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04章 他
莉莉娅在天空露出一抹鱼肚白时,才敢从刘易斯堡驿站附近露头——从一颗高大的枣椰树露头,因为不能落地了。
在她幻想里,一旦落地,那一声声非人的咆哮就会骤然放大,可能在下一刹那便向她围堵过来。
“血灾,居然已经蔓延到了这等地步……”她喃喃道,表情失了魂。
她已经做好了迎接血灾的准备,事实上,由于教会掌握的人类秘辛远超世俗认知,莉莉娅并不会产生过多恐惧。
然而,实际亲临这场灾难,她才意识到孤身一人的自己有多胆小,假如……
假如罗杰在就好了,莉莉娅现在是白头老鹰的形态,那双锐利的眸子却不合时宜地涌现水雾。她不停告诉自己,要找爸爸,要找卡森,结果脑子里浮现的身影,给予她安全感的身影,赫然是一个十六岁的混血少年。
这一周前,自己还叫他肮脏的鼻涕虫来着。
她在太阳彻底冒头后,算上日子,此刻是一八六零年八月十七日早晨七点左右。
以她在教会获得的知识,长舌怪几乎都不在阳光下活动,这和血族没什么两样,除非有特殊变种,但这是极其稀少的事儿,莉莉娅提了一万个胆子,都不敢笃定自己会不会碰到变种——毕竟真有变种在她身边存在过。
她黑夜里已经飞过了刘易斯堡,然而军营一个人都没有,但能看到大量整齐的马车车辙印记,以及军队U形马掌印,从东边出口延伸,想来是上校全权调遣了所有军人。
哈斯凯尔县是西德克赛斯领地边沿的贫困县,只有拓荒者和落荒者,各类流民才在这儿短暂定居,或者做些进出口生意。
她一飞冲天,没几秒飞到了百丈高空,调整了方向,朝科林小镇飞去。
霍尔斯堡已经成了废墟,刘易斯堡没人驻守,拜托吧,给我出现一个正常人类,我不希望第一个看见的是长舌怪。
夜晚的咆哮在白天已然消失,莉莉娅心想长舌怪可能是躲在隐蔽的山洞,或者林荫地躲避阳蚀去了,教会还记载过,血仆还会就地挖土,将自己活埋进土里,到黄昏才出来。
并且,一旦嗅到了活人的鲜血气味儿,就会发狂一般追赶,哪怕你躲在天上也没用,他们已经锁定了你!他们拥有夜视能力!
这是她不敢落地的两个原因,没准儿一脚踩到了某个怪物的坟头呢,这太可怕了!
科林小镇……应该还有十五英里左右,再飞会儿,再坚持一下,那里有个教堂的塔尖可以躲一下。
这是她的计划,在没有出现自己熟悉的人类势力之前,她只能找高高的落地点休息。
好在这一周多的“旅途”,莉莉娅意外发现她的精神力得到了充足锻炼,平时在水牛城练习飞行,她飞二十分钟就得休息;现在,她能连续飞行三个小时,才感到一点儿疲乏感。
她就这么想着好的,尽量不去想坏的,在空中慢慢飞行,且不能全力飞,必须保存体力。
直到过去半小时后,科林小镇边缘的旅馆露出了屋顶瓦片,接连是酒馆和各座拥有不同用处的木屋。
“见鬼!”
莉莉娅的鸟喙发出了一声咒骂,马上向天再飞百丈,直到科林小镇的所有轮廓映入眼帘。
我看到了什么?
“怎么又是那么多尸体,”她哭出了声。
科林小镇的教堂门口,已经堆叠了一排排的尸山,他们浑身浴血,一丝丝青烟从破败大片的皮肤烧烫出来。
有妇女搂着孩子,有披着兽皮的猎人,有穿着黑袍的牧师,也有穿着围裙的理发师。
尸体的眼睛全都睁得大大的,已经失去了各色的瞳仁,尽皆变为了浑浊的乳白色。
这是非常明显的尸变现象,马上就要变成血仆了!
莉莉娅在天空数了数,这起码有二百具尸体,而且摆放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有人特意摆的。
她绕到了教堂侧墙的羊圈那儿,一下瞥见一辆马车停在了小镇外的官道。
那辆马车是有主的,莉莉娅向羊圈附近,扫过了教堂侧墙覆盖的阴影处,居然发现有两个古怪的人正在劈柴。
一个穿着马夫制式的高大男子,负责从教堂内搬出堆积的木头;令一个人身着黑色正装,正拿着一把长柄斧,把木材一下下劈裂,而且有条不紊,丝毫不受血腥环境的影响。
就算莉莉娅从二百丈高空望去,都能看见他的神情非常温和,虽然埋在教堂的阴影里,与她隔了数百米,莉莉娅情不自禁滋生出一股亲切感。
这个人……长得好熟悉?我在哪里见过他?
莉莉娅心中浮现出一个荒唐到极点的猜测,一时间有些迷茫了。
她决定不去管这二人,看情况,他们在处理这些临近尸变的尸体,而且做法非常正确,用火烧它们。想必是知晓血灾的内部人士。
既然不能在科林小镇落脚了,那我只能往哈斯凯尔县城飞去了,莉莉娅这般想着,刚打算大扇翅膀,忽然在空中刹停。
那个劈柴的西服绅士,居然……居然走到了阳光底下,朝天空挥了挥手,而且,那双温和的视线,就这么准确无比地锁定了她。
“女士,下来一下!”他再度挥了挥手,用一种沉稳洪亮的嗓音喊道,“我们不是坏人,或许,我们需要借助你的帮忙,看在这些可怜的百姓份上吧!”
莉莉娅当听不到,她忽然有股认生感,像是小孩子被逼迫拜访不认识的邻居,她鸟头再也不敢往下瞧,继续飞走了。
不过,刚飞了十秒,她回首一望,那个西服绅士甚至仍然保持挥手的姿态,目光随着她飞行而移动,表情带上了些许可惜,喊道:“那么,保重吧这位女士,望路途平安!”
哪怕是罗杰,都从未这么礼貌地对待过她,这让莉莉娅心中产生一股愧疚,好似不去帮他什么忙,她要后悔一辈子。
于是,莉莉娅发泄似地高鸣一声,直接朝这个绅士的位置高速下坠。
短短十数秒,莉莉娅大大方方地落地,重新变成一个披着黑袍的金发少女。
她知道,别人怎么对她,她就要怎么对待别人。这个中年男子实在是太礼貌了,而且拥有中西部的英文口音,措辞很让人舒服。
“很荣幸认识你,”他身着一身黑色西服,戴着一顶圆礼帽,虽然打扮非常端正,但莉莉娅还是能看出这身衣服有些年头了。
他修理整齐的胡须,以及脸上的细微皱纹,都昭示他年纪已经不小了,应该和卡森上校差不多大,五十岁出头。
他异常高大的身材,比莉莉娅高出了一头有余,起码有6.3英尺,也就是1米93,和站在他身后的车夫一般高。
她与他握了握手,温暖且有力的大手十分注意分寸,握了三秒便适时松开。
“我叫莉莉娅·萨格。”莉莉娅首先说出了自己名字。
他脱下了圆礼帽,微笑回应道:“亚伯拉罕·林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