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共识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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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会表征理论视角下的社会共识

第一节 社会表征理论的脉络

社会表征理论被认为是社会心理学中关于“共识”的重要理论之一(吴莹、杨宜音,2013)。社会表征理论的提出源于对个体主义传统的挑战,社会心理学家不仅对个体行为感兴趣,而且关注这些行为是怎样嵌入事件、系统或序列中去的。为达到这种整合性目标,法国社会心理学家莫斯科维奇(Moscovici)提出了社会表征理论(Theory of the Social Representation)(塞尔日·莫斯科维奇,2011)。该理论自20世纪60年代提出后,几经完善,成为欧美社会心理学界解读共识性的重要参照(管健、乐国安,2007),第一章中的主体间共识理论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于社会表征理论基础之上的。

莫斯科维奇指出,现代社会中,有很多人共享一些信仰、迷信或偏见,也有很多人求神问卜,崇尚笔迹学、占星术,寻求信仰治疗等,而从事这些神秘职业的人也并不躲躲闪闪,不断在媒体上出现、讲学;写书出书,而且读者群庞大。这些现象对我们了解人们思考的方式和内容有一定的启示。大量研究显示,人们更喜欢流行的而不是科学的观点,会做出客观事实都无法纠正的错误的关联推断,如图腾崇拜。此外,人们会认可所有能证实他们习惯信念的观点或行为,哪怕他们的经验告诉他们“这是错的”,推理告诉他们“这是荒谬的”。要理解这些事实所需考虑的关键问题是“人们为什么会以非逻辑和非理性的方式思考”(Moscovici,2000)。

从个人角度讲,笛卡尔主义认为我们有能力通过对外在世界的知觉和观察形成真实的知识,但社会影响让心理屈从于外界压力,让个体遵从习惯而远离外在真实世界,社会因素造成了我们知识和信念的歪曲和变异。这种个人主义的倾向在近几十年来有所改观,社会的重要作用在语言和社会心理学中越发受到重视。莫斯科维奇认为我们需要一种理论观点来说明这些令人奇怪的现象,把它们作为文化和生活的正常组成部分。社会心理学要解决的问题不是讨论应强调个体还是社会,而是要解决更具体的事情,解释信仰、宗教或神话,日常生活中的流行知识,思想和行动的意识形态等现象。要从这些问题入手:为什么社会会形成这种观点和信仰,它们是否正确?为什么它们会被接受并代代相传?

基于此,莫斯科维奇在20世纪50年代研究了心理分析渗入法国社会流行思想中的方式,通过这一研究,他提出了社会表征(social representations,SRs)的概念。社会表征理论对社会环境与个人的互构性有更充分的阐释,主张社会心理的任何现象和过程只有被放在历史、文化和宏观的社会环境中才能被给予恰当的理解。社会表征理论的缘起与社会心理学中很多经典的观点有关,而追溯这些观点发现这些也可归结为从表征视角去分析“共识”的理论渊源。

冯特(Wundt)曾提出个人心智和集体心智两个对立的概念,个人心智的研究取向将个体视为最基本的分析单位,而团体则被视为数个个体的集合;相对地,集体心智的研究取向则强调个人的总和不等于全体,因此,集体的现象无法化约至个人层次加以探讨。冯特虽提倡将心理学的研究放在实验室中观察,但仍深知实验室的限制,而且承认不只是集体心智现象无法化约至个人层次,个人层次的研究技术也不适用于集体层次。因此,冯特一方面在个体层面上发展了实验心理学,另一方面在集体层面上发展了关于人和文化的心理学,将其称为民族心理学(Volkerpsychologie),考察语言、巫术、神话、宗教及它们与人们心理结构的心理学关联(Moscovici & Duveen,2000)。

冯特的观点对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Durkheim)有深远影响。迪尔凯姆通过分析澳大利亚土著的图腾制度对宗教的起源做了社会学的解释,提出了集体表征的概念,认为宗教是集体表征的反映。迪尔凯姆试图通过“集体表征”的概念确立社会学的自主地位,为此,他强调集体表征与个人表征的区分,认为个人表征纯粹是心理现象,不能还原为脑的活动;同样,集体表征也不能还原到个体。个人表征是可变的,由心理学家研究;集体表征是指知识的系统化部分,如科学、宗教、神话等,由社会学者研究(管健、乐国安,2007)。集体表征具有如下特点:①存在于个人意识之外;②具有强制性,不管个人愿意与否,它们都能够用某种强制方法来使个人服从;③普遍性。因而,集体表征能在社会整合中对个体和群体、对社会结构中的产品产生效力。

可以说迪尔凯姆提出了人类认知由社会决定的理论,列维-布留尔(Levy-Bruhl)等则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他们在研究传统社会的原始思维时指出,所谓集体表征是“在该集体中世代相传,集体中的每个成员身上留下深刻的烙印,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引起该集体中每个成员对有关客体产生尊敬、恐惧、崇拜等的感情。它们的存在不取决于每个人。之所以如此,不是因为集体表征要求的以某种不同于构成社会集体的各个体的集体主体为前提,而是因为它们所表现的特征不可能以研究个体本身的途径来得到理解”(Levy-Bruhl,Mohamed,& Nourrigat,1992)。列维-布留尔强调这种表征具有以下特点。①整体性。单个表征彼此相关,共同组成完整的表征。②表征不仅有认知成分,还包括情感成分,因此包含对被表征对象的不同态度。③表征组成了一般性的观念、信仰,但与其相关的实践和现实是具体的。将它们知觉为或表现为一种科学或宗教是合理的,但可以从最细微的语言和行为中寻找这些表征。因此,表征不仅显示了事物的意义,也弥补了其不可见的缺陷。④所有的集体表征都有相同的整合性和价值观。每一种都有它的根源和参照,因此,没有哪个更具有优势,可以作为判断真实或理性的准则。

集体表征的观点曾引起人们极大的兴趣,随后逐渐被摒弃。原因是它们似乎只是解释原始社会的概念,不包括科学成分,似乎只是传统社会特有的心理形式,对于现代社会没有意义。另外,人们只能间接地通过被机构、道德和特定语言系统化的知识去把握这些表征,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切断了它们与社会交流、心理运作过程的联系,致使人们无法观察它们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形成。这样,这些表征就“太封闭”“太概括”,难以用于我们的社会。另外,盛行的实用主义观点认为,现代社会的科学和理性工具,尽管也源自宗教思想,却是客观的、个人的。

莫斯科维奇承袭了源于迪尔凯姆和列维-布留尔的“集体表征”的概念,提出了“社会表征”的概念。他用“社会”取代“集体”是为了强调两者的不同。迪尔凯姆将集体表征看作稳定的,有约束作用。它只是一种用来做解释的工具。与迪尔凯姆静态的集体表征相对,莫斯科维奇更强调社会表征的动态特性,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和信息交流,被表征的社会客体会不断进化、改变。他强调,社会表征不应简单地被看作解释变量,它的组成本身就是要被说明的问题,要“将先前被看作概念的社会表征作为一种现象”来考察。在莫斯科维奇看来,表征是人们能直接在现实中把握的,因此可以提出一种关于它们的理论。也就是说,我们不仅仅要解释表征的概念,还要把它们作为社会现象来描述或解释,这就是社会表征理论。莫斯科维奇用社会表征理论来研究前面提出的问题,在所有的沟通和交流中,人们努力通过特定的观点去把握世界,并将这些观点投射出去影响他人,去确立一种特定的生成意义的方式,使事物以特定的方式被理解。通过沟通,我们也让自己和他人亲近或疏远。这些都是观点的力量。莫斯科维奇的社会表征就是要了解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同时提供一种方法,让它可作为一种社会心理过程而被人理解(塞尔日·莫斯科维奇,2011;Wagner,Duveen,Farr et al.,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