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小说语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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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文言与白话

语言包括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两种,本文所指仅为书面语。中国书面语言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两种书面语表达系统,一为文言,一为白话。白话语体浅白,文言语体相对古奥,但二者均属同根同源的表意文字系统。

台湾学者张汉良在《白话文与白话文学》一文中论述了文言与白话的关系:“语体文和文言文并非对立的语言系统,两者本无先验的、独立的语言质素,足以作为彼此区分的标准。就语音、语构和语意三层次而言,两者没有本质上的差异。如果有区别,也仅在语用层次。亦即语言使用者对以上三种层次的惯例的认知、认定和认同问题。因此,所谓 ‘语体’的白话文,和文言文一样,已经不再是口语,而是被书写过的文字。”[1]张汉良所谓的语体文实际上指的是白话书面语,他认为文言、白话本质上没有差异,其差别仅存在于语用和惯例认知上。

清末民初思想家首先提出“言文合一”的观点,纠正文言存在的弊端,消除文言引起的阅读障碍。当口头语凭借文字表述写入书面,则成为接近“语体”的白话文。纵观中国整个文学的发展,文学语言经历了文言语体和白话语体相互融合、此消彼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