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国家与地方社会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章 宋代国家权力渗透乡村的努力

赵宋立国后,惩创中唐五代之弊失,事为之防,曲为之制,进而以防弊之政,为立国之法。经过赵匡胤兄弟的努力,中央对于地方州县政府的控制,几乎达到了他们预期的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的效果。朱熹指出,赵宋国家在对地方州县的控制中,“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1]也就是说,中央更多地剥夺州县的行政权、财政权、司法权等,国家权威已经严密控制了地方政府。叶適也说:“国家因唐、五季之极弊,收敛藩镇,权归于上,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为之也。”[2]国家通过健全通判、巡检、土兵、县尉等地方行政管理职能,以及设置弓手、衙前等州县职役,[3]进一步强化了在地方政府中的统治力。中央政府对于州县的管理,确实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宋朝中央政府对于地方州县的控制如此严密,对于乡村社会的控制当然也出现了国家权威向下渗透的趋向。[4]一般而言,帝制时代的中国,其行政管理的设置只到县一级,县以下不设治。然而,在县级国家政权与乡村广土众民之间,又不可能完全处于“权力真空”状态。[5]那么,其间究竟是怎样的机制起着承上启下的枢纽性作用,将国家权力渗入乡村社会的呢?社会学家早就注意到“从县衙门到每家大门之间的一般情形”是很重要的,并认为“因为这是中国传统中央集权的专制体制和地方自治的民主体制打交涉的关键。如果不弄明白这个关键,中国传统政治是无法理解的”[6]。其实,两宋对乡村广土众民的治理体制:诸如户等制、乡役制、保甲制等乡村管理体制,以及纲常教化观念等意识形态领域对民众头脑的灌输,即大致能够反映上述国家权力抵达乡间的渠径。然而,赵宋王朝如此控制乡村的动因和历史渊源何在?换言之,哪些社会发展变动的动力促使王朝采取了这些措施?而这一趋向对于两宋乡村社会、国家带来了怎样的影响?乡村社会又是怎样接受、调适和回应的?[7]有鉴于此,我们谨在全面解读有关史料的基础上,以平实的表达方式略加考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