〇三 曾
1.《説文》本義
《説文》八部:“曾,詞之舒也。从八从曰,聲。”
2.出土材料本義
曾,甲骨文作(合1012),金文作(小臣鼎)等形,爲“甑”本字。
3.同源詞繫聯
蔡永貴對“曾”族字做了較好的梳理,他指出“曾”本義爲{甑},因{甑}中有篦而形成層次,所以引申而有重叠義,有增加義。以“重叠”爲義核[17],有:甑、、竲、層、;以“增加”爲義核,有:繒、罾、譄、矰、贈、增、憎[18]。其所梳理的上述字族亦是詞族,完全可從。此外,還可補充:
《廣雅·釋獸》:“橧,圈也。”王念孫疏證:“《爾雅》‘豕所寢,橧’,舍人注云:‘豕所寢草爲橧。’某氏云:‘臨淮人謂野猪所寢爲橧。’郭璞云:‘橧,其所卧蓐。’橧之言增累而高也。”楊樹達亦指出“橧”有“增加”義:“《禮記·禮運》篇云:‘夏則居橧巢。’以橧與巢并言,皆在上之物,故鄭注云:‘橧,聚薪柴居其上’,是也。”[19]
4.通用情况
(1)曾—贈 安大簡《詩經·秦風·渭陽》55:“可(何)以曾(贈)之,(路)車(乘)璜(黄)。”阜陽漢簡《儒家者言》44:“子路行辭中=尼=(仲尼仲尼)曰曾(贈)女(汝)以車。”
(2)曾—增 輔師簋:“今余曾乃令(命),易女玄衣黹屯、赤巿朱黄,戈彤沙琱,旂五日,用事。”黄盛璋:“‘曾’即‘增益’之本字,後文錫物確是增加很多,正是‘曾乃命’的具體表示,故確知‘曾’即增益。”[20]《馬王堆·十六經·三禁》47下—48上:“地之禁,不淺(殘)高,不曾(增)下。”《東漢銅鏡》1012:“曾(增)年益壽,長宜子孫。”
(3)曾—憎 《馬王堆·戰國縱横家書·蘇秦獻書趙王章》224—225:“今足下功力非數加於秦也,怨竺(毒)積怒,非深於齊,下吏皆以秦爲夏(憂)趙而曾(憎)齊。”
(4)曾—層 《上博八·李頌》1背:“亂木曾(層)枳(枝),(浸)(毁)丨(彰)可(兮)。”《馬王堆·一號墓竹簡遣册》230:“九子曾(層)檢(奩)一合。”
(5)曾—繒 《清華二·繫年》6—7:“曾(繒)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馬王堆·三號墓竹簡遣册》277:“布曾(繒)檢(奩)一,鎨(錐)畫,廣尺二寸。”
(6)增—憎 《放馬灘秦簡·日書乙種》281:“貞在應鐘,是胃(謂)人競競,有惡有增(憎)。”[21]《馬王堆·戰國縱横家書·朱己謂魏王章》159:“夫增(憎)韓,不愛安陵氏,可也。”
(7)增—曾 《馬王堆·戰國縱横家書·蘇秦謂燕王章》50:“孝如增(曾)參,乃不離親,不足而益國。”“增參”即孔子弟子“曾參”。
(8)增—甑 《北大五·節》36:“釜增(甑)毁者,家有毁,以人隨之。”
(9)矰—增 《睡虎地·日書甲種》138背—139背:“月中旬,毋起北南陳垣及矰(增)之,大凶。”《銀雀山·孫臏兵法》278:“倅險矰(增)靁,諍戒毋動,毋可□前,毋可怒。”
(10)矰—贈 《馬王堆·春秋事語·晋獻公欲得隨會章》30:“吾矰(贈)子,子毋以秦□□人,吾謀實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