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世界遗产名录制度创设及其分布不均衡问题
1945年11月成立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见图1-1),是以促进教育、科学及文化方面的国际合作为宗旨的联合国专门机构,致力于对世界和平和安全做出贡献。20世纪60年代,以埃及的“努比亚行动计划”[1]为契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11月在第17届会议上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世界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该公约的通过,迅速提升了世界各国政府对保护人类共同文明、呵护地球珍贵资源的认识和理解。

图1-1 UNESCO总部大楼(法国巴黎)
与此同时,20世纪80年代迅速发展的经济全球化浪潮,在全世界范围内,使得各国、各地区间的经济互补更加密切和频繁,这也为许多国家经济的迅猛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不可否认,经济全球化也加剧了国家间的竞争,使得每个国家在谋求加强其经济、军事、科技等硬实力的同时,如何提升本国的文化、政治和外交等软实力,亦随之被纳入到国家综合国力的概念与范围之中。
“软实力(文化·政治·外交)”之概念自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前院长、美国前助理国防部长约瑟夫·奈教授于1990年提出之后,其理论及价值便迅速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纷纷将其定位于国家形象的层面和提升到国家利益的高度,充分利用自己国家的资源优势,努力构建独树一帜的国家软实力。可以看出,“软实力”概念是对“基于人口·面积·资源”等之上的“经济·军事·科技”等有形的载体而言,是对所有非物质实力的一个很好的概括。尤其是文化软实力,基于文化所具有的精神性、集合性、一致性、社会性和独特性等特征,无疑是比政治软实力(领导力)和外交软实力(影响力)更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民族特性。故此,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把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作为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之一。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主导实施的世界遗产名录申报认定制度,正是顺应时代潮流,反映全球各民族诉求,符合人类的精神需求和共同愿望,故此得到了世界许多国家的积极响应和拥护。
《世界遗产公约》是为保护世界各国文化的独有性而采取的积极行动,其保护理念在各种国际公约中独树一帜。1973年7月,美国政府率先缔约了该公约。
1975年12月,该公约缔约国在达到20个的基础上正式生效。1976年11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框架内,筹建了世界遗产委员会,确立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世界遗产大会的惯例。
1977年6月,在法国巴黎召开的第一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时任世界遗产委员会的14个委员国[2]制定了世界遗产名录制度,将世界遗产细分为文化遗产(文物·建筑群·遗址)、自然遗产(自然风貌·动植物生态区·天然名胜)和复合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等三种。
1978年9月,第二届世界遗产大会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为了便于宣传和推广世界遗产保护理念,大会委员会公布了由比利时著名图像设计师米歇尔·奥利夫(Michel Olyff)设计的世界遗产标识。标识整体呈圆形,代表着世界,也象征着全球对人类的共同遗产进行保护。标识最外层由英语“World Heritage”、法语“Patrimoine Mondial”和西班牙语“Patrimonio Mundial”等三种语言的“世界遗产”词语所环绕,各缔约国在使用标识时只需保持英语和法语的字符原样,西班牙语则可用自己本国的语言来代替。文字内的圆圈代表大自然的赋予,中央的正方形代表人类技能和创造力的造物,由两只手呵护捧着,代表着人类的价值理性。圆圈与方形密切相连,代表着自然与人类的共融共存(见图1-2)。1978年9月,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的第二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产生了作为“世界遗产第一号”的共12件世界遗产名录项目(文化遗产8件/自然遗产4件),埃塞俄比亚、塞内加尔、美国、加拿大、厄瓜多尔、联邦德国和波兰七国成为世界上首次拥有世界遗产名录项目的持有国。[3]

图1-2 世界遗产标识
1992年12月,在美国圣塔菲召开的第十六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世界遗产委员会首次定义了“文化景观”[4]的概念,进一步充实和丰富了世界遗产的内容。到2021年7月,第四十四届世界遗产大会闭幕之际,全球范围内《世界遗产公约》已有194个[5]国家缔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缔约国家数量最多的公约。世界遗产名录也已认定了1154项(文化遗产897项·自然遗产218项·复合遗产39项),共有167个国家拥有了世界遗产名录项目。由此,《世界遗产公约》为人类文化的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彰显了人类智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世界遗产名录也进而成为各国文化软实力构建中最优先考虑和实施的文化战略项目。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世界遗产公约》的政策出台及名录认定在初期均以欧美国家为主导,无论是世界遗产种类还是世界遗产的分布,都体现着严重的不均衡性(见表1-1)。
表1-1 1993年/2008年/2022年世界遗产名录项目世界各地域持有数量及比例表

考虑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欧在全球经济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且经济与文化又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此种制度设计和公约体系最初有其一定的合理性,有助于全球的人类文化保护。然而,随着20世纪80年代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世界上的200多个国家(地区)和2000多个民族的“地方性/民族性/传统性”文化要素,获得了走向全世界的历史机遇,且积极拓展了文化多样性的内涵和外延,各国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呼声也随之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