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章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一 研究思路
本研究的主要问题是欧盟能否通过外部矛盾的解决,推动一体化进程。具体来讲就是,推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决策机制形成和发展的因素是什么,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决策机制存在的基础及发展方向是什么,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决策机制能否有效弥合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矛盾和分歧。
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决策机制在欧盟一体化的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决策机制是通过解决外部问题和困难来推进政治一体化进程的,外交决策权威从各国首都逐步转移到布鲁塞尔,以布鲁塞尔为中心的决策机构稳步强化,决策机制日益组织化,以布鲁塞尔为基地的决策机构全面介入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决策过程,在加强了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同时,也削弱了单个成员国对外交决策的控制权,在合作、讨价还价和妥协过程中各成员国外交政策“欧洲化”的色彩不断加重,同时欧盟通过共同对外行动不断提升其全球地位。反过来,再通过其他国际行为体对欧盟的关注和重视,从外部强化成员国的欧盟意识。但这个机制仍是发展中的系统工程,其制度设计还在不断完善和变化当中。尽管《里斯本条约》规定成立了“外交部”这个超国家机构,但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决策机制还依然离不开政府间的决策模式,而且这种局面还会维持相当长的时间。
具体决策过程为:成员国在某一领域的政治安全利益受到挑战,凭借单个国家的力量难以解决,成员国希望利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决策机制最大限度地协调成员国间的利益,调动欧盟作为一个整体的对外影响力和集体行动能力,以此方式将成员国利益纳入欧盟共同利益之中。政策倡议方通过相关决策程序将这类问题列入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的议事日程,成员国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决策机制下讨价还价、妥协和竞争,通过采用一致性或特定多数决策程序确定共同立场或采取一致行动,最后达成欧盟的共同目标。这样由某成员国提案,逐渐演变为欧盟某种制度安排和对外政策的方式,是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决策机制的基本模式。决策的具体过程是,由欧洲理事会作为最高核心决策部门确定共同战略;根据共同战略要求,由欧盟理事会进一步明确共同立场和共同行动;由理事会主席和欧盟外交与安全高级代表领导的政治与安全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具体负责制定和实施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在这一过程中,欧盟委员会和欧盟议会可以通过预算对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施加某种程度的影响。
二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案例研究法与历史分析法对本书的基本论点进行阐述与说明。运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力图在具体的案例中对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决策机制的有效运行进行验证。肯尼斯·沃尔兹(Kenneth Waltz)曾说:“理论的功能在于能够描述其所关注的领域之内所发生的事件,同时能够说明和解释这些事件的因果关系,另外还具有对事件未来发展做出预测的能力。”[41]机制和制度是本研究的重点,考察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决策机制的制度构架与输出的政策产品之间的关系,将有助于对这种决策机制做出解析。历史比较的方法有助于清晰地认识研究客体的发展趋势,就其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比较,分析决策机制的差异及在不同时期所起的作用。历史比较分析可以有效地检验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决策机制的效能,对其能力做出评估,同时分析这种机制在不同案例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而发现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决策机制在一体化进程中的独特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