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螺杆式制冷压缩机组
2.3.1 压缩机组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脱开联轴器,单独检查电动机的转向应符合压缩机要求;连接联轴器,其找正允许偏差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 盘动压缩机应无阻滞、卡阻等现象;
3 应向油分离器、贮油器或油冷却器中加注冷冻机油,油的规格及油面高度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4 油泵的转向应正确;油压宜调节至0.15MPa~0.3MPa;应调节四通阀至增、减负荷位置;滑阀的移动应正确、灵敏,并应将滑阀调至最小负荷位置;
5 各保护继电器、安全装置的整定值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其动作应灵敏、可靠;
6 机组能量调节装置应灵活、可靠;
7 机组的安全阀门应动作灵敏、不漏气、安全可靠。
明确其运转前应具备的条件和必要的检查事项,为试运转做好准备。其中由于螺杆式压缩机不允许反转,在检查电动机的转向时,强调脱开联轴器,使压缩机与电动机分开后,单独检查电动机的转向。参照原规范第2.3.3条和现行行业标准《喷油螺杆式单级制冷压缩机冷凝机组技术条件》JB/T 5145.2—1991增加了第6款和第7款,机组试运转前还应具备的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
2.3.2 开启式机组在组装完毕经空负荷和空气负荷试运转后,其吹扫、抽真空试验、密封性试验、系统检漏和充灌制冷剂,应符合本规范第2.2.4条~第2.2.8条规定。
螺杆制冷压缩机应经过空负荷、空气负荷和第2.2.4条~第2.2.8条规定的各种试验和充灌制冷剂之后进行负荷试运转。因为这些技术要求基本相同,不再重述避免原单独列在系统试运转一节的现象。
2.3.3 压缩机组的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要求供给冷却介质;
2 机器启动时,油温不应低于25℃;
3 启动运转的程序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4 调节油压宜大于排气压力0.15MPa~0.3MPa;精滤油器前后压差不应高于0.1MPa;
5 冷却水温度不应高于32℃。采用R22、R717制冷剂的压缩机的排气温度不应高于105℃,冷却后的油温宜为30℃~65℃;
6 吸气压力不宜低于0.05MPa,排气压力不应高于1.6MPa;
7 运转中应无异常声响和振动,压缩机轴承体处的温升应正常;
8 机组密封应良好,不得渗漏制冷剂;氨制冷机组运行时,在轴封处的渗油量不应大于3mL/h。
当油温较低时,制冷剂R22会大量地溶解在冷冻机油中,这时启动运转机组会影响润滑效果及降低制冷效率,因此机组启动前,特别是在冬季,应对润滑油进行加热。参照制造厂及安装单位的试车经验,加热温度一般以45℃~50℃为佳,使制冷剂R22从润滑油中分离。第8款轴封允许的泄漏量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喷油螺杆式单级制冷压缩机》JB/T 6906—93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