便会具有强大的动力;除非彻底摧毁这个社会本身,否则便是无法迅速阻止或者扭转其进程的。因此,那些独立的观察者在数年之前就能预见到,一些沿着渐趋会合的道路发展下去的不同社会,最终都会爆发出冲突。历史学家在论述战争之前,通常都会先对那些不肯审视不祥之兆的人的盲目加以批评,但事实是,与其他所有“进行中的事业”一样,一个民族社会在其初期还能够塑造成一种理想的事业,可待它发展成熟之后,因其特征已经固定下来,故其存在形式也就不可能再做什么重大的改变了。如今,世界各国都正在准备着从头再来;那么,人类能不能做到未雨绸缪,制定好各国的发展道路,使得尽管有着地理上的诸多考验,但到了我们儿孙那一代的时候,各国也不至于再发生什么冲突呢?
在我们急于否定历史上各种与“势力均衡”相关的观念之时,假如允许用纯粹的法律概念来支配我们关于国际联盟的各种思想,会不会有危险呢?无论大小,各个国家都应当得到公平对待,这是我们的理想;它与我们的另一个理想——即不论人们的社会地位有着什么样的差异,都应当公平对待——也是完全一致的。要像维持个人之间的公平正义那样维持好国家之间的公平正义,就得动用国家力量;而因为国际法没能避免这次世界大战,所以如今我们已经认识到,必须存在某种权力,或者像律师们所说的那样,必须具有某种惩处手段,才能维护好国家之间的公平正义。但是,在公民中实施法治所必须的那种权力,却很容易演变成一种专制。我们能不能确立起这样一种全球性的权力,使之既足以让大小各国依法相处,又不至于发展成为一种全球性的暴政呢?形成此种暴政有两条途径,一是由一个国家征服其他国家,二是这种国际性的权力本身堕落了——而原本却很可能是为了强制约束不法国家,才确立下这种国际性权力的。在对人类社会进行大规模的重新规划之时,我们必须认识到,世间是先有了窃盗之术和盗贼行窃之机,然后才有了《盗窃法》的。换言之就是,我们必须像商人应对企业的发展和机遇等现实情况那样来正视我们的重大问题,而不能只是像律师那样,只是说明有哪些权利、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补救办法就行了。
在接下来的篇幅中,我首先会对地球的各种伟大特征在经历了诸多历史事件(包括过去4年来的历史)考验之后的相对重要性进行衡量,然后再去研究如何才能让我们的自由理想最好地适应地球家园上这些永恒的现实。不过,我们首先还是必须认识到人类本性在所有政治组织形式中表现出来的某些倾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