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由主义文学思潮研究(1927—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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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泛化:“圈地运动”之累

20世纪90年代,“摸着石头过河”的市场经济提出法治、责任、理性、公正等诸多诉求。自由主义思想史研究和知识分子研究开始起步,自由主义文学研究呈大范围扩张之势。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促使思想界和文化界的自由主义研究一片火热,现代、后现代思潮促进了社会价值观多元发展,社会政治和民族国家等宏大叙事占据主流的同时,日常生活和个体自我的微观叙事也在生长。“在道德准则上,一批人实际上已经历了由传统集体主义向个人主义、后个人主义的转化”[20]。一些知识分子从精英启蒙姿态走向民间和大众文化领域。个人主义拆解集体主义,个性躲避崇高,自由主义文化观念开始萌芽。新时期以来,现代文学研究渐趋拥挤,各种研究方法和批评理论难成卖点,研究者尝试转换视角,期待从自由主义切入有所收获。此时,海外学界研究成果的译介也促使自由主义文学思潮浮出历史地表。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等海外研究成果在国内引起关注,他们对自由主义作家的推重,引发了现代自由主义文学的发掘热潮,徐志摩、梁实秋、林语堂的作品逐渐升温,胡适也逐渐被“平反”。

1998年,随着研究视域的转换和文学本体观回归,新修订的《现代文学三十年》吸收了80年代中期以来的研究成果,删去王瑶先生的长篇绪论,“不对三十年现代文学发展的特点与经验教训做历史总结”“在各章标题上删去了概括性、判断性的内容”,展现出包容、开放和多元的文学史观。这一版文学史堪称国内大学文学教育系统影响最大的现代文学教材,至今已经印刷近60次。温儒敏先生在第一章“文学思潮与运动”中,对自由主义文学思潮部分进行了改写和重写,新增“胡适、周作人与新文学初期理论建设”一节,并在新文学社团的回溯中,将新月社前移到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之后,认为“他们致力于新诗艺术形式的探索,促使新诗艺术上走向成熟”。在阐释两大文艺思潮时,放弃“斗争”,使用“对立”,认为:“从文学思潮的流脉看,梁实秋的这种批评和判断还是有眼光的,后来左翼文学也反省过‘革命的罗曼蒂克’倾向。”在认定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潮是30年代文学主潮的同时,肯定了自由主义文学思潮的意义,“自由主义文艺思潮在理论和创作实践上也有不可忽视的实绩,并在文学史发展的大背景下对主流派文学起到了某种制约与补充的作用”[21]。这种文学史叙事方式客观肯定了自由主义作家的文学创作,摒弃了阶级对立思维,对自由主义文学观以及其现代文学史地位和贡献给予了客观评价。

时至今日,主流文学史依然认定20世纪30年代的文学思潮是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双峰并峙。相比而言,自由主义文学思潮的研究无论从体量还是质量上都无法和马克思主义文学思潮相比。在意识形态支撑力度、文本传播数量和读者接受面上,“文学研究会”“左翼”作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诸多主流文学样态,都让自由主义文学无法望其项背,但历经时代淘洗,自由主义文学展现的生命力亦备受关注。这不仅与当代社会语境密不可分,同时也与现代自由主义文学所具备的诸多内在品质紧密相关。90年代中期以后,沈卫威、倪邦文、解志熙、支克坚、马俊山等在论著中探讨了自由主义作家、知识分子以及文学思潮的特征和价值。新世纪前后,学界出版了一些自由主义文学研究专著,刘川鄂的《中国自由主义文学论稿》在2000年付梓,[22]胡梅仙的《中国现代自由主义文学话语之建构》也于2009年面世,[23]胡明贵和王俊分别于2013年和2019年出版了《自由主义与新文学现代性品格》和《四十年代自由主义文学研究》。[24]

随着自由主义文学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作家、社团和流派,越来越长的时间跨度被纳入进来。“‘自由主义文学’的文学史地位越来越重要,而且这个概念所涵盖的范围也不断膨胀。”[25]除了新月社,自由主义社团流派还包括京派、海派、现代派、新感觉派、第三种人、现代诗派、论语派等;除了胡适、徐志摩、梁实秋、周作人、林语堂、沈从文等核心骨干,被纳入自由主义作家范畴的还包括废名、师陀、朱光潜、萧乾、李健吾、林徽因、凌叔华、梁宗岱、李长之、穆旦、袁可嘉、汪曾祺等。现有的专著以及单篇论文显示,自由主义文学版图涵盖所有20世纪20年代以后非左翼文学流派。上至老庄、屈原、陶渊明,下至严复、王国维、梁启超、陈独秀、李大钊、陈寅恪等知识分子,以及马原、洪峰、格非、刘索拉、王小波、王朔等先锋和通俗作家,都可以使用自由主义标签。后来,鲁迅也被戴上“自由主义的帽子”,并由此引发激烈论争。[26]虽然在现代知识分子群体中,鲁迅的人格独立和精神独立堪称独步,但就自由主义“容忍和包容”“渐进改良”“反对暴力”等方面的核心要义而言,鲁迅与胡适、徐志摩、梁实秋、林语堂、周作人等存在本质的不同。如果鲁迅被认定为自由主义者,那么胡适等人的自由主义身份就无法判定,自由主义概念也就被彻底消解了。用“自由”界定鲁迅是完全可行的,用超越“自由主义”的视角阐释鲁迅也是合理的,将鲁迅视为自由主义者的比照对象也是有意义的,但用“自由主义”来定位鲁迅需要谨慎。

研究者试图扩展自由主义文学领地,夯实研究基础和合法性,最后却南辕北辙。一时间,“自由主义”如同“现代性”一样,成为无所不能的“万金油”。如果因为在某一时间段契合了自由主义精神,而将这些时代、思想、风格迥异的作家、知识分子和流派,统统纳入自由主义文学范畴的话,概念的边界就被消解了。对此,温儒敏等学者指出,这种定义与其说是“自由主义作家”,不如说是“自由作家”。因为自由主义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诉求,原来公认的自由主义文艺,像“现代评论派”“新月派”,20世纪40年代的自由主义文艺都有强烈的政治追求和政治背景。以是否倡导文学独立来界定自由主义文学,恐怕没有顾及到自由主义自身的脉络,而将它等同于一般人对“自由”的理解,即“不受拘束”[27]。此论触及自由主义文学研究的要害,可谓切中肯綮。

此外,自由主义文学的概念发生衍变,派生出诸如“文化自由主义”“趣味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原则下的消极化个人主义姿态”等各种名目。有学者将梁实秋、林语堂、朱光潜等人置于“所谓自由主义者的人文主义文学派别”[28]之下。自由主义文学研究中的泛化问题,已经引起学界注意,有学者称之为“泛自由主义”倾向:“研究者们的研究倾向中普遍有一种拔高自由主义文学的倾向,急于提出并证明自由主义文学这种新的文学构成;并极力向前追溯,在传统文学资源中寻找与自由主义文学相对应的因子”[29]。但是,不管涉及鲁迅还是其他影响力较小的作家,用嫁接和衍生概念这种“打擦边球”做法,其潜在的风险不言而喻。最终,我们必须面对一个疑问:这个作家究竟是不是自由主义作家?

由此出现一个悖论:一方面是英美自由主义内涵与中国现代知识分子文化特征之间难以吻合;另一方面是自由主义文学的外延无限扩张。前者并不是自由主义文学研究所独有。历史学“西方中心主义”、文艺学“西方文艺中心论”和“失语症”,都已显示出中国本土语境和西方理论之间难以弥合的差异。有人认为自由主义文学体量巨大、浩瀚无边,也有人认为这一概念可有可无、虚无缥缈。用西方自由主义的表现和特征,衡量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就会得出类似“主义之不存,遑论乎传统”[30]的结论。后者稍显复杂。自由主义概念本身隐藏着本质化倾向,“自由”一旦冠名“主义”,就成为形而上的价值判断。虽然国内外学界对自由主义的定义五花八门,但其基本要素不容否定,用自由主义概念去阐释作家作品,应十分慎重。稍不留心,酒神魔咒就会固化研究对象。这不能不说是自由主义文学研究的隐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