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丹田太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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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荒漠边缘

老衙役嚷嚷着要去救王公子,其实就是帮着王家打打下手,做一些后勤保障的杂事。

历来城里大家族出事,衙门都会帮着做点事情,特别类似救人的任务,衙役最喜欢凑这种热闹,反正是跟在大后方,几乎没有风险。

人救出来了,还能获得不少奖赏。

万一人质被杀了……连着吃席三天也是不错的。

“王公子是我的好兄弟。”沈风的记忆中,前身最喜欢参与营救任务,浑水摸鱼能捞不少好处,就毫不犹豫答应了。

他把李小柳托付给了守门的赵三,塞给了他一点碎银子:“帮我把李小柳带回家,别起歪心思,这点小钱够你去好几趟百花楼了。”

“放心吧风哥,我好酒色不假,却有一身正气!”赵三欢天喜地领着李小柳走了。

沈风跟上了老衙役。

“你小子去哪里鬼混了?要不是我老黄帮你顶着,风捕快又嚷着要扒你的皮啦。”老衙役叫黄顺流,大家叫顺口了就成了黄顺溜。

他是衙役里面资格最老的家伙,年轻的时候很努力,经过多年摸爬滚打,终于不再年轻了。

沈风也没隐瞒,道:“凤凰村李老头把孙女输给王公子,我帮他带人去了,回来就听说王公子被异类抓了。”

“八成是异类脑袋进水了,王家实力很强,背后有云雾山的宗派撑腰,谁敢触霉头?偏偏就有不怕死的。”黄顺溜牙齿不全,说话漏风。

“王家怎么确定就是异类抓走了王公子?”沈风想到凤凰村双狼,隐约感到三百里外的荒漠异类可能有所图谋。

老衙役黄顺溜明显知道的更多,低声说道:“听风捕快讲,王家的高手在公子的房间发现了一点黄沙,那是荒漠独有的沙子。”

白云城向西三百里有一处规模不大的荒漠,是千年前一道威力不甚大的天火砸成的,山门的人曾经在外围探查,发现了不少异类的踪迹。

一帮衙役赶到城外的集合地点,那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有王家骑着异兽或飞禽的老者,也有踩着长剑悬浮的年轻人,还有一些与王家交好的家族派出的帮手。

沈风跟着黄顺溜走到了人群中,有些年轻人跟沈风很熟络,不时就有人打招呼。

“风少,啥时候再去百花楼转转?”

“风哥,记得下次去赌的时候叫上我,最近杀了一只隐匿城中的异类,拿到了不少赏金。”

“沈风,城西的寡妇昨天还问你去哪里了。”

“……”沈风一一点头回应,前身作为一名衙役,生活真是多姿多彩啊。

“真不要脸!”一名身披五彩羽衣的年轻女子,骑在一头雪白的独角兽背上,看向了沈风,脸上露出了不屑的神色。

沈风没搭理她,反而笑的更灿烂了。

女子叫王凌雪,是王公子的亲妹妹,自小天资聪慧,灵根纯净,已经被王家背后的云雾山看中,经过历练,很快就要拜入山门修行了。

她从小就认为哥哥的堕落与沈风的教唆有关,从来没有给他好脸色。

沈风记忆中,王公子是因为没有灵根,没有办法修行,只好认命做个富二代,享受普通人一辈子也企及不到的快乐。

只要他不作死,就会在奢靡的富贵生活中走完一生,根本不需要努力。

可是王公子偏偏很努力,努力养女人,努力赌钱……经过十年的努力,王家已经对他没有任何期待了。

众人中,王家长者王友年先是对外族及衙门的帮助表示了感谢,很快又把数百人划分成了数十个小队,分别从不同的方向寻找王公子的下落。

衙门的人属于最无关紧要的角色,被分到了王凌雪带领的队伍,主要做一些搭建帐篷,烧火做饭的杂事,毕竟荒漠地带方圆千里,可能会待上好几天。

沈风和黄顺溜等人上了特制的车厢,拉车的是身躯高大的名兽,日行千里,很适合他们这些没有修为的人乘坐,勉强能赶上王凌雪等人。

一行人急速行进,半天的时间就已经接近荒漠边缘地带。

王凌雪带着数十人的小队在一处高坡驻扎下来,她要带着嗅觉灵敏的异兽深入边缘地带的密林查找线索,王公子被抓走的很突然,除了那一点黄沙外,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荒漠被一层层漂浮的黄沙笼罩着,看不到内部的光景,边缘地带的那些树木花草,因为沾染了天火洗礼,也发生了变异,很高大,也很粗壮。”

沈风站在高坡往远方眺望,他第一次见到这样壮观的景象,不免有一些惊叹。

衙役们很快搭建好了帐篷,全都摩拳擦掌,准备跟随王家小姐进入密林。

他们并非怕死,而是跟在小队后面可以捡宝贝。

密林中有很多异变的飞禽走兽,还没真正变成异类,可是身躯被天火洗礼过,血肉含有微量的灵性元素,吃了就能延年益寿。

王家小队遇到了就会绝杀,他们就能捡一些回来,拿到集市上是能卖出大价钱的。

其实,并非那些家族不稀罕,只是相比密林深处孕育的名兽来说,不太值得浪费时间而已。

另外一个原因,王友年分给王凌雪的区域相对安全,没有出现过特别凶猛的异类,飞禽走兽都不是很强大,衙役们心知肚明,这是王家趁机会历练自家小姐。

小队进入密林后,行进的速度慢了下来。

沈风跟随小队最后,不时就把遇到的花草飞虫除掉,还拍死了几只贴附在树皮上的变色蜥蜴。

这种娇柔的蜥蜴可以随着环境变化而改变自身的颜色,极其自然融入到景物中,很难被发现。

将这种炁融入全身,就会达到自然融入周围人群及环境的效果,不会因为身体气机旺盛而显得与众不同。

他很快就变得很普通,丢到人群中再也找不到的那种普通,没有人会感知到他的力量已经达到了千斤,更不知道他的速度比狼还要快。

小队深入密林后,遇到了一些偷袭的飞禽走兽,都被王凌雪及队友轻松解决。

衙门的人愉快地捡了起来,要么扛着,要么拖着,尤其是黄顺溜,一大把年纪还拉着一头独角黑牛,死活不让人帮忙。

“这种牛肉吃了可以壮阳,我六十岁高龄了,说不定还能搞个二婚,添两个儿女。我还听说这块区域的荒漠边缘寄居着一头即将脱变成异类的猛兽,那种肉吃了更带劲儿。”

黄顺溜年轻的时候做过一段时间的游侠,游历了神州不少地方,特别是大夏山河,几乎走了一个遍,听说了不少的事儿。

“老黄,吃了那头猛兽的肉有什么用?”沈风估摸着还未修炼成异类的猛兽或许比黑白狼更好对付,他急需更好品质的炁来尝试融合。

“据说能提升修为,促进血脉扩张,有利于山门的弟子炼气通脉。普通人吃就不行,会因为承受不住浓郁的灵性元素爆体而死。”

黄顺溜谈到以前曾经误吃了一点类似的肉,差点丢了命,还顺便提醒沈风:“你小子也别想了,王家的人给你看过,灵根倒是有,可丹田稀碎,没法踏入修行路。”

沈风记得王公子确实拉着他,让王家的长者查探修行的资质,得到了完全没有可能的结论,因为他的丹田碎了,练武都差点事儿。

不过,不会影响娶媳妇儿、生孩子,前身也就没那么在意了。

忽然,前面的王凌雪发出了一声轻呼,长剑拍打白色独角兽,骤然朝着密林深处奔去。

嗅觉灵敏的异兽闻到了可疑的气味。

她身后那些踏入修行的人也随着一起狂奔,剩下一帮衙役们大眼瞪小眼。

“赶紧回小山坡,那帮修行人不在咱们旁边,就太危险了。”黄顺溜立即招呼大家折返,拉着黑牛就往回小跑,老脸都憋通红了。

其他人陆续跟上,谁都不想慢一步,唯恐被死去的飞禽走兽家属报复。

他们谁也没有注意,沈风已经不见了。

一抹残影飞奔在密林中,可是与王凌雪那些人相距很远,沈风却没有走错方向,虽然狼炁覆盖了狗炁的力量和敏捷,视力及嗅觉的属性还在。

“王凌雪身上的香味很浓郁,我不会跟丢的。”他一路狂奔下来,看到一些很凶猛的异兽被杀死,有些脑袋碎了,有些身躯不全,有些几乎只剩下白骨。

若是让他独自应对这些猛兽,不一定能解决掉,目前的实力与那些踏入修行的人差太多了。

途中,沈风以碎骨刀法杀死了几只想要偷袭他的人面猴,收集了一些猴炁。

从两座最底层的炁炉调出猴炁和白狼的狼炁,放入了上面一层一座沉寂的炼炁炉。

两种炁在炉子里相互纠缠,互不相容,外围光雾不断震颤,炉体渐渐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阵纹,一阵痉挛般的震颤后,炼炁炉安静了。

【融合猴炁和狼炁,获得猴狼炁,可提升敏捷属性】

“不同的炁可以至上一层相融,果然能加强独有的属性。”沈风没有用猴狼炁,因为力量属性并没有提升,融入血脉的话,继承黑狼的力量属性就会被覆盖,不太划算。

“人面猴不太强,我能杀了他们,如果是面对老黄说的那只猛兽,还能安然无恙吗?”沈风内心充满了渴望,一定要变更强,才能在这个世界安全活下去!

一只黄雀从上空掠过,尖叫道:“哎呀,有人快找到王公子啦,我要赶紧回去报信。”

“这黄鸟脑子进水了吗?”沈风远远跟着黄雀,能找到王公子,算是立下了大功一件,跟王家索要两本稀有的功法不算过分。

黄雀很快消失在前方的一株巨大的古树枝叶中。

那株古树枝叶繁茂,树干需要数百人才能环抱,根部有一个十米高的树洞,隐约传来王公子的声音:“叉泥酿,家父王伯山……叉腻……别打了,家父……”

沈风没有冒然接近树洞,悄悄攀爬到另一棵巨树,站在最顶端遥望,远处一阵飞鸟被惊飞,王凌雪他们离着古树还有一段距离。

那只熟悉的黄雀又飞了过来:“哎呀,有人来救王公子了,他就站在树顶,真踏马显眼啊。”

“叉泥……”

沈风往树洞望去,脸色变的难看起来,这……出来的是啥玩意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