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在民族群体的文化特征当中,语言是——而且一直是——最显著的特征。人类学家告诉我们,在原始人那里,部落区分与语言差异是一致的,出现两个部落所说的语言恰好一样的情况十分罕见,以至于可以仅仅把它看作是一种暂时的情况[7]。正如历史学家可以检验的那样,在文明程度更高的民族那里,趋势是一样的。古代希伯来民族有一种截然不同的语言,埃及人、迦太基人、希腊人、拉丁人、美国人、日本人等等,莫不如此。一些最现代的民族群体的形成在历史上依赖于特定语言的发展。在盎格鲁-撒克逊语与诺曼底法语融合起来产生英语之前,根本不存在我们所知道的英国民族这么回事。在日耳曼法兰克语与已经拉丁化的高卢语相混合,极大地修改了拉丁语,以至于产生出了一种新的被称作法语的不同语言之前,根本不存在法兰西民族这么回事。民族和部落的兴衰沉浮,始终与它们各自语言的兴衰沉浮密切平行,这两个过程至今依然在齐头并进。
把语言作为民族群体的一个决定性标志,一直遭到某些作者的批评。他们通常引用下面这样的事实来支持他们的主张:瑞士有三种官方语言,比利时有两种,魁北克省的加拿大人说法语,而法国的巴斯克人和布列塔尼人不说法语,美国人说英语,而英国的部分地区说威尔士语和盖尔语[8]。这些引用还可以增加,但它们同样文不对题;因为,批评者的困难源自他们把民族群体与政治实体混为一谈,源自他们没能认识到民族群体的流动性和动态性。
没有哪个民族群体是固定的和静态的。正如在中世纪,诺曼底法语长期存在于英格兰国王的宫廷,有助于把英国王室的命运与法国的命运结合在一起,并妨碍了一个截然不同的英格兰民族群体的发展;在现代,美国使用英语往往也会把美国人的思想和行动与英国联系在一起,同时妨碍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美利坚民族群体的发展。语言并不是民族群体的惟一标志,如果我们暂时忘掉这个世界被分为主权政治国家的话,我们就能更清楚地看出,那些说英语的人,不管他们可能在哪里,都构成了一个民族群体,截然不同于法国人、德国人或中国人的民族群体。在一个特定的民族群体之内,方言的差异最终变得如此显著,以至于结合其他的分离因素,它们可能会把所谓纯粹的“亚族群”提升为真正的、截然不同的民族群体。只有时间会告诉我们,美利坚民族是不是真正地不同于英格兰民族,说法语的加拿大人是不是不同于法兰西民族。古老的说斯拉夫语的普鲁士民族群体很久之前就失去了它的语言,被同化到了德国民族群体中;迄今为止,威尔士人、盖尔人、巴斯克人和布列塔尼人的语言依然幸存,它们各自代表的民族群体并没有完全被英国人或法国人所同化。
另一方面,尽管有一些人为的努力,试图在所有瑞士人和所有比利时人当中促进一种类似于民族群体的社会团结,但现实情况依然是:瑞士公民在社会意识上,以及在某些文化成分上,依据他们说的是法语、意大利语还是德语,而有所不同;类似地,比利时的佛兰芒人不同于比利时的瓦龙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瑞士人的同情沿着语言界线而分裂,这一点十分明显;最近,比利时被瓦龙人和佛兰芒人民族群体之间的纷争所撕裂[9]。奥匈帝国最近土崩瓦解,分裂为组成它的数个民族群体——从这个例子中汲取的教训,未来某个时候可能适用于比利时和瑞士,甚至适用于大英帝国,这或许并不全然是异想天开。正如奥匈帝国被最近这场世界大战瓦解为组成它的民族成分,在另一场世界大战中,大英帝国及其他非民族国家,比如瑞士和比利时,也有可能分裂为几个独立的、互相排斥的民族国家。
不难理解,在形成和支撑一个民族群体上,语言为什么是一个重要的、大概也是主要的因素。语言的一致性往往会促进志同道合,并提供一套包容性的观念和词语,而志同道合之人,往往会发展出群体意识,体验到一种共同利益感,构成一个部落或民族群体。这样一个群体的成员,自然会把那些说着一门陌生外语的人视为“异类”或不同于他们自己的人,因此也是劣等人,没有资格属于他们自己的群体。历史上有犹太人与非犹太人之间、希腊人与野蛮人之间的对比,在所有语言和所有民族当中都有与此类似的东西。
语言也是一种媒介,借以表达对共同分享过的辉煌业绩和艰难困苦的记忆,因此获得了凝聚一个民族群体的价值。它是过去与现在之间的桥梁。用奥西恩的话说:“它是过往岁月的声音,把往昔的一切功过徐徐展现在我的面前。”[10]这话把我们带到了民族群体的第二个区别性的属性——对共同历史传统的珍视。
历史本质上是人的历史。人被赋予了时间感和记忆的天赋,这是其他动物所没有的。人不仅自然而然地记住了自己及其直系亲属一生中所发生的某些引人注目的事件,而且,作为群居性的动物,他们还保存并渲染了他们所属语言群体的生活中过往危机的记忆。他们尤其容易歌颂族群中的英雄人物和集体的勇猛善战。实际上,人类天生就有着英雄崇拜和抱团战斗的倾向;在心理学上,这些倾向无疑和他们的群居习性有着密切的关联,并结合他们的时间感和记忆的天赋,塑造了民族群体赖以最为引人注目地兴盛起来的传统。
在民族群体最粗糙的形式中,亦即原始人的部落中,有一个多少带有官方性质的长老、祭司、贤人或巫医团体,构成了部落经验和部落传说公认的守护人;年轻人开始学习过去的“奥秘”,通常要举行复杂的仪式。有成文历史的民族与此类似。挪威人的英雄传奇,印度人的《吠陀》,希伯来人的《摩西五书》和《历代记》,荷马的史诗,维吉尔的六步格诗,阿伽门农之前勇士们的一切丰功伟绩,不外乎是英雄和战斗,全都珍藏在今人的记忆里,在今人的讲述中被修饰润色,有助于激发语言群体的团体意识,使它们成为真正的民族群体。
随着历史传说的搜集,同时出现了把群体人格化的趋势,把民族群体看作是一个历史名人。有时候,这种人格化会借助一面旗帜,或象征一个民族的生命或灵魂的其他符号来表示。更常见的是头脑中的一幅图景,得自于听来的传说或读到的故事;在这幅图景中,科学事实有意或无意地服从于艺术和浪漫的目的。所有这样的人格化都在情感上作用于个体,把群体的精神、原则和理想加以美化后的图景呈现在他们面前,借此促使他们更深沉地忠诚于他们共同的民族群体[11]。不仅如此,而且,在一个民族群体浪漫化的历史和理想化的人格化中,一个人总是幻想着发现什么永恒的东西——这就是群体的生命,它没有开端,在当下的任何群体成员出现很久之前便已存在;出于同样的原因,它也没有终结,在当前的群体成员全都与祖先同归于尘土许久之后还会存在。人对不朽的强烈渴望,从居于民族群体中心的历史传统中得到了帮助和慰藉。
民族群体第三个区别性的标志(排在语言和历史传统之后),是群体成员的这样一个信仰:他们组成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文化社会。一个群体由于语言的差异而被切断了与其他人之间直接而普遍的交流,并发展出了看待其过去的独特态度,这样一个群体自然会感觉到它是一个与其他群体截然不同的单位:不是惟一的,却是不同的。当你研究民族群体的历史时,你会吃惊地发现,这种感觉,这一信仰,在很大程度上被一些可以观察到的事实证明。每一个民族群体都有它自己的文化模式,一个与众不同的制度、习俗和艺术的复合体;原始部落同样如此,甚至更加引人注目。某些类型的家庭关系和社会组织,某些艺术表达的方式,某些宗教信条和宗教仪式,某些工作和游戏的习惯,某些服装和住所的形式,在各大陆的原始民族中都找到过,但是,没有任何两个说着不同语言的部落表现出这些习惯、仪式、形式和类型的相同组合。组成的成分可能一模一样,但是,在每一个实例中,tout ensemble(法语:整体)截然不同。
当然,我们既有可能过于看重、也有可能过于看轻部落与民族群体之间的文化差异。在现代,先进的旅行和交流手段肯定推动了全世界文化的一致;而且毫无疑问,在所有时代,把不同民族区别开来的东西远不如各民族共有的东西那么重要,那么有价值。然而,有一点倒是真的:每个民族群体依旧固执地把自己看作是一种独特文明的圣殿。或许,任何群体自认为是什么和它实际上是什么同样有意义。对于一个民族群体来说确实如此。
在文化差异的各个成分当中,宗教是最显著的,至少过去是这样。正是在宗教中,并围绕着宗教,原始部落成员和大多数古代民族的社会习俗交织在一起,以至于在他们那里,宗教首先是部落事务或民族事务。它为群体生活提供了精神内容,并赋予民族群体以庄重威严。在希伯来人的历史实例中,很难把他们的宗教与他们的民族性分离开来,而要确定亚美尼亚人、科普特人和日本人到底是民族造就了宗教,还是由于宗教而产生了民族,也同样困难。然而,不能认为宗教本身是民族群体的一个恒久不变的属性,因为,一些“世界性宗教”的兴起和传播,比如古希腊罗马异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部落和民族的宗教,并且,通过创造出与民族边界重叠——至今还在重叠——的文化区域,这些宗教被证明有害于、而不是有利于民族群体的原则。此外,大多数现代民族都在不再坚持宗教信仰或宗教实践一致性的同时,设法实现了繁荣兴旺。
政治制度,就像宗教制度一样,可能是塑造一个民族群体的重要因素。在原始人当中,部落之间不仅在语言和宗教上彼此不同,而且在统治形式上也迥然有别。随着文明的发展,对部落首领的忠诚融入了对他所颁布的法律的忠诚,这一忠诚反过来又融入了对国家的政治制度的忠诚。经常,一个王朝成了部落首领与政治国家这个抽象观念之间的联系纽带;君权神授和神圣世袭的观念中所包含的威望和所有超自然力量被扩大到国家及其政府。以这种方式,政治国家的观念在一些历史上著名的民族当中赢得了高度的忠诚[12];在很多实例中,通过和平发展和暴力征服,一个国家的扩张有助于把各个不同的部落统一在对一个共同政治实体的普遍忠诚中,给所有人灌输一种团结感,促进统一语言的使用,并因此把几个小部落变成一个大的民族群体。无论如何,希伯来人、埃及人、拉丁人以及其他很多古代民族的经验正是这样。政治强有力地帮助了从部落到民族的转变。这样的情形在中世纪也经常出现;在法国人、英国人和西班牙人发展成民族群体之前,首先是法国、英国和西班牙的君主们各自政治影响力的扩张。
然而,正如宗教一样,政治独立也不是民族群体的必要条件。在人类历史漫长的过程中,有很多民族群体被一个“世界帝国”所吞噬,比如埃及人、亚述人、亚历山大大帝的人民、罗马人、土耳其人、俄罗斯人、奥地利人、不列颠人,并因此被剥夺了有它们自己特色的政治制度,但没有失去它们作为民族群体的身份。另外有很多民族群体,比如腓尼基人、希腊人、日耳曼人和波兰人,显然继续是民族群体,尽管几百年来它们被分成多个国家,既没有一致的政治制度,也没有共同的政治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