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网络舆情危机属于公共危机,同时又是网络负面舆情的一种极化状态,具有发生概率高、爆发周期短、影响范围广、后果危害深、控制难度大等特点。在网络时代,我国政府面临着一系列前所未有的舆情危机的挑战,其中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挑战则更具特殊性和紧迫性。本专著正是从上述现状出发,就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网络舆情危机的特点及应对能力、经验、教训、对策进行专项研究,旨在为少数民族地区党政部门尤其是基层党政部门应对与化解网络舆情危机提供理论与策略思考。
本专著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 少数民族地区网络舆情危机应对能力现况分析
创制并运用《网络舆情及网络舆情危机应对能力测评体系》对少数民族地区(蒙、桂、黔、滇、藏、甘、青、宁、新)的网络舆情及网络舆情危机应对能力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测评与比较研究。测评结果显示,目前少数民族地区“网络舆情及网络舆情危机应对能力指数”为77.86(全国平均指数值为100),在全国处于“弱”的层次。
在《测评体系》的五个子系统中(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政府网站服务能力、网络舆情及网络舆情危机回应与处置能力、主流媒体影响力、网络舆情社会环境),少数民族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间差距最大的是“官方微博综合绩效”,其指数值为49.47,不及全国平均值的一半。此外,“主流媒体影响力”“政府网站服务能力”与全国平均水平间的差距亦比较突出,其指数值低于全国平均值约30个百分点。
在《测评体系》的48个具体项目中,少数民族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间差距甚大的是“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党政机构微博比率指数”“党政机构微博客影响力指数”“声望较大媒体的官博综合影响力指数”,其指数值均低于全国平均值70个百分点以上,是三个明显的“短板”。此外,在“地市级政府网站民生服务指数”“省会城市政府网站民生服务指数”“地市级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指数”等项目上,少数民族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间的差距亦十分突出,其指数值均低于全国平均值35个百分点以上,是现阶段制约少数民族地区网络舆情危机应对能力的关键性要素所在。
二 少数民族地区网络舆情危机生成与发展规律的特殊性分析
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网络舆情危机生成与发展规律的特殊性表现,予以深入探讨,得出以下论点。
(1)民族或宗教因素是引起网络舆情危机产生的最主要“热源因子”。其一,网络化的族群认同感,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网络舆情危机“热源因子”具有本能的“加热”功能;其二,网络化的宗教动员对于少数民族教民在对待“热点事件”的态度上,具有天然的“导向”功能;其三,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网络舆情危机“热源因子”具有自然的“聚热”作用。
(2)网络舆情危机形成中的“群体极化”“协同过滤”现象相对明显。其一,面对一些“敏感性”的网络舆情“热源因子”,少数民族网民更易形成“群体极化”;其二,在少数民族语文环境中,网络舆情“协同过滤”效应更为明显。
(3)网络舆情传播的“首因效应”“民粹效应”尤为突出。其一,少数民族网民为网络舆情传播的“首因效应”奠定了庞大的受众基础;其二,“敏感”事件“首次信息”传播主体的复杂性,对于“首因效应”的“规模发展”,具有突出的“不确定性”;其三,以民族关系、民族矛盾以及宗教领域中的现实问题为焦点,极易聚集非理性的“民粹”舆论,释放或宣泄“狭隘民族主义”情绪,进而形成强大的反权威、反主流、排斥外族社会的“网络舆情场”。
(4)网络舆情动员呈现出“线上动员与线下行动有机结合”的特征。较之内地各省市而言,少数民族地区的此特征是十分突出的。
(5)网络舆情危机的发展极易受到境外政治组织的影响。在境外通过互联网平台、电子存储介质等开展“常态化”的分裂国家、宣扬暴力、指导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行径,是“三股势力”常用的手法之一。
三 少数民族地区应对与化解网络舆情危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从整体上看,尤其是从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党政部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现状看,目前仍存在着“不愿面对”“不会应对”“无力应对”的问题。
“不愿面对网络舆情”的问题,在现实中有两种具体表现方式:一是藐视网络舆情——对于“虚拟社会”的舆论以及由其孕育、产生的网络舆情,或不屑一顾,或认为是“网民之间的闲扯淡”;二是害怕网络舆情危机——一些领导部门和领导干部对网络、网络舆情、网络舆情危机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心理,以“不触网”为生活及社会交往的原则之一。
“不会应对现实的网络舆情危机”的问题,具体又分为三种情形:一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网络舆情危机,惊慌失措;二是处置纷繁复杂的网络舆情危机,昏招频出;三是面对可能引起社会暴乱的网络舆情危机,反应迟钝。
“无力应对潜在的网络舆情危机”的问题,具体也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专业人才匮乏;二是体制机制制约;三是手段设施落后。
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缺乏善用网络媒体的理念;二是缺乏正确的“稳定观”;三是缺乏科学的政绩评价机制;四是缺乏健全的责任体制。
四 少数民族地区应对与化解网络舆情危机的特殊举措思考
现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应对与化解网络舆情危机,除应采取一系列“共性”的对策外,还须从该地区的实际出发,遵循其特殊规律,采取特殊举措。
(1)积极发挥宗教团体组织在共同治理中的作用,实现宗教网络舆情领域的“正能量”全覆盖。应建立和完善宗教领域网络舆情引导与治理的体制与机制,通过理论宣传、政策引导、业务培训、自律互监、依法治网等综合举措,创建宗教团体组织的共同治理体系,制定符合宗教活动特点的“网络跟帖评论自律管理公约”,切实发挥宗教网站“把关人”的重要职能。
(2)构建“双语”或“多语”网络舆情监测、研判体系,实现各语种网络舆情的全覆盖、常态化监测。使用“双语”或“多语”的少数民族地区,应在县以上政府部门尽快组建“双语”或“多语”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机构;乡镇一级政府,应设置网络舆情监测与上报专门岗位。在此基础上,从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及城乡社区选聘一批兼职网络舆情信息员,使网络舆情监测深入社会领域的方方面面,为实现对各地区、各语种网络舆情的无缝化、常态化监测,奠定组织机构保障。
(3)实施“信息普惠化民生服务工程”,实现民生服务与舆情引导的有机融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以“手机短信免费配送”为主的信息普惠化民生服务工程(每天至少免费配送一条以上的短信)。由县(旗、市、区)级网络舆情监测专门机构结合本地网络舆情现况,以“双语”或“多语”的形式,统一提供有针对性的舆情引导短信,通过网络运营系统,及时传送至广大人民群众。尤其应注重将此项工作与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信息服务有机融合,长期坚持,使之成为政府广泛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平台与桥梁。
(4)构建“网格化”的网络舆情危机化解体制,尽力做到将危机化解、处置于萌芽状态。在“综合应对、依法处置”的总体思路下,从城市、乡村、牧区的具体实际出发,科学地划分网络舆情危机化解“网格化”责任区,并通过“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最基层的网络舆情危机苗头、萌芽,进而有的放矢地及时介入、及时化解、及时处置。此种“网格化”的危机化解体制机制应当是互联互通、即时呼应、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
(5)鼓励、激励党政干部用少数民族语文积极参与网络舆情活动,并以浩然之气坚守网络舆情阵地。出台鼓励、激励措施,引导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和广大“公职人员”以网民身份,通过少数民族语文参与到网络舆情活动之中,进而有效扩大“官员微博”“官员微信”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当此项活动有了一定基础后,可以考虑将鼓励、激励转化为“要求”——规定所有在职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公职人员”均应奔赴网络舆情阵地,并以浩然之气坚守之。
(6)加速对少数民族“意见领袖”的发现、培养、引导,引领网络民主健康发展。一是运用现代网络技术,科学识别和发现“意见领袖”,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注重对少数民族“意见领袖”的培养,尽快形成与主流意识相呼应的,结构合理、影响面广泛的“意见领袖”队伍;三是注重对少数民族“意见领袖”的教育引导,尤其是对那些以“唱反调”“骂政府”闻名的“意见领袖”,通过专题研讨会、恳谈会、博客专家笔会、邀请参观、参与调查、体验政府决策过程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其理性分析热点事件,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进而有效引领网络民主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