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边疆、地域与西部: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史学思想初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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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家崛起与“社会进化论”[3]

自内战结束到19世纪末的这段历史时期,被史学家形象地称之为美国历史上的“镀金时代”。对年轻的美国来说,这是一个值得夸耀的大国崛起的时代。社会生产关系由自由资本主义逐渐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是美国国家社会发展在这个历史时期所呈现出的最重要的特征。生产关系的这种巨大变革,从根本上说是源自内战以后美国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在当时的美国各生产部门中,工业逐渐取代农业而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据首位。1860年,美国的工业总产量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居第4位,尚不足英国的1/2;而到了1890年,其工业产值则跃居世界首位,占世界工业总产值的1/3,并且打破了英国工业的垄断地位。[4]

经济的迅猛发展,使美国国家综合国力大为增强,国际地位进一步提升。为了给国内的工农业生产开拓新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美国开始放弃孤立主义的外交政策,转而更多地谋求海外势力范围。由于在世界舞台上刚刚崛起,当时的美国还无法和欧洲传统强国分庭抗礼,所以其资本输出地主要集中在拉丁美洲、加勒比海地区和太平洋地区。1884年的时候,美国又参加了在柏林召开的“刚果问题”国际会议,提出了在非洲扩张势力范围的要求。

美国摆脱欧洲强国控制而自立于国际社会及其与国外交往的增多,逐步地开拓了美国人的视野,使他们产生了了解外部世界的需要。新的世界需要新的史学。1891年,也就是“边疆假说”提出的头两年,特纳就敏锐地认识到,“地方史只有通过联系世界史才能得到解释”。他还具体地提到了美国在太平洋萨摩亚岛和非洲刚果的利益问题,提到了美国政府不能坐视美国公民利益在南美国家受到侵害,以及美国与英国争夺巴拿马运河控制权的问题。最后特纳说:“这些问题表明我们已经介入欧洲政治关系,这种新型的政治关系需要欧洲历史和现在的关系来解释,而这便基于历史。”[5]将美国国内社会发展和国家利益置于国际背景下来重新考虑,正是特纳提出“边疆假说”的初衷之一。

国家崛起与社会飞速发展为美国知识界提出了新的重大课题。这种社会变革是否必要?美国国家的发展历程遵循着怎样的规律?其前景又会如何?这个关系到美国国家生存发展命运的重要问题,需要以完整的理论体系来加以全面回答。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9世纪下半叶的美国思想界迅速引进了源于欧洲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并基于美国国情加以适当的改造,以用于解释国内的巨大变革。一时间,“自由竞争”“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等思想潮流,风行于整个美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这些思潮恰好可以合乎逻辑地论证和解释美国垄断资本主义社会逐步形成的合理性。特纳身处这种社会现实环境和思想文化氛围中,也深受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熏陶。作为“边疆假说”理论基础的“社会进化论”和“环境适应论”,都与社会达尔文主义有着直接的联系。[6]

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1859年,达尔文发表了《物种起源》,创造性地集中阐释了“生存斗争”“自然选择”和“生命进化”等问题。达尔文认为,生物的繁殖能力很强,而自然资源又相对有限,“由于产生的个体比能够生存下来的多,就必定要发生生存斗争,或者是同一物种的这一个体跟那一个体斗争,或者是跟不同物种的个体斗争,或者是跟生活的物理条件斗争。”[7]生命个体在出生时具有多种多样的变异个性,而这些个性是否适应外界环境,则是决定它们能否存活下来的关键。在生存斗争中,那些更多地具有适应环境的变异基因的个体得以生存下来,而那些缺少足够的适应性基因的个体就遭到淘汰,这个过程就叫作“自然选择”。这种选择“使每种生物跟它的有机的和无机的生活条件的关系得到改进;在大多数的情形里,导致的结果必须认为是体制的一种进步”[8]。经过自然选择,生命体的器官分工和专业化程度提高,随着对生存环境的适应性改变和自身的遗传,生命体得以不断升级进化,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马克思和恩格斯盛赞达尔文的进化论给“目的论”以致命的打击,它对于科学地解释自然界的历史乃至人类社会的进程都具有宝贵的启发意义。[9]

达尔文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自然发展规律假说。而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则将这一学说用于解释人类社会,在19世纪60年代创立了社会达尔文主义。他认为,人类社会等同于自然界的生命体和生物群,二者在结构和发展上都遵循着共同的机制。“在一个社会的成长、成熟和衰落过程中所经历的转变符合同样的原则,就是所有无机和有机生物种类的集合所符合的那些原则。”[10]人类的发展,要经历一个必然的不断适应外界环境的进步过程。人类社会各种族团体的个性差异,也可以归于它们各自对外界环境适应情况的不同。[11]这种适应的最终结果是乐观的,“进步不是一种偶然,而是一种必然。……可以肯定地说,人类的各种机能必然会训练成完全适合于社会性状态;可以肯定地说,邪恶和不道德必然要消失;可以肯定地说,人必然要变得完美无缺。”[12]

基于社会发展进步具有必然性的信念,斯宾塞主张:人为地对社会发展进程进行干预是不必要的,甚至会阻碍社会的正常进步;政府应当有自身的明确职能范围,当它超越这个范围时,其活动结果就会适得其反。具体来说,他明确提出反对政府干预商业、宗教、教育及慈善救助、邮政等其他社会公共事业,反对政府去组织完成公共工程。[13]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竞争是残酷的,但斯宾塞认为这也是正常的和必要的,政府根本没有必要去加以过问。当他谈到反对国家济贫法的理由时说:工匠因手艺拙劣而挨饿,劳动者因疾病而贫困,寡妇孤儿挣扎在死亡线上,这似乎是严酷的,“可是如果不是单独地来看,而是把它们与人类普遍的利益联系起来考虑,这些严酷的命中注定的事情,却可以看作充满利益的……那种必不可少的严酷,如果让它起作用,就会变成对懒汉的猛烈鞭策和对放纵者的有力约束”[14]。与个人生存斗争中的“优胜劣汰”一样,民族之间的生存竞争也具有合理性,“正如野蛮人取代了较低级动物的地位一样,假如他作为一个野蛮人的时间持续得太久,也就必须让位于比他高级的人。……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征服,主要是社会性的人对反社会性的人的征服;或者,严格地说,是更加适应的人对较少适应的人的征服。”[15]对这种正常的人类社会进化活动,也不必横加干涉。

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一经面世,就迅速传遍美国知识界,他在那里所受到的欢迎,要远胜于他所定居的英国。有一位美国评论家写道:“在内战以后的30年间,如果不仰仗斯宾塞,就不可能在任何学术领域里取得主动。”社会学家库利(Cooley)在1870年时说:“我想,几乎所有我们这些在1870年到1890年间做社会学研究的人,都是在斯宾塞的熏染下从事研究。”[16]当斯宾塞在1873年访问纽约的时候,美国各界精英为他举行了盛况空前的宴会,前此以往的哲学家皆未曾获此礼遇。经过学者们的热情引介,在19世纪后半叶的不到40年的时间里,斯宾塞的作品在美国就卖出了30余万册,在当时的美国出版界,这可谓是个惊人的数目。[17]

在美国学术界,斯宾塞的“社会竞争”“适者生存”和“政府不干涉论”拥有广泛的支持者和传播者。耶鲁大学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William Graham Sumner)毫无保留地将社会领域的竞争等同于自然界的生物间的争斗,认为“生存是力量的结果,成功是美德的回报”。他说:“竞争是一种自然法则,就像重力定律一样无法弃之不顾。……要么是自由、不平等、适者生存;要么是不自由、平等、不适者生存,我们除此之外别无选择:前者推动社会前进并且有利于所有的最优秀者;后者使社会倒退并有利于所有最差劲的人。……前者是文明的法则,后者是反文明的法则。”[18]在出版界,著名编辑尤曼斯(Edward Livingston Youmans)于1872年创办《大众科学月刊》(Popular Science Monthly),上面大量刊载斯宾塞的作品,并很快达到了每个月7万册的销售量。尤曼斯也极为赞成斯宾塞的看法:“社会力量是不能通过设定来创造的,当处理社会生产、分配和商业活动时,法律除了给它们的自然进程造成干预外,别的什么也做不了。”此外,当时的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巴特勒(Nicholas Murray Butler)也承认:“自然治愈绝大多数社会和政治疾病的能力要强于人类,没有极有力的原因,政府就应该通过求得所有人满意的方式来安守本分。”[19]

同学术界的反应一样,美国企业界的知名人士也对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表现出强烈的好感。洛克菲勒(John D.Rockefeller),这位在10年间掌握了美国90%的石油生意的企业巨头这样说道:“大公司的成长完全是适者生存,美国玫瑰之所以能尽情绽放,香飘四溢,全是由于它牺牲掉了周围的早萌花苞。在商业中,这不是罪恶的趋势。这仅仅是自然法则和上帝法则产生的效力。”[20]钢铁大王卡内基(Andrew Carnegie)对社会进化论思想也是倍加推崇,他被斯宾塞称为他在美国的另一个最好的朋友。卡内基曾这样描绘他接触斯宾塞作品时的感受:“光明豁然而至,一切如此明晰。”[21]他在说明自己何以能够通过竞争而名利双收时说道:“我们不可能回避它。这种规律尽管对于个人来说也许有时是十分难堪的,对于整个种族却是最好的,因为它保证了在每一个方面都只有适应者才能生存。”[22]显然,他从社会进化论思想中为自己的自由竞争行为找到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生存斗争论”是斯宾塞的另一个理论要点。这种理论与当时美国的民族主义情绪相融合,便产生出美国特有的盎格鲁-撒克逊种族优越论及其帝国主义对外扩张思想。在这个方面,以美国福音派教会联盟总干事乔赛亚·斯特朗(Josiah Strong)的言论最有代表性。他声称:“如果说人类的进步遵循着发展的法则,如果历史长河中最高贵的后裔总是出现在最晚,我们的文明,就应该是最高贵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是文明自由以及纯粹基督教精神的主人。”[23]有鉴于当时美国国内的人口增长与土地不足的矛盾,斯特朗明确主张对外扩展生存空间:“那时世界将会步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在最后的种族竞争中,盎格鲁-撒克逊人将胜出。……这个强大的种族将涌进墨西哥、涌进中南美洲、占据大洋上的岛屿、占领非洲及其他地方。有谁能怀疑这种种族间竞争的结果不是‘适者生存’吗?”[24]除了斯特朗之外,美国哲学家约翰·菲斯克(John Fiske),也利用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进化观论证了美国文明的独特性及其对于世界未来文明的重要意义。[25]

总之,在19世纪后半叶的美国社会,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可谓是盛极一时。当然,在一片欢迎和肯定声中,也不乏批评斯宾塞的主张。比如,当时美国著名的思想家亨利·乔治(Henry George)在《进步与贫困》中称,斯宾塞用“物质与力量”的因素是不能解释文明进步的,“这种对进步的庸俗解释,我认为十分雷同于有钱人对不平等财富分配产生原因所持的观点”。在本质上,它和以“天命创造和神灵干预”来解释人类社会并无不同。[26]与斯宾塞不同的是,亨利·乔治将进步的动力归结为“传统、信仰、风俗、法律、习惯和种种人际交往”等“非物质”的因素。[27]但是,应当注意到,尽管在社会进化原因的解释上与斯宾塞有不同见解,亨利·乔治却和众多的斯宾塞的支持者一样,坚信社会有机体的进步,强调文明与野蛮的区别。[28]由此可见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在当时美国知识界中的潜在影响力。正如哲学家杜威(John Dewey)对斯宾塞的评价那样:“他是如此深入地推广了他的思想,以至于‘非斯宾塞主义者’都必须用斯宾塞的术语来谈论学术,使他们自己的想法适应斯宾塞的逻辑。”[29]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盛行的时候,正值特纳年轻好学、博览群书之际。据特纳的未刊手稿显示,他在威斯康星大学读本科的时候,就读过斯宾塞的著作,并对此非常感兴趣。以下是特纳写于1883年6月的笔记片段,当时,年方22岁的特纳,满怀激情地预言一种“新的宗教”和“新的社会理论”:

牛顿和哥白尼在他们各自的时代为人类思想所做的事,恰如达尔文和斯宾塞在我们这个时代的所为,后两者已经给了我们一个新世界。……进化及其附带的特征目前正显现于文化之中,当它深入人心之际,我们就会步入一个新的时代,像16世纪所发生的思想复兴。……诗人吟唱人类之歌,诗人吟唱自然之歌,但是新出世的诗人会读到斯宾塞和达尔文的教诲,读到人类、自然思想……全能上帝的教诲。……可以将进化理论作为现代科学的主旨,以之从事所有研究活动。[30]

这段文字感情真挚,充分表达了特纳在年轻时代的学术志向。此后,特纳对达尔文主义的关注一直没有中断。1893年,他在写作那篇论“边疆”的文章的几个月里,几乎每天都接触好友海斯(Charles R.Hise)教授。作为一位著名的地理学家,海斯广博的学识能使特纳及时了解到地理学家和生物学家关于达尔文主义之争论的最新进展。[31]总之,斯宾塞及其他美国学者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研究,为特纳提出“边疆假说”营造了一种特殊的文化氛围。从《边疆在美国历史上的重要性》这篇论文来看,无论是其宏观的立意——西进的移民对荒野环境的适应性改造创造了独特的美国文明,还是具体的词汇——如“有机体”“可塑性”和“适应”等进化论术语,都体现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