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理学家的书画理论与诗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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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理学自北宋兴起之后,逐渐成为宋代的一股主流思潮,其影响也深入书画诗文领域。尤其是在南宋时期,理学文化在士人心态和文艺审美的塑造过程中起着至为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已形成了一个独具理学个性的文艺创作与批评集团。但目前学界比较集中关注的是理学诗派,理学家在书画创作与理论批评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一直以来并未引起重视,有的探究虽偶有涉及,却缺乏系统深入的考察。其实,南宋理学家对书画艺术的评赏和理论表达均极具特色,形成了与文人书画截然不同的理学艺术精神。而且他们的书画观念与诗学理论之间具有高度的内在契合。对南宋理学家的书画理论与诗学思想进行融通观照,不仅有助于加深对理学文艺精神内涵的理解,极大丰富南宋文艺思想研究,且对我们全面把握中国古代艺术精神的发展趋势亦有所助益。

虽然理学家的文艺观中有排斥文艺的整体倾向,但从南宋时期的理学家开始,便积极主动地去调和文、道之间的对立关系,因而并没有彻底否定以至全面绝去文艺。随着理学人物与文士艺人交往的深入,文艺势力也开始对理学阵营产生一定吸附与反渗透的影响,从而促成许多精于诗文书画之理学家的出现,集二重身份于一体的双栖人物集团也随之逐渐壮大。这就引起理学家内部对文艺本质及其功能地位的重新评估与反思,由对文艺的轻视和排挤逐渐转向对文艺作用的发现与认可。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即在于,随着书画艺术在宋代的勃兴以及理学士人的进一步趋雅,南宋理学家的文艺成就更为丰富,同时其文集中还出现了大量书画鉴赏与题跋的作品。这不仅让我们看到了理学家趋近文艺的一面,而且其书画理论中反映出的创作思想与审美旨趣,对他们的诗学思想而言也是一种有益的丰富和补充,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理学家群体的真实性情与理学文艺思想的精神内涵。

在南宋理学家看来,诗文创作与书画艺术同属形而下之器,相对于道学事业来说皆为“余事”,如果一味溺于文艺则会支离道德事业,“游于艺”的前提必须是“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不过在行有余力的情况下,在文学艺术世界玩物适情、格物致知也是使学者之心有所安放的内在要求和有效途径,于是理学家们又提出了“斯文即斯道”“艺即是道”等主张,试图将“游艺”之学纳入道学事业。可以说在理学视域下,书画、琴瑟等技艺之事与诗文相比虽是等而下之的,但作为道的对立面,诗文和艺术几乎是同一层阶的存在,二者的性质和地位并无太大差别,这也是理学家评文论艺可以、也需要通而观之的主要依据。钱穆先生作《朱子新学案》时,除专辟一章阐述朱熹之文学外,更注意到其格物游艺之学的重要性,他指出:“然而其间亦有甚大发现,甚大贡献,极值重视。读者幸勿谓其仅是格物游艺之杂学而忽之。”[1]在论述朱熹书法、绘画等游艺之学时,钱穆先生联系了朱子文学思想比较观之,以为其文学与游艺无不统摄在他的理学思想之下。这对我们研究南宋理学家的文艺思想有着莫大启示,即有必要将理学家在诗文书画领域的理论观念给予会通考察。

南宋理学家精擅诗文、书画、琴艺者并不少见,更兼与文士、书画家和琴人等往来过从,因此他们的文集中保留下大量的题画诗、论书诗和书画题跋等评赏文字。如朱熹、张栻、魏了翁、杨简等均是宋代著名书法家,他们虽少有书画作品传世,但片言只字流落人间,得之者无不宝藏珍惜并请文化名家鉴别题写,从后人的题跋文字中,亦可略窥其艺术风貌。宋代书画艺术相当繁荣,加上南宋时期题跋文体的勃兴,即使自称不善书画的理学家,在其语录和文集中亦有相当可观的书画评论资料。毛晋的《津逮秘书》中就辑有《晦翁题跋》《鹤山题跋》《西山题跋》等多位南宋理学家的题跋作品,其中涉书帖字画者非常多。南宋理学家这些丰富的论书诗、题画诗、书画题跋和序记、语录等书画文学资料,为我们探究其书画理论与诗学思想提供了文献基础,也使结合其书画观念与诗学理论会通考察其文艺思想变得可行。

考察南宋理学家的书画理论与诗学思想之间的融通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最终通向的是理学文艺精神的探讨。理学家对书画、诗文、音乐等文艺活动的言说,分而言之各具边界,合而言之则融会贯通,颇有一种“理一分殊”之意味。因此,学界关于理学美学的深入探讨同样可以覆盖理学家诗书画美学的研究范围,或者说理学家在诗书画方面的美学旨趣本身即建立在其哲学美学的基础之上,故有必要对学界关于理学美学的研究成果做一回顾。

近年来,由南宋理学家哲学思想出发探讨其美学思想的研究渐成规模。这方面较早的专著是赵士林的《心学与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该书主要考察的是阳明心学基础上明代社会“从情到欲”和“从雅到俗”的两大审美思潮的流变情况,虽不是以宋代心学派为研究对象,但对我们理解南宋时期的心学美学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较早关注宋代理学美学的著作是潘立勇的《朱子理学美学》(东方出版社1999年版),该书旨在为朱熹的理学美学正名。此书首先分析了朱熹理学美学的立论前提及其所面临的二重性社会文化、思想体系和个体人格背景;接着从微观与逻辑角度深入考察了朱子理学美学的审美客体论,及在其基础上所形成的艺术哲学与山水美学两种主要审美形态,审美主客体合一的人格美学以及教育功能;最后在与西方美学的比较中彰显了朱熹理学美学的民族特色,为其后深入研究其他理学家的美学思想及构建理学美学的整个体系提供了研究思路。其后,杨庆杰的博士学位论文《宋明理学美学引论》(复旦大学,2005年),从宏观层面布局,对形而上的宋明理学如何与中国古代审美实践发生关系、产生怎样的审美现象,以及宋明理学美学的历史意义与影响等根本问题,进行了系统探索与解答。该文系统梳理了宋明理学代表性命题和具体之范畴的美学意蕴,其中关于“以物观物”“气象浑成”“文道之辨”等命题的美学阐发,极具文艺美学意义。邓莹辉的《两宋理学美学与文学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是一本带有综论性质的研究著作。该书首先对理学美学的渊源与流变以及其基本特征进行了梳理,接着围绕理学美学的几个核心范畴描绘出理学美学的本体论模式,即“道—气—文—道(理)”,最后对理学的艺术哲学及其文学创作与批评进行了讨论。另有范希春的《理性之维——宋代中期儒家文艺美学思想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从宋代的文学家与理学家文艺美学的比较观照中,对朱熹等理学家的文艺美学思想进行了论述,对我们在儒学视域下深入辨析理学家与文学家文艺美学之联系与区别具有一定价值。

类似的有关理学家个体美学的研究也反映在一些博、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上。如吴志翔的《朱熹理学的美学意蕴》(博士学位论文,武汉大学,2010年)、樊沁永的《陆九渊美学思想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首都师范大学,2011年)、王煦的《陆象山心学美学智慧研究》(博士学位论文,浙江大学,2012年)、王雅静的《二程审美工夫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14年)等。

关于理学美学研究的学术论文较重要的有仪平策的《宋明之际的理学与美学》(《理论学刊》1989年第5期)、韩国学者河和的《理学美学的内涵及其特点》(《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刘畅的《格物致知:理学认识论与文艺审美观》(《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吴功正的《论朱熹的美学思想》(《苏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和《宋代理学对美学思维的影响》(《东南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等。以上成果或从宏观角度对理学家群体的哲学美学思想进行了整体探索,或对某一理学大家的美学思想进行了深入的个案研究,均将理学美学的探讨推向了全面和纵深。其中更有直接涉及理学文艺美学者,为进一步研究理学家书画诗文理论中的审美旨趣奠定了理论基础。

理学家虽然普遍反对雕琢纂组的诗歌创作,却提出“以诗人比兴之体,发圣门理义之秘”[2]的主张。所以说,理学家并非一味反对作诗,也并非反对一切诗作。如果不顾理学文艺理论语境而将其诗学观简单化,或是受到“洛学兴而文字坏”[3]等说法的影响,认为理学与文艺之间势若水火,理学文化直接阻碍了南宋文艺的繁荣,则有些片面化了。实则新的文艺典型的确立一定是在破坏旧有审美法则的基础上完成的,颜、柳筋骨对王羲之萧散简远之韵的背离,李、杜二公之诗虽超妙入神,而魏晋以来之高风绝尘不复存在,诗文书画领域美学范式的新旧更替莫不如此。理学家在否定绮靡巧似之文艺风尚的同时,又逐渐塑造了符合其审美理想和有助于道学事业的新的文艺典型。从理学新文艺典型的提出到走向成熟,既离不开理论层面的呼吁和论辩,更需要创作层面的实践和具体作品的标举。这也是南宋理学家无论在诗文作品的整体数量,还是选本批评和文艺理论成就方面,均超出北宋时期理学诸子,形成一个不容忽视的理学诗文流派和文艺批评群体,从而逐渐引人注目的一个重要原因。

关于理学与诗学关系的讨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逐渐成为学界的重要研究对象,取得系列成果。其中既包括从外部探索理学对诗学影响的研究,也有理学家自身文学创作及文学思想的专题研究。周裕锴的《宋代诗学通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胡晓明的《中国诗学之精神》(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萧华荣的《中国诗学思想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等几部专门的诗学著作,在论述南宋诗学时均注意将理学作为其哲学基础和时代底色,对理学影响宋代诗学的多个层面进行了深入论述。马积高的《宋明理学与文学》(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是较早对理学与文学关系进行探讨的专著,全书主要突出理学对文学的消极作用,注重理学“性、理、道”与文学“情、真、美”之间冲突的考究。张毅《宋代文学思想史》(中华书局2006年版),专辟两节对以朱熹、真德秀、魏了翁为代表的理学正统文学思想进行了精到论述,篇幅不长,却极具启发意义。韩经太的《理学文化与文学思潮》(中华书局1997年版),着重探讨了随着理学文化的发展而带动的文学意识与文学精神的演变。罗立刚的《宋元之际的哲学与文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上篇着力于宋元之际哲学背景的描述与分析,下篇讨论了在哲学背景基础上形成的文学思想。许总的《宋明理学与中国文学》(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0年版),以理学思想史的发展演变为经,以此时期的时代心理状况为纬,在此基础上与文学艺术史连接沟通,对理学演进与宋诗发展历程及理学诗派做了系统探索。李春青的《宋学与宋代文学观念》(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从宋人的文化心态入手,结合宋学的学术旨趣与核心范畴,着重分析了宋代蜀学与道学对宋代诗学观念的影响问题。张文利的《理禅融会与宋诗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从宋代文人与理禅文化关联的角度,探讨了理禅文化对宋代诗学理论及诗歌创作实践的渗透作用。石明庆的《理学文化与南宋诗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对理学内部各流派的诗学理论进行了梳理与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南宋诗坛主要诗人诗学思想中的理学因素,从而阐述了理学文化对南宋诗学的影响作用。郭庆财的《南宋的学派之争与文学嬗变》(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则是近年内新出的系统探讨南宋学术文化与文学嬗变关系的优秀著作,该书不仅横向辨析了南宋时期王安石新学、道南学派、朱子学派、湖湘学派、浙东学派、陆九渊学派等各个学派之间的论辩旨趣,且能清楚梳理南宋各个时期学术思潮的发展脉络,并能在详细考察南宋学术纵横格局的基础上,总结和抽绎出朱熹、胡寅、陆九渊、叶适、吕祖谦、刘克庄、真德秀、魏了翁、王应麟等各位学术大家的个体文学观念及其影响效应,体现出作者渊博的学术胸襟和邃密的思辨精神。

近年来,关于理学诗派的研究一度成为讨论的热点,成果主要表现在相当数量的学术论文中。谢桃坊的《略论宋代理学诗派》(《文学遗产》1986年第3期),较早对理学诗派的人员构成、诗歌风格及诗学观念进行了系统的介绍与梳理,认为理学诗派的特色主要表现在雅正的思想内容、明白浅易的语言表达和自然平淡诗风。丁放、孟二冬的《试论宋代理学家的诗学理论》(《安徽大学学报》1992年第1期),把理学诗派内部成员按照对诗歌态度的不同归为两类,即一派以程颐为代表,主张“作文害道”,从而在根本上反对作诗;另一派以邵雍、朱熹为代表,在基本态度上认可诗歌,从而创作了不少优秀诗作并提出颇有见解的诗论。陈良运的《论两宋理学家的诗学观》(《中国诗学》第四辑,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选择理学诗派中在诗学理论上比较有代表性的三个人物——邵雍、朱熹和包恢,分别探讨了邵氏“情伤性命”与“以物观物”说、朱熹的“文皆是从道中流出”和包氏的三种“自然”说。杨光辉的《理学文化视野中的宋代理学诗》(《中国文学研究》1996年第4期),认为理学诗是理学家文化人格的体现,基于此可将其分为三大类,即山水题咏诗、交游感事诗和哲理诗,从而在理学文化视域下对理学家的诗歌创作进行了深入探究。王培友的《两宋“理学诗”辨析》(《文学评论》2011年第5期),对理学诗研究状况进行了反思,结合理学概念的发展演变和理学诗的发展脉络,对理学诗的内涵从创作主体、审美情趣、内容及表达方式诸层面进行了界定。他的另一篇文章《论两宋“理学诗派”的文学特征及其历史地位》(《中国文化研究》2011年春之卷),着力对理学诗的创作主题、诗境生成方式和诗格特征进行分析,对理学诗的文学史地位进行了辩证而客观的评价。这方面的论文还有郭万金、段进莉的《宋明理学诗辨微》(《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顾友泽的《宋代南渡时期理学诗平议》(《聊城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等。可以看出,理学诗派逐渐得到学者们的认可和重视,对理学家诗歌创作与诗论的评价也逐步趋于公正和客观。

随着对理学诗派整体研究的深入,关于南宋理学家个体文学创作与文论的研究也相应多了起来。其中关于朱熹、张栻、魏了翁等重要理学家的研究比较充分。关于朱熹文学与文论的研究成果可谓汗牛充栋,举代表性者如下。台湾学者张健的《朱熹的文学批评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69年版),对朱熹的文论、诗论及其对《诗经》和《楚辞》的评价问题进行了系统探索,是较早关注朱熹文学批评的论著。钱穆先生的《朱子新学案》专辟《朱子之文学》一篇进行专题讨论,对后来的研究者极具借鉴意义。吴长庚的《朱熹文学思想论》(黄山书社1994年版)一书,对朱熹文学思想分别从文道论、作品论和创作论三个层次做了系统而精到的论述,其中对朱熹书画艺术批评专辟一章进行讨论,尝试将朱熹书画理论纳入文学思想进行研究。莫砺锋的《朱熹文学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对朱熹的文学创作、文学理论、文学批评、《诗经》学、《楚辞》学和《韩文考异》分章进行了论述,在学界具有较大影响。一些学术论文对朱熹文学思想中的某个方面进行了具体探索,如冷成金的《苏轼、朱熹文艺观之比较》(《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李士金的《朱熹“天生成腔子”说意蕴探析》(《南开学报》2005年第6期),张进的《论朱熹尚“雄健”的审美观》(《文艺理论研究》2006年第4期),于景祥的《朱熹的骈文批评》(《文学评论》2008年第5期),丁世洁的《从〈诗集传〉看朱熹的文艺观》(《河南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朱汉民、周之翔的《朱熹的“自得”思想》(《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6期),等等。此外,近几年还出现了较多以朱熹文学思想为选题的博、硕士学位论文,极大推进了朱熹文学与文论的研究。

随着研究的深入与范围的扩大,南宋其他理学家的文学思想也逐渐受到学界重视。这方面出现的专著有:台湾学者刘昭仁的《吕东莱之文学与史学》(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6年版)、陈忻的《南宋心学学派的文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张文利的《魏了翁文学研究》(中华书局2008年版)等,对一些在文学上较有成就的理学家的创作与文论进行了系统探索。关于其他理学家的文学研究主要见于学术论文,如陈庆元的《宋代闽中理学家诗文——从杨时到林希逸》(《福建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2期)、宁淑华的《论南宋湖湘学派文学的共同特征》(《社会科学家》2009年第7期)、孙先英的《从“养心论”看真德秀的文学观及其影响》(《广西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陶俊的《从张栻“学者之诗”看理学对诗歌的积极影响》(《广州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等。从选本批评角度探索南宋理学家文学思想的有:王友胜的《论〈濂洛风雅〉的编选宗旨与文学史意义》(《第四届宋代文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孙先英的《论真德秀〈文章正宗〉的审美价值取向》(《贵州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李建军的《宋人选宋文之典范——〈宋文鉴〉编纂、价值及影响考述》(《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1年第6期)、巩本栋的《论〈宋文鉴〉》(《中国文化研究》2012年春之卷)等。

围绕理学家的文道观念及理学基本范畴如何进入诗学实践的问题,也有一些研究成果值得关注。较早的有刘纲纪的《“艺”与“道”的关系——中国艺术哲学的一个根本问题》(《江汉论坛》1986年第1期)、黄坤的《道学家论文与文学家论道》(《文学遗产》1986年第2期)等。近十年来,在这方面展开系统研究并取得重要突破的是学者王培友。针对两宋理学家的文道观念问题,他先后发表了《论两宋理学家处理文道关系的思维特性及其文化价值》(《孔子研究》2012年第6期)、《论两宋理学家文道观的类型、特征及其内在矛盾性》(《中国诗歌研究》2012年第九辑)、《两宋理学家文道观念及其诗学实践研究的历史视阈与当下价值》(《中国文化研究》2015年冬之卷)、《从理学家文道观、道器观之矛盾性看理学之自律性缺失》(《中国诗歌研究》2016年第十三辑)等系列论文,并在此基础上出版了专著《两宋理学家文道观念及其诗学实践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同时,对一些理学基本范畴的意蕴内涵与诗性表达问题逐次展开深入探讨,则是王培友的另外一条研究路径,其代表性成果有:《论两宋理学“气象”涵蕴及其诗性品格》(《兰州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论两宋理学“观天地生物气象”义蕴及多向性展开》(《上海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论两宋理学“观物”与理学诗类型化主题及程式化表达》(《清华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两宋理学“孔颜乐处”话语之诗学价值》(《南开学报》2018年第3期)、《“巧贼拙德”命题的文化渊源及其语义关联进程》(《齐鲁学刊》2018年第6期)、《论两宋理学家“玩物从容”审美理想及其诗歌呈现问题》(《学术交流》2020年第1期)等,并结集出版了另一本专著《宋元理学基本范畴及其诗学表达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可以说,这些成果真正切入了“理学—诗学”会通问题的内里,推进了学术界在此问题上的整体认知。

以上这些研究成果反映出当下学界对理学与文学关系探讨的热衷,也体现出学术界对理学家群体文学史地位愈加重视的态度。这些成果对本书从书画理论和诗学思想的融通角度全面把握南宋理学家的文艺精神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类似于理学与诗学之间的结合方式,南宋理学与书画艺术之间的关系也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南宋理学作为一种文化背景和主流学术思潮,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文化权力效应,必然辐射到书画艺术的创作思维和审美旨趣中,从而成为书画艺术发展过程中的一股重要制约力量;二是南宋理学家作为书画家直接参与创作和批评,形成一个逐渐可以与传统文人书画和匠人书画鼎足而立的理学书画范式,从而参与并直接影响着书画艺术的审美走向。当然,分开来看的话,理学家往往善书而不太注重绘画技能的学习,即使留心绘事并有自画像留传下来的朱熹,在绘画领域的成就也远不能和其书法史地位相比。相应的,学界往往将南宋理学作为一种文化背景去介绍,进而论及其对书画艺术的影响,对南宋理学家在书画领域的创作成就和批评理论的研究相对薄弱。

南宋绘画从创作实践到理论表达受理学的影响很大,尤其是理学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对南宋绘画观念的转型与美学旨趣的变迁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国外汉学界高居翰、何慧鉴、宗像清彦等,致力于儒学思想(当然也包括理学)对绘画的影响研究。高居翰的《中国绘画理论中的儒家因素》(《外国学者论中国画》,湖南美术出版社1986年版),被认为是学界迄今为止最清晰的论述文人画论中新儒学影响的文章。宗像清彦等则从《采薇图》等具体作品的图式方面入手,探索其中的理学因素。这些虽不是宋代理学与绘画关系的专论,但对国内学者开展这方面的研究深有启发,近年来国内在此领域的探索逐渐增多且出现了一些卓有影响的专著和论文。朱良志的《扁舟一叶:理学与中国画学研究》(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是国内首部对理学影响绘画艺术进行专题研究的著作,对宋代绘画在理学影响下表现出的写实之风、理趣、画论中的理气观等均有深入详明的论述。李倍雷的《“诗画一律”:“理一分殊”的背景理路》(《美术研究》2005年第2期)一文认为,“理一分殊”影响下的出位思维方式,对宋人诗画合一观念的形成具有重要引导作用。张虹、霍素君的《两宋时期理学对山水画批评标准的影响》(《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以及王冬梅、胡新华的《论程朱理学对宋代山水画创作的影响》(《齐鲁艺苑》2009年第5期),对理学影响宋人山水画创作及批评理论进行了探索。徐习文的专著《理学影响下的宋代绘画观念》(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以伦理学为视角,分三个方面讨论了宋代理学对绘画观念的影响问题,即理学核心范畴与宋代画论构建,理学思维方式与绘画观念,理学对宋画创作实践的渗透。其中涉及理学启发下的宋代画论中的“画气”说、主体“涵养”论、创作思维论及绘画审美境界论等诸多层面,论述极具理论深度。

随着绘画艺术的繁荣和文人画观念的流行,收藏、赏鉴和题跋图画成为生活日常中的一项重要活动,题画诗和书画题跋也逐渐成为宋代文学中的一大主题。南宋理学家往往因其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学问声誉而被邀请参与到书画活动中,并因此创作了许多书画文学作品。

学界对宋代题画诗的研究已取得诸多成果,其中也涉及理学家题画诗的内容,不过主要集中在对朱熹题画诗的关注上。钱穆先生在其《朱子新学案》中对朱熹的书画成就及思想均有精到论述,为我们进一步研究开拓了思路。对朱熹题画诗进行探索的专论有:冯建旺的《朱熹与他的题画诗》(《大家》2010年第17期),刘儒、李寅生的《朱熹题画诗审美意蕴浅析》(《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等。钟巧灵的《宋代题山水画诗研究》(博士学位论文,扬州大学,2006年),全面探索了宋代的题山水画诗的社会环境、艺术内涵等。此外,李栖的《两宋题画诗论》(台湾学生书局1994年版),李更的《宋代题画诗初探》(硕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1992年),衣若芬的《宋代题“诗意图”诗析论——以题“归去来图”、“憩寂图”、“阳关图”为例》(台北《中国文哲研究集刊》2000年第16期)等,虽然研究重心在文人题咏,但为研究理学家的题画诗提供了方法与视角层面的借鉴。

相对于宋代理学与绘画艺术关系的研究,探讨理学与书法之间的关系以及理学家书法创作与书论的成果更为丰富,这主要得益于张栻、朱熹、魏了翁等南宋理学家在书法及书论史上的重要地位。较早对朱熹书法予以重视的是钱穆先生,前文早有提及。进入20世纪90年代,涉及朱熹书法及书论的研究成果逐渐增多。董琨的《朱子书法的理论与创作》(《朱子学新论——纪念朱熹诞辰860周年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对朱熹书法批评、传世书法作品、学书渊源及其书法艺术的特色进行了初步探索。刘建的《朱熹的书法艺术》(《武夷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2年),对朱熹的书法造诣、传世作品及后人对其书法的评价进行了介绍。朱熹行楷书《千字文》拓本的发现,对于深入研究朱熹书法提供了优秀范本,董路谊、时善刚的《试论朱熹大书〈千字文〉的书法艺术》(《徐州师范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从书艺技法的角度对朱熹行楷大书《千字文》展开讨论,分别从朱熹书法的用笔与结构层面进行了深入探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赏析朱熹的书法艺术。任平、方爱龙的《朱熹书法艺术与书学思想》(《中国书法全集》第40卷,荣宝斋出版社2000年版),对朱熹的书法活动及各期的书风特点和书法思想进行了详尽论述,并附录了大量朱熹存世的书法作品,也是目前对朱熹书法最为全面的介绍和论述。

朱熹不仅有较大的书法创作成就,且对书法艺术有独到的理论见解。姚宇亮的《从朱熹书学看宋代儒学复兴对书法的影响》(硕士学位论文,首都师范大学,2003年),认为朱熹的书学思想与理学思想是统一的,其书学思想是理学思想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将其书学思想中的义理书学、书法史观及道本文末的文艺观进行了梳理,从而对理学带来的书风流变与朱熹书学思想对后世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邱世鸿的《朱熹理学思想对书法理论的影响》(《艺术百家》2006年第4期),对朱熹书论中体现的理学思想进行探究,并将以朱熹为代表的一批具有浓厚理学色彩的书法理论归纳为“理学书论”,指出其已经形成一个书学流派并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这样一个事实。朱竞生的《略论朱熹的书法风格及其书法思想》[《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2004年第2期],对朱熹书法风格及书学思想流变分期进行了梳理。邱世鸿的《试论朱熹理学书论的二重性及其价值》[《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2007年第2期],于晶的《朱熹书学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8年)等,均是研究朱熹书法思想的专论。

由研究朱熹书学思想所带动,学界还出现了一些从宏观角度探讨理学思潮对宋代书学思想影响的研究成果。邱世鸿的《理学影响下的宋代书论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南京艺术学院,2006年),提出“理学书论”的命题,深入探讨了理学文化转型导致的书论演变问题,认为北宋书论从注重外在“意气”转换到内在“韵趣”,是受到理学家“内圣”之学的推动;而南宋书论则突出了伦理道德的地位,以伦理批评为主的论书模式深刻影响了元明清的书论精神。甘中流的《理学思潮与书法之正统观念的形成》(《书法之友》2001年第8期)一文,深入探讨了宋代理学兴起之后,由朱熹开其端的书法正统观念的形成及其对后世的影响。蔡显良的《“风度人品第一流”——南宋书法中的“以人论书”观》(《书法赏评》2009年第2期),着重探讨了以朱熹为代表的南宋理学书论中的“以人论书”观的发展演变,并认为“作字如其为人”论是朱熹道统书学观的核心理念。宋淑湘的《试论宋代书法批评从艺术到伦理的转换》(《书法世界》2003年第4期),认为各时代人文精神决定了艺术批评范式,宋之前书法批评的重心在其客体的艺术性,而理学内圣之学兴起后批评的视角转到了主体的修养,形成了以伦理评书的范式。

从以上研究成果的梳理中可以见出,除了朱熹的书法成就和书画理论受到重点关注外,其他理学家在书画方面的创作成就与评论文字少有人注意。这样的研究局面当然符合朱熹在理学家中书画成就最高且最懂艺术的实际情况,但如因此而轻视其他理学家在书画方面的观念表达,也难以揭示理学家群体在书画领域的整体成就与艺术精神。而且,当前对理学家书画理论的研究往往局限于现有的书画理论著作,未能将考察视域扩展到理学家发表的与书画有关的所有文字材料。即使朱熹的题画诗已引起较多关注,但这些研究也主要集中在对文本内容的分析上,从题画诗去管窥其绘画观念和理论主张的成果并不多见。

基于以上理论思考和研究现状的梳理,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南宋理学家在书画方面的相关作品和评论文字进行全面搜辑整理,从中提炼和总结南宋理学家的书画理论和艺术观念,并与其文学思想尤其是诗学理论进行深入比较,以会通考察理学文艺精神。

南宋理学家的文艺思想是以其学术追求为精神内核逐步生成和完善的。相对于文人群体来说,理学家是另一个有着自我独立性的士人集团,其基本的文艺观念具有整体的共性特点;但由于理学集团内部又有着纷繁复杂的学派之争,以至于他们的文艺主张也有着各自的学问特色。如朱熹和真德秀等人较为强调文艺的义理揭示功能和道德教化价值,而杨简、袁燮等心学派人物则更强调游艺之学之于“本心”的修养功夫意义。因此,有必要对理学各个流派的文艺精神在其学术思想视域下进行个案研究与细微分辨。当前学界对朱熹文艺思想的研究相对成熟,但对其他理学家的书画理论则少有关注,而且个案研究较多,对理学内部各派书画观念与文艺思想的讨论较少,留下了继续探讨的巨大空间。再者,目前学界对南宋理学家文艺思想的研究方法也较为单一,多是将书论、画论与诗文理论分开独立研究,并没有将其结合起来做出整体考察。所以,由以往人们注意得不够的南宋理学家的书画理论入手,立足于对南宋理学家题画诗、论书诗及书画题跋等原始材料的整理和解读,总结其对于书画艺术的观念认知和理论阐说,就显得尤为必要了。

为突出南宋理学家书画理论与诗学思想之间的会通性,以及其文艺精神和理学思想之间的关系,本书主要采用跨学科交叉研究法。同时为彰显理学家书画理论和诗学思想的整体特性,又需注意与同时期文学家的文艺思想进行比较。而且,南宋理学家在观赏和评论书画时,多重视对作品流传情况和涉及史实的考索,因此在解读这类文字时还需进行历史的考察,以深刻理解书画作品创作的历史背景和理学家赏鉴书画时的学问致知精神。本书还欲借鉴文学思想史的研究理念,将南宋理学家的书画批评和诗学理论与其创作实践结合起来,以全面把握理学家的文艺好尚。不过,这种理念在诗歌方面是较为可行的,但由于南宋理学家的书画手迹和题跋的书画作品传世较少,使得书画作品和书画理论之间的相互印证与解读着实不易,有时只能借助其他人物对这些作品的评论文字进行参考论证,也算是“曲径通幽”了。

在此尚需提及的是,由于南宋时期理学盛行,理学人物又往往通过著书立说、教育子弟和社会交游等途径扩大着在士人阶层的影响范围,以至于鲜有与理学毫无关系的士大夫人物存在,这就给理学家身份的确认增加了复杂性。本书的研究对象主要基于《宋元学案》中对学缘关系和师承谱系的梳理而确定,同时又要考虑到在书画艺术方面有较多资料存世这一重要标准,最终选择了湖湘学派的胡寅和张栻,朱熹及其后学真德秀和魏了翁,以及心学派的杨简和袁燮等人作为考察对象。在结构安排上,主要按照学术流派划分,又注意体现出时间先后顺序,这样既有利于体现各派文艺思想的总体特征,又能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南宋理学文艺思想的发展脉络。在具体论述时,虽然选取那些有丰富文艺创作与书画批评的人物作为重点,又注意勾连与其相近的理学人物的文艺理论为参照,力求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

具体而言,湖湘学派是南宋出现较早的理学流派,对其后各派思想均产生了深远影响。胡寅和张栻是湖湘学人中涉猎书画较多的理学家。胡寅的题画诗或“一言而尽道”,借题画之机进行理学阐说;或议论时事,诉说政治隐情,表现出与文人题画诗迥然不同的艺术风貌。其融情、理于景物的题画诗创作倾向,为之后的理学中人创作出情理兼备的优秀题画诗作导夫先路。张栻为“东南三贤”之一,他提出了“学者之诗”的诗学命题以与文学家的“诗人之诗”相抗衡,对于理学家诗美范式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对圣贤气象的追求和涵泳治学方法的借鉴而提出的“学者”滋味,不仅是张栻的诗歌美学追求,也是他评论书画时的核心审美原则,从而形成了诗书画融合的文艺观。他的书法题跋对象往往是理学大儒之书帖手迹,在赏评过程中或阐发学问义理,或提倡儒家伦理道德与心性涵养功夫,形成颇具特色的“学者之书”的书美追求。张栻的题画诗创作则体现出对闲澹简远、平淡冲和的美学意境的追求,这既是其“学者之诗”的诗歌美学内涵,也可视作其绘画批评旨趣。

朱熹在诗书画创作与理论批评方面达到了很高的造诣,他的文艺观念也是从其学术思想中延伸出来的,并逐渐形成了一个完善的文艺理论体系。朱熹的书法思想可从书之源、书之法、书之美与书之格四个方面进行考察。根据“理一分殊”的思想方法,他认为文字的产生皆根源于天理,这与其“文从道中流出”的文艺观念正相符合。具体到书法创作则是提倡义理书学,与其崇尚阐发义理的诗学观念也正相通。对于书之法度,他一方面敬畏古法,提倡宗法汉魏,追求笔墨点画皆合古法的书写原则,对苏、黄等尚意书家欹倾侧媚、狂怪怒张的书法新变提出批评。不过,在不脱于古法的基础上,他又主张不为法缚,提倡不思不勉而从容中道的自得气象,这种从容于法的主张也是其诗学思想中的法度观念。朱熹对书法与诗歌的审美追求是贯通一气的,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劲健雄浑之笔力,萧散澹然之风神,中正和平之体势和雅重醇古之气韵,体现出其意在中和的文艺美学追求。朱熹还是人品与艺品合一的文艺批评范式的倡导者,虽然以人格定书格、诗格的批评方法不甚严谨,但对于提升作者的人格修养和作品的笔力格调不无益助。他还注意到作者年岁学力与文艺气格之间的关系,并以是否有补学问、世教作为文艺作品价值高下的衡量标准,这些新意迭出的艺术见解在文艺批评史上均有重要意义。

朱熹亦留心绘事,在创作大量题画诗的同时,提出了一些别具特色的绘画理论。他的题画诗多是诗画艺术深入融合之作,往往用比德的手法来寄寓自己的生命精神,阐发义理的同时又延展画意,理趣与情趣交相辉映,实现了诗情与画意的完美结合。喜欢游赏山水佳境的朱熹,对于画中林泉也表现出盎然兴致,往往在其题画诗中传达出内心深处遁隐山林的情结,同时彰显出他对诗画艺术高雅逸趣的追求。宋人在诗画领域对荒寒境界的一致追求,在他的题画诗中也有所体现,这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其理学身份遮蔽下文人雅趣的一面。从考究古人车服制度与有补世教的绘画功能论出发,朱熹又提出尚理求真的绘画创作思想,以及“远游”“精思”而内外兼修的画家修养论,成为理学画论的集大成者。理学家与诗人的二重性身份,使朱熹的文艺思想显得复杂而深邃。

南宋心学派理学家的书画理论并不多,但对“本心”的推崇使其文艺思想与其他流派相比极具个性特征。在心学派中,杨简和袁燮的文艺理论较为突出。杨简的书法思想以“毋意”的心学修养理论为旨归,对王羲之以来形成的放情逸意书风进行了激烈批判,在推崇“本心”、反对私意的基础上,提出了齐庄中正、淳古质厚的书美追求。他将“毋意”的心学理论自觉引入文艺思想中,对宋代“尚意”的文艺美学思潮形成一定冲击。袁燮提出了“技之精者与人心无不契合”的心学艺术理论,具体表现则是提倡一种浑然天成的审美旨趣,主张一切文艺皆应有契于心,反对诗书画创作过程中的雕彰刻镂。他又提出持守本心、涵养志气的作者修养理论,以为诗书画皆为本心所发。心学派理学家的书画思想与诗学理论皆以“本心”为最终指向,心学也便成为诗学思想与书画理论会通一体的根本。

南宋后期,真德秀与魏了翁的文艺思想,在承袭朱熹理学思想的基础上各有特点。真德秀的文艺思想基本上是对朱熹精神的坚守,如对明义理、切世用的文艺功能的定位,对雅正清劲、淳古淡泊之美的追求。他对文艺作品道德教化价值的推崇与对审美艺术层面的进一步贬低,使其文艺思想显得有些保守与偏执。他认为翰墨与道德学问相得益彰,从而提出了“养气、励学、本诚、主静”的一系列人格修养理论。与真德秀相比,学术上融合朱陆、会同洛蜀的魏了翁,在文艺思想上则显得更为圆融通达。在为古之书学正名的基础上,他推崇篆书与六书义理,并将其视为书法创作的根柢。对义理的重视也体现在魏了翁对诗歌和绘画的阐释与批评方法中。他在题画时往往以理观画,而非以我观画,题画旨趣集中在对绘画的义理阐释上。对于文艺创作,他提倡先立大本,认为本立则纵横造次无往不合,以此建立了“根诸气、命于志、成于学”的作者修养体系。其文艺观的通达之处还在于,对苏、黄等人的英姿奇气和“尚意”书风也表示认同,以为这在一定程度上正是作者自得精神的体现。

南宋理学家的书画理论与其诗学思想融合贯通,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文艺理论体系。从诗书画三位一体的文艺本体论和功能理念,到创作思想和审美旨趣的内在趋同,再到以伦理批评主导艺术批评的范式转移,无不体现着南宋理学家书画理论与诗学思想交融互参的一体关系。理学作为南宋理学家文艺观的精神内核,为其诗书画思想的全体贯通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我们会通考察其文艺思想提供了切入点。


[1] 钱穆:《朱子新学案》第5册,九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359页。

[2] 真德秀:《咏古诗序》,《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二十七,《四部丛刊》影印明正德刊本。

[3] 刘克庄文集中多次提及叶适此语,并表达了反对意见,如在《与游丞相》中说:“昔叶水心常云:‘洛学起而文字坏。’此论伤于激。如游、杨、胡文定父子,文皆极工,意者水心未之览耶?向使水心及见相公四百七十五篇,必悔前论。”(刘克庄著,辛更儒笺校:《刘克庄集笺校》卷一百二十九,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5252页)而宋元之际的文人提及叶适这一说法时,往往较为认可,如周密指出:“宋之文治虽盛,然诸老率崇性理,卑艺文。朱氏主程而抑苏,吕氏《文鉴》去取多朱意,故文字多遗落者,极可惜。水心叶氏云‘洛学兴而文字坏’,至哉!言乎。”(周密撰,邓子勉校点:《浩然斋雅谈》卷上,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