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色彩(微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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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加色混合

加色混合是色光之间的混合。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色光相混合时,会同时或者在极短的时间内连续刺激人的视觉器官,使人产生一种新的色彩感觉。舞台灯光设计、摄影、展示照明、景观照明等领域往往就需要运用加色混合。

将色光三原色以适当的比例混合可得到全部的色光。如将三原色色光等量混合时,所得到的色光就是无彩色的白光;将三原色光中任意两色光等量混合时,可以得到更亮的间色色光——品青色、品红色、黄色;将不同强度的色光相加可以得到不同的混合色光。

三种或两种色光等量混合

不同强度的色光相混合

色光混合后,产生新的不同色光,混合色光的总亮度等于组成混合色的各色光亮度的总和。

加法混合主要具有如下特征。

两色光或多色光相混,混合出的新色光明度增高,其明度值为两色光之和。

参加混合的色光越多,混合出的新色光明度就越高。

如果将各种色光全部混合则会形成极强的白色光。

在展示照明和景观照明中,利用加法混合原则可以提高当前环境的总体亮度和观赏效果;在舞台设计中,利用色光混合效果,并加入一定的色彩元素,可以让观众看清表演,同时也能使整个舞台变得美轮美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