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国家与地方社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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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豪强形势户与乡间士人等

中唐以来,土地私有的趋势一如决堤之黄河,不可遏止。宋代亦然,再兼其“不抑兼并”的田制,如此一来,在乡村之中就出现了田连阡陌的富豪大户。宋朝制度规定中的形势户是指“见充州县及按察官司吏人、书手、保正、耆[户]长之类,并品官之家,非贫[户]弱者”[23],主要是指富强有力的官户和吏户。在宋代,有许多豪强形势户居住在乡间,他们这些或退或隐或丁忧的官僚之家和士人一起,也在农村中充当着乡村精英的社会角色。

宋朝士人,大体指以读书求学自业的读书人,他们大都以仕进为努力目标,或业已得解者。两宋时期,由于科举考试的兴起,许多家庭都热衷于读书入仕。而以读书应举为业的士人,在未中举之前,或终生未能中举者,他们有许多居住于乡村,也被乡村民众视为乡村精英。由于这些乡居的士人熟知诗书,能写会算,为那些不知书字的乡民所钦敬,他们在传播统治者的统治方式与理念和普通文化知识等方面,对乡村有较大影响。官宦、士人居于乡间,由于他们拥有学识,其中的一部分人更拥有普通民众所没有的权势与特权,因而可以视为有别于一般民众的一个社会群体。我们也视为乡村精英。豪横与长者,是上述这类乡村精英在乡间民众中的形象。

除此之外,还有居于乡间的一些“泼皮无赖”性质的乡村精英,他们或干扰民众,抑或对抗官府,与那些在正史中记载的官逼民反,抗富济贫,行侠仗义的所谓“强盗”“盗贼”相仿,诸如方腊、宋江等好汉,南宋初期的钟相、杨幺以及和他们一起聚众造反的民众,以及一些乡居或游方的僧道在乡间的影响,[24]亦在乡民心目中构成精英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