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本书主要以东汉后期的士人清议活动及由此引起的士人文化新变作为研究主题。士人在中国史上的作用及其演变虽然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现象,但是无可争辩的是,“文化和思想的传承与创新自始至终都是士的中心任务”,士人阶层“基本上反映了中国文化的特性”。[1]而具体到本书来说,士人包括东汉那些有道德、有学识的士大夫官员、太学诸生以及未入仕的处士等,而士人文化即由这些人延续或新创的各类社会文化。
“清议”一词概出现于魏晋时期,历代史家学者对其理解不尽相同,它主要指东汉末年士人议论时政和品评人物的行为,其间体现出较强的舆论性和政治性。汉魏六朝时期,随着清议风气的发展和贤人士大夫的提倡,清议一度被统治者所利用,或把其与选官制度相结合,或把其用作监督士人言行的方式,而清议的属性也由非官方性的议论融入了国家政治体系之内。
东汉后期能产生影响力甚大的清议活动并非偶然,这既有现实政治上的因素,也有社会制度层面的深层原因。东汉后期,外戚、宦官专权,社会混乱、儒家伦理纲常的破坏,是引发士人清议活动的直接原因。而汉代选官制度中参考的“乡里清议”对士人观念的影响,学仕结合的教育政策导致儒士群体的扩大和他们政治使命感的增强,则是引发士人清议活动的内部因素。
东汉末年的清议活动主要表现为党人清议和名士清议。东汉中后期,太学诸生与士大夫官员联合构成“部党”,他们以儒家伦理道德观念为依托,大肆营造舆论反对宦官擅权、反对公卿违礼背德的行为,此政治斗争即被称为党人清议,其中宦官集团是他们抨击的主要对象。名士清议特指在东汉后期政治运动和品藻之风中脱颖而出的大名士对人物的品评、识鉴活动。名士清议之所以能够形成较强的舆论,是因为他们的论断较为准确,能折服士人;在其周围聚集着一批属吏和门徒,容易形成舆论中心向外扩散;东汉末年社会上存在着仰慕名士的浓厚风习。汝南许劭、许靖兄弟主持的“月旦评”是名士清议的代表。
东汉后期,士大夫既是清议活动的参与者,又是社会文化的承担者,故而在清议过程中或受清议活动的影响,士人文化的新变是显而易见的,这既包括文化形式本身在清议活动影响下的发展演变,还包括因清议活动而衍生出的士人新文化。具体来说,士人文化主要体现在清议的方式或曰传播方法上。“清议”有口头议论,有文字议论,故清议过程中对口头文化和书面文化皆有运用。口头文化主要指在清议的社会传播中,士人对传统的称号文化、谣谚文化的运用,以及在品评人物过程中名士新创的题目文化。书面文化主要指士人因清议而创作的章奏体政论文,以及在人物品评风气下出现的品评类散文、地方郡书、人物别传、述德性碑文等。
相关的章奏体政论文,与之前相比,从内容上来看,增多了抨击宦官之害和申救党人的文字;从风格上来看,由于抗愤激昂的情感注入行文,从而具有了昂扬奔放的气势感。此外,善于人伦臧否的名士,总结人物品评的经验和意义,创作出识鉴人物的理论性著作;一些文人士大夫把人物品评诉诸文字,从而促进了人物品评类散文的发展。受此影响,又相继出现了一些品论历史先贤的郡书类散文;一些品评当世大族人物的家传性散文在东汉末年也逐渐产生。与郡书和家传性散文相似,当时还出现了人物别传类的散文。述德性碑文可看作人物别传的特殊形式,它在东汉末年大量出现,这是由于清议活动催生出撰作碑文的主体,同时碑文本身也是清议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清议的目的与碑文的主旨也是一致的。因述德性碑文的撰作者多是学识素养较深的儒士,所以碑文在实用之外,其在写作手法、行文语言和情感表达上,又表现出较强的文学色彩。
我国称号文化和谣谚文化源远流长。称号发展到东汉,已完全成为一种大众化的社会文化,士人将其运用于清议活动中,舆论效果明显。谣谚文化在汉代有较为适宜的生长土壤和广大的接纳群体,它在清议活动中表现出很强的舆论宣传功能。范晔《后汉书·党锢列传·序》即是以谣谚揭示党人之议的源起和发展的。清议之士用谣谚标榜同类、歌颂同类,用谣谚抨击宦官集团的不法行为,用谣谚品评某些社会现象。在此期间,谣谚不仅具有较高的政治价值,而且展现出一定的文化价值,从中又可观览谣谚创作群体的扩大和谣谚艺术地位在士人心目中的提升。
“题目”是东汉末年名士清议的一种议论方式,又是从清议中衍生出的一种士人文化,近似于一种清雅之议。题目内容同时又是经典化的士人评语,它的产生与早期的称号文化、谣谚艺术有着一定的内在联系。题目文化不仅充实了汉晋士人的生活方式,而且促进了语言艺术的提高和文人文学的发展。
汉世之后,清议逐渐向清谈演进,但二者间的演进并非简单性的发展与承续式的衔接关系,而是一个交错发展、主次升降的过程。清议的式微与清谈的兴起,其外因是政治暴力对士人的打击,而内因则是士人学理思想的演变。魏晋之后,清议传统并未消亡,每当社会问题发生或社会矛盾迭起之时,清议又被有识之士重新加以提倡和运用,其精神价值与文化价值不断得到继承和延续。
[1] 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引言”第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