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 甘肃天水放马滩秦墓出土简牍
1986年3月,甘肃省天水市北道区放马滩秦墓(编号M1)中出土一批战国晚期竹简,简长23—27.5厘米,编绳三道,每支简都有1厘米左右的天地头,并用丝织物加固,文字写于竹黄面,每简25—43字,每简书一条内容。一章写毕,如还有空余处,接写另一章,以圆点或竖道区分。简文无标题,出土时顺序已散乱,经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人员整理,共发现竹简460支,其中《日书》甲种73支,《日书》乙种380支,《墓主记》7支。部分图版和释文参见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秦汉简牍论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何双全《天水放马滩秦简综述》(《文物》1989年第2期)、任步云《天水放马滩秦简刍议》(《西北史地》1989年第3期)、《天水秦简(部分)》(《书法》1990年第4期)及马建华主编《河西简牍》(重庆出版社2003年版)等。
目前放马滩秦简全部图版及释文,已由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天水放马滩秦简》(中华书局2009年版)公布。《天水放马滩秦简》整理者将放马滩《日书》分为八章:一章《月建》。二章《建除书》(已有学者指出这两章应合为一章),以正月为始,以建、除、盈、平、定、执、彼、危、成、收、开、闭为序,叙述建除十二神和吉凶的对应关系。三章《亡盗》,以干支地支与十二生肖结合,占卜盗者性别、特征、居处、逃亡方位、同伙、所盗财物去向及能否捕获等。四章《吉凶》,记载初一至三十每天六个时辰及四个方位的吉凶及遇事态度。五章《禹须臾》,出门远行择日,先在地上画北斗,然后以禹步占卜吉凶。胡平生结合孔家坡《日书》认为篇名应为《禹须臾行日》[71]。六章《人日》,分男人日与女人日,男人日为子、卯、寅、巳、酉、戌,女人日为午、未、申、丑、亥、辰。男女各按其日行事及注意事项。七章《生子》,记载生男生女与平旦到鸡鸣十六个时辰的关系。八章《禁忌》,记载某日不宜做某事。
乙种《日书》39章,除了与甲种相同的内容外,不同的内容有《置室门》《门忌》《吏听》《正月占风》《五种忌》《昼夜长短》《牝牡月日》《五行相生及三合局》《律书》《音律占卜》《六甲孤虚》《五音占》等。《墓主记》借邸丞向御史呈奏的形式,记载了丹因伤人而弃于市,被司命遣回人间,复活后讲述鬼的各种好恶的故事。胡平生根据《墓主记》首句将篇题改为《邸丞谒御史书》[72],《天水放马滩秦简》整理者将篇名改作《志怪故事》,比较而言,前者似乎更好一些。学者推断《墓主记》“卅八年八月己巳”为公元前269年[73],沈颂金据此认为放马滩《邸丞谒御史书》的出土,纠正了魏晋志怪小说单纯受佛教教义影响的传统说法,将志怪小说的起源时代向前推移了约500年。[74]但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人员用红外线仪器观察原简,确证“卅”为污点,因此沈先生“提早了500年”的说法不可信。
遗憾的是,甘肃省文物研究考古所考古人员仍坚持“八年八月己巳”为断定一号墓及全墓地相对年代的主要依据,认为《志怪故事》(《墓主记》)纪年及历朔当为实录。[75]我们认为,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人员一方面坚持《墓主记》是根据墓主特殊经历而编创的“志怪故事”;另一方面又认为“纪年及历朔为实录”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目前没有切实证据证明“丹”是墓主,既然《墓主记》属于志怪故事,“八年八月己巳”不一定为真实的历史时间,而且也很难与某一特定的王联系起来,因此判断秦简年代的依据,仍是墓葬出土器物及竹简的字体特征。
目前,放马滩秦简的研究刚刚起步,虽然也出现了综合性比较的文章,如尚民杰《〈日书〉“男女日”与“生子”》(《文博》2000年第1期)、谷杰《从放马滩秦简〈律书〉再论〈吕氏春秋〉生律次序》(《音乐研究》2005年第3期),但相关研究主要是基础研究,如刘信芳指出秦简《综述》“人月”应是“入月”之误,“禹步,三乡(向)北斗”应读断为“禹步三,乡(向)北斗”[76],邓文宽指出天水放马滩秦简《月建》应名为《建除》[77],由于放马滩秦简图片及释文已经全部公布,相信一个新的研究高潮即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