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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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往事如斯

(1)

我过得好不好?

你是不是以为,如今陪伴我的那个男人,会是那个男孩吗?那个你虽然从未谋面却心怀醋意的北方男孩?我的大学同窗?我的初恋男友?

这个你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东北男孩,在你的记忆中,存在了多久?是不是如我一样的长久?是不是想到我,你就会想到他,以为我们在一起,所以我才离开了你,所以才会有十六年的分离?

你,是这样想的吗?

那个男孩子,出现在你这之前。我也常常想,如果没有他,也许我们之间就会是另外一种结局。可是,这是我无力改变的事实。

他,出现在你之前。确实的说,是你,改变了他的生活与期望。

你一定不知道,你一定也好奇,在你之前,你深爱的这个女人,她的生活到底什么样?就像我从不知道你以前的生活,你也不知道我的。我们,在不同的生活轨迹中成长,在偶然的一个机会,进入到彼此的生活中,从此,纠缠不清。

那么,让我告诉你吧。在遇到你之前,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而简单。

我生在北京,长在北京,像大部分北京孩子一样,小学,中学,大学,一路走来,除了读书就是读书。

参加工作三个月之前,去红原的六个月之前,也就是96年3月,我的生活简单而又简单。宿舍,教室,图书馆,三点一线的日子,无忧无虑。与周围许多同学一样,我也有个爱我宠我的男朋友。

那个春天,原本应该是个快乐的春天。现在来看,其实也很快乐。

大学校园的恋情,简单又简单,那是的我们,却以为这就是全部的世界,全部的爱情。两个单纯的男孩女孩,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哭,就闹,就分手,就和好。如今回头再看,这些事儿,有什么值得哭,值得闹呢?

秦少刚就是这样的男朋友。他的女朋友,是我。

我们认识的过程,可以说是大学校园的经典爱情片段。大三后半学期,和同级不同班的好友王静一起出游时,我第一次见到秦少刚。

他的身份,是王静老乡刘猛的同学加哥们,被刘猛强拉着一起出游。我和王静是好朋友。她是新疆人,也是回族。那次郊区游,同行的几个人,不是她的老乡,就是她的同学。这些人,我几乎都见过,只是说话比较少。只有一张面孔,我从来没有过记忆。

到北京郊区旅游,需要坐一个多小时的短途火车。车上,我和王静的几个同学在一边靠着车窗,围坐在一起,打双升。我玩得兴高采烈,忽然,抬头间,发现坐在过道对面的王静、刘猛还有那个不认识的男孩都盯着我看。我愣了一下,还没顾上想,对家就在说:“赶紧出牌,干嘛呢?”后来到了目的地,王静眼神怪怪的看着,告诉我:“秦少刚怎么会认识你呢?”

“谁是秦少刚?”我也奇怪。

很快,我就知道他是谁了。

郊区,主要是爬山。我爬山速度很快,几乎可以说步履如飞。其他几个人,都跟不上。那个生面孔的男孩,却一直在我后面,寸步不离,不过却极少说话。我们两个人在沉默中爬山,再停下来休息。快到山顶时,后面的几个人才逐渐赶上来。我和王静坐在一起,她的身边是刘猛。

刘猛忽然半开玩笑的对那个陌生男孩说:“秦少刚,你腿不是受伤了吗?怎么跑那么快?”我这才注意到,原来认识我的是此人。

他不好意思的笑笑,什么都没说。王静后来告诉我,刘猛和秦少刚是他们系足球队的,两人关系很好,很铁。

我是个反应迟钝的人,无知无觉,像刚才一样继续往前走。走了半天,发现这个叫秦少刚的男孩,竟然还是像刚才那样紧紧跟着。我有些不落忍,腿坏了怎么还跑这么快?脚下,不由得放慢。

前面的山路从中间分开,我看看,不知道该走哪里走。正巧这时,不远的地方,冒出一个当地的山民。我一看。连忙跑过去问路。那人看了我一眼,很热情,手一指,笑呵呵的说:“走这边。”

“谢谢您了。”说罢,我继续往前走。秦少刚已经赶上来,在后面跟着。

那山民很有意思,看看我,又瞅瞅他,忽然又道:“你说,你这男孩子,怎么让女孩子带路呢?”

(2)

本来我已经走出了几步,一听山民这么说,看他,竟然还是不说话,就赶紧替他解围道:“哦,他眼睛不好,看不清路。”大学里,大部分同学都戴眼镜。我的视力很好,所以通常在外面都是我来看公共汽车站牌什么的。我以为他也是爱美不愿意戴眼镜的那种。

那山民呵呵一笑,道:“谁说他眼睛不好?眼睛不好能找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做女朋友?”

我一听脸就红了,立马停下脚步,转身就要理论:“搞没搞错?谁说我是他女朋友了!我们只是同学!”一直不说话的他,忽然从后面推了我一下,咧着大嘴,笑得阳光灿烂,一边推,一边说:“走吧,走吧。别理他了。”

郊游回来的当天晚上,秦少刚约我出来。在校园门口的小咖啡厅里,他说他认识我很久了。在我诧异的目光中,他幽幽的注视着我,笑吟吟的解释:“你总是沿着花园的那条路,从图书馆走过来,就顺着栅栏走,经常穿一件蓝色的毛衣,大约11点半左右。对不对?”

我微微点头。确实,那件毛衣是天蓝色的,大姐给我的。他说的那条路是从图书馆到回民食堂最近的距离。沿着学校中心花园的南侧,是一排冬青树,即使在寒冷的冬季,这树也是绿色。冬青树和外面的青砖人行道之间,齐腰高的铁栅栏构成了花园的围墙,将相隔不到数米的花园和甬道分成两个完全不同的写意空间。里面,青松翠柏,月季牡丹,每到春夏之际,总是一片姹紫嫣红。

从进入校园的第一天,我就喜欢上了这个小花园。每次,从图书馆出来,我都沿着花园外侧的甬道走到回民食堂。这样看着花开花落,春去秋来,我已经度过了两个轮回。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我?

“很早了。我也忘记从什么时候开始了。”他的眼睛不大,单眼皮,眉毛很短,皮肤很白,方正的脸。我打量着眼前的男孩子,心里有些感动。

“你多大了?”我问他。

“73年的。”他眨眨眼,脸上闪过一丝怪异。

“我比你大。我可不想找比自己年纪小的。”我笑了。在我们这一届,73年算是平均年龄,可是偏偏,我是72年年底的,比所有73年的都大。

“你怎么可能比我大?”他不相信的看着我。

“当然了,我是72年12月30日。所以,73年的,都比我小。”我可不想当个大姐姐。我想找个比我大的男孩子,这样,他才能宠着我,让着我。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他其实是75年的,比我要小三岁。当然,那是我成为他女朋友之后。在大学里,某个女孩子成为某个男孩子的女朋友,标志是牵手。第一次邂逅,他其实就已经在归途中趁机轻轻牵过我的手。我是个反应迟钝的人,只是以为那是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后来才知道,他处心积虑,蓄谋已久。

(3)

秦少刚非常聪明,从不上课,但考试成绩却比天天泡在图书馆的刘猛好很多。交往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当年学校本来要保送他去清华大学,可是他想自己考,结果,考场填错了答题纸,出现失误,到了我们这所普通大学。

骨子里,他是个浪漫的男孩,会写诗,会在无人的时候,为我唱歌。王静私下里告诉我,他们系里彪悍的男孩很多,但是没人敢惹身高仅仅170的秦少刚。据说,他和人打架,可以不要命。

这样一个男孩子,从来不曾对我发过脾气。像所有校园恋爱的人一样,我们也会吵架,也闹过分手,每一次,都是他主动来承认错误。直到有件事情发生,我才知道,我们吵架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郊游几个月之后的一个晚上。我记得,应该是夏天。那天,我穿着牛仔短裙。秦少刚忽然来到我上自习的地方,在外面,静静的看着我,直到我抬头。他从来不打扰我学习,每次都是安静的等待,即使再长时间。我想,他此刻一定有话要说。

“你怎么了?”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我放下书包,看着他的脸,问。长椅后面,昏黄的路灯孤独的亮着。

“有件事,我想告诉你。”月光和灯光混合在一起,照在他的脸上。他的眼睛,熠熠闪光,语气中却没了往日的温柔和缠绵,在夜色中显得格外严肃。

“嗯?”背后的落叶松在夏末秋初的夜晚,格外安静,斑驳的树影,散落在他的脸上,身上。直觉告诉我,下面的话,与我,一定不是什么好事。盯着他阴半暗的脸,我静静等待。

“高中的时候,我有个同学,女的,她叫薛晴。大学毕业时,她去大连上学,我来了北京。今天下午,我刚刚收到她的信。她父亲去世了。她说,现在很需要我。”他顿了一下,没看我,过了一阵,又补充了一句:“我要回去看她。刘猛去火车站给我买票,晚上就走。”

我有些懵。什么意思?女同学?如果仅仅是同学,需要回去看她吗?我的手无力的松开,书包完全掉落在长椅上。

头忽然很痛,要炸开一样。我们,认识多久了?几个月?他从未说起过这件事情。如果,她是他的女朋友,我呢,算什么?闭上眼睛,冷静!冷静!我听见心里一个声音在说。

噌地一下,我站起来,拔腿就走。确切地说,是跑。这人,分明是骗子,自己有女朋友,还在大学里再找一个?

自己怎么这么蠢!?这么傻?!

刚跑出两步,胳膊就被人从后面用力的拽住。他的力气,比我大。他的手死死的钳住我的胳膊,将我拉回到他面前,炯炯有神的眼睛,急急的盯着我,低声喊道:“你听我说完。”

“说什么?你自己有女朋友,你还找我干什么?我算什么?”我迎着他的目光,冷冷的说。最恨的就是男人骗人。他居然敢骗我?

“你回来,坐下说。”他拉着我的胳膊,将我按回长椅上坐下。我把脸扭到一边,看也不看他,泪水却不争气的流下来。

“你听我说,我就是回去看看,不会发生什么的。明白吗?”他的语气软了下来,柔声的劝我。

那天夜里,我们在花园里,静静的坐到很晚,他握着我的手,不发一语。在女生宿舍的铁栅栏门关上的前一分钟,他才送我到门口,松开我的手,让我钻进了那个缝隙。

我回头看看他,冲他招招手,然后拐进了楼道。这天夜里,我想,他这一走,可能不会回来了。躺在床上,我睡不着,心想,他大概已经上了火车吧?明天,他就回到老家了。我的初恋,也许就这么结束了。

(4)

他算是初恋吗?我们只是拉拉手,只是简单的拥抱过。

第二天,是周六,我像往常一样,一大早就去了自习室。下周,一门重要的专业课要考试。书,在桌子上翻开,透着枯燥的气息。握着笔,看着那些方块字,我的脑子里空空一片。没想他,什么都没想,只是什么都不想看,什么都看不进去。

二十一岁的我,失恋了。

这,是不是就是失恋的滋味?我趴在桌子上,悄悄哭了。

中午,像往日一样,顺着花园边的甬道,走到食堂。碰到王静。王静很奇怪的看着我,问:“你怎么了?”我笑笑,说,没什么。

回到宿舍。同屋的女孩玲子,看到我,就说:“你男朋友刚才在楼下找你呢。我说你上自习去了。”

“啊?”我一下子愣了。三步并作两步冲下楼,穿过花园,冲向自习室。直觉告诉我,他一定在那等我。

自习室的大门开着。午饭时间,里面没有什么人。我冲进门,一眼就看到,我的座位上,秦少刚安静的坐着,拿着笔,正在写着什么。

“你怎么回来了?”话未出口时,还是满腹的怨气和委屈。刚一说完,自己却控制不住的笑了。眼泪,也不失时机的来凑热闹。

“我饿了。走,咱们吃饭去。吃晚饭去看电影。”他还是那样不好意思的笑笑,看看一边哭一边笑的我,像没事人一样说道。拉起我的手,走出自习室。昨天的事情,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

那天,我们看的电影好像是大话西游。周星驰的无厘头,让我们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看完,我就想,续集什么时候可以上演?至尊宝和紫霞仙子的爱情,到底怎么样了?

在街上玩到很晚,我累得走不动,体重120斤的,他背着同样体重120斤的我,慢慢的挪回回到学校。到了校门口,他放下我,眼神直直的,说:“你该减肥了。”

过了好几天,他才告诉我,那天夜里,他上了火车又下来了。为了让自己平静下来,他先去找了北京的另外一个同学,两人喝酒聊天一夜,第二天才回学校,来找我。

在那以后,我们之间好像没有发生什么重要的事情。我们的爱情,简单而快乐。他会在我不在的时候,偷偷将洗好的草莓拌上糖,放在自习室的座位里。在我过生日的时候,送我大蛋糕和童话书。在新年夜,将我从班级晚会上拉出来,送我红玫瑰。我们也会吵架,可是很快就会好。他从不和我吵架。我若发脾气,他总是安静的笑,眯起眼睛看着我,哄小孩子似的说:“你生气的样子真好看。”

我以为,那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那个叫做薛晴的女孩,似乎在他的生活中消失了。

96年年初,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到了。我们,就要毕业了。将来的路,如何走,开始摆在我们面前。

当然,我希望他留在北京。我问他,他要么沉默,要么就说留在北京太难了。我想不明白,这有什么难的?刘猛、王静,还有他们另一个老乡,都留下了。他的专业,找工作一点也不难。寒假回来,他带回了两张老家著名企业的录用函。面对我不解的目光,他简单的告诉我,这是垫底的。

可是,从那以后,他每天不是踢足球,就是和几个哥们一起出去打打球。我找来了一本应届生招聘企业名录,守在女生宿舍传达室的拨号电话边,凡是需要他那个专业的单位,一个一个电话的打过去。这样,几个星期之后,我给他联系到了两个单位,人家同意他去面试。又过了几个星期,其中的一个单位,决定要他,可是工资并不高。我清楚记得,他面试回来,告诉我消息之后,看着心花怒放的我,他文静的脸上没有半丝笑容。再迟钝如我,也明白一定有原因。问了几次,迎接我的只有沉默。

裂痕,不知不觉的在我们之间悄无声息的出现。而我,竟然无知无觉。有些事情,就算你不知道,它也一定会发生。

我的工作还没有着落,毕业的日子一天天的临近。虽然我家在北京,可是找工作的事情,必须靠自己,家里几乎帮不上什么忙。秦少刚是否留京,我们已经不再讨论。我必须为自己的工作着急。一个接着一个的招聘会,在春节之后开始了。他似乎已经打定主意要回去。我不再劝说他陪我去。抱着一丝渺茫的希望,自己去参加招聘会,在人山人海中挤来挤去。他呢,通常是在宿舍里睡觉,或者踢球。

终于有一次,他兴致很高,居然陪着我去参加一个大型招聘会。在拥挤的人群中,原本跟在我身边的他,忽然不见了。我停下来,四处寻找,发现他站在一个高校展台前,全神贯注的盯着那个巨大的广告牌——那不是招聘,而是高校在推荐自己的学生。巨大的展板,在我看来格外醒目——大连工学院。这个名字,为什么这么熟悉?片刻,我记起来了,薛晴的学校。

原来如此!

(5)

“你看什么呢?”我走到他面前,控制着自己的怒气,没好气的问。心想,怪不得他今天会陪着我来。

“没事,我就看看。”他装作没事人一样,视线没有离开展台,根本没有注意到我语气中的怨怒。

那一天,无果而归。

回到学校,我直接提出分手。我记得自己说:“你既然想着她,而且决定回去找她,那我们就分开吧。”语气很平静,很平静。

你可以不爱我,但是请你不要欺骗我。

他沉着脸,像以往的很多吵架一样,一言不发,不过脸上没有了那种哄着小孩子生气一样的表情,默默的看着我转身离开。

从花园到宿舍,我没有流泪。倒在自己的床上,盖上被子,我无声的哭了。

第二天,像往常一样,我溜达到图书馆看书。毕业前夕,课程都结束了。除了找工作,我就躲在图书馆看书。我想,日子大约就会这样过去,直到离开学校。

图书馆的位子,靠窗。春寒未尽,窗外的玉兰花刚刚打苞。盯着那些淡紫色的花骨朵,我静静发呆。原来,他并不曾忘记那个女孩。一年前的那一幕,再一次出现在我面前。虽然他的人回来了,可是心并没有回来。那个名叫薛晴的女孩,还在他的心里。我呆呆的坐着,理不清头绪的烦恼,笼罩过来。

背后,一个人影,不知何时开始站在我身后,很近的距离。我没有回头,心想,大约是来找座位的学生。伸出手,书摊开在桌子上,我想让对方明白,自己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请他再找别的座位。

后面的人没有理会我的动作,还在安静而固执的等待。我有些愠怒,心说,既然不明白,那你就等着吧,难道非要我告诉你,本人不打算离开吗?

他不但没有离开,反而又靠前了一步,几乎靠到我身后的椅子背儿。第六感觉告诉,后面的人,一直在看着我。猛一回头,秦少刚盯着我,忧郁而略带伤感的眼神,让我瞬间失语。

片刻,我们都安静的注视着对方。

“你来干什么?”我嘟囔了一句,起身离开。不远处,几个还在上自习的同学,已经开始抬头注意我们。我不想打扰别人的安静,也不想让别人看一出现场爱情表演。

秦少刚不看我,也不解释,无声的跟在我身后,走出自习室。

几个月后的分离,是注定的。复合,只是暂时的。

不久,我的工作找定了。我们等待着毕业,等待着分离的那一刻,谁都没有说分手,只想等着,看看我们之间该怎么结束。我们之间,越来越少在一起。有时候,我去他的宿舍找他,总是找不到人。他的同屋,都和我已经很熟,让我在房间里等他。没有别人的时候,我会给他收拾收拾东西。一天,在他的宿舍里,整理他东西时,我无意中发现了一封没有写完的信。字迹,是他的。确切的说,那是一封情书。收信人不是我,抬头的名字很熟悉:亲爱的晴。

默默的将信放回原处,我收拾完东西,安静的离开,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回到自己的宿舍,我安静的坐了很久。我想,我们该分手了。但是我不想说,我希望他可以明白的告诉,为什么?如果真的想回去找那个女孩,你可以明白的告诉我。那个时候,我不明白,如果一个男人想要离开你,他是不会说的。男人的沉默,意味着拒绝。虽然,他那时还仅仅是一个男孩。如今,我可以理解,那时男人的天性,是不分年龄的。

(6)

自此以后,我没有再去找过他。约好了一样,他也没有来找我。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时间大约在9点多,在校园门口,我看到了他。他和刘猛几个人一起,正在笑着说着什么,看样子正要出去喝酒。大四的男生,基本上都是今天一顿酒,明天一顿酒,为了告别的聚会。他在我前面,几步之遥。

“秦少刚!”我驻足,轻声叫住他。

“嗯?”他一回头,看见是我,低声和刘猛说了一句,然后停在原处。刘猛看了我一眼,和其他几个人继续走了。

谁都没有说话,走到宿舍楼后的甬道边。道边是一丛丛茂盛的紫丁香。树下的阴影处,晃动着一对对小情侣的亲密影子,或是接吻,或者相拥。甜蜜的场面,让人不忍打扰。

我们之间,却没有了这种亲密。他跟在我身后两步远,不紧不慢的走着。好不容易到了僻静处,十米之内,没有其他的学生。我停步,转身,盯着他。不是月黑风高的夜晚,可是我的怒气已经升腾起来。

他到底什么意思?打架都敢下黑手的男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磨磨唧唧?想要分手,你直接说,不就是要回去找那个什么晴吗?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一肚子话,憋得我难受。我真想喊出来,对着这张安静的脸。

他倒是平静,波澜不惊的看着我。月光洒洒而下,映衬得他的脸格外白皙。他是个爱美的男孩子,居然还用洗面奶。这一点我总觉得不可思议。

沉默。

他大约预感到了暴风雨之前的平静,不说话。每次我生气,他都不说话。可是这次,气氛不对。他的沉默,弥漫着别样的味道。他的眼神游移不定,完全没了往日的自信和果断。

“你什么意思?”单刀直入。我不喜欢拐弯抹角。这种沉默,快让我发疯了。

“没什么意思。”他不看我,单眼皮垂了下来,完全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那你这几天躲什么?”连续差不多一个星期了,我们没有见面。

又是一阵沉默。

“你说话啊!”我的声音控制不住的提高了一个八度。眼角余光注意到,附近的一对情侣,停止了窃窃私语,扭过头,朝我们这个方向好奇的张望着。我认识那个女的,我们学院的,同级的学生。

还是沉默。

让人窒息的沉默。

等待。

初夏之夜,晚风习习。紫丁香的花儿已经落尽,浓密的枝叶投下斑驳的影子。他的脸变得忽明忽暗。

第六感告诉我,有些话,终于要说出来了。一股冷冷的感觉,不知从何处淡淡袭过来,罩住我。我难道害怕分手吗?

为什么?

我只想要他给我一个交代。就算分手,我也希望他亲口说出来,而不是这样不清不楚的结束。

他没有看我,低垂着眼睛,半晌,终于慢吞吞的开口:“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声音很小,然而每个字都很清楚,顺着风,飘过来。

想也没想,我扬起手。“啪”的一声,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那张文质彬彬的脸上。

“从今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关系了。”从牙缝里蹦出这句话,我转身就跑。

一片混沌。在初夏的夜晚,我浑身发冷。飞跑着离开,我似乎听到他在后面叫我,但是声音那么遥远,好像从另外一个世界传来。我们之间,结束了。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去那里,我只想离开这个地方,离开眼前的秦少刚,离开这个熟悉的学校,离开周围所有的一起。

跑出去很久,我终于停下来。

这是哪里?

(7)

看看四周,借着昏黄的路灯,我看清楚自己原来已经跑出很远了。前面,是公共汽车站。一辆红白相间的大公共汽车正好开过来。我想也没想,冲过去,在开门的瞬间噌的跳上车。

车上只有几个乘客,司机有些好奇的看了我一眼。在后排的座位上坐下来,我终于安静下来。终于不用再看到他了,看到那张讨厌的脸。为什么不敢看我?对不起我吗?有什么对不起的?大学校园里,有些谈恋爱的学生在外面租了房子,开始了简单的同居生活。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可是,我的感情呢?如果你真的要走,你可以一开始就告诉我。

车晃过一站又一站,我无声的注视着窗外。说不出为什么,我的心很难受,可泪水一滴也没有。随他吧,既然结束了,就这样结束吧。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车到了终点站。我看看司机,恍惚的记起,自己身上没有带钱。司机同情的看了看我,笑笑,让我下车了。

看看汽车总站的表,原来,现在已经11点。

学校位于西郊,这里,已经是接近二环主路。我,该去哪里呢?

第二天中午之前,我又回到了学校。毕业的手续,今天要开始办了。我不能不回去。虽然,我再也不想回去。

没关系,还有一个月就要离开学校了。我如此安慰自己。

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我溜回宿舍。我不想看见任何人,不想看见任何熟悉的面孔,不想听到他们问我,你和他怎么样了?真的,我不想在听到他的名字,不想再看见他的影子,不想看到和他有关的任何一切。

我希望,我们从此再无关系。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离7月初,毕业生离开学校的日子。散伙饭,一顿一顿的吃,啤酒一杯接一杯的喝,眼泪一场接一场的流。班里的散伙饭,放在最后的日子。我记得,那是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

同窗四年,除了情谊之外,彼此之间多少都有些隔膜,有些不愉快,可是,在那个晚上,似乎都过去了。那顿饭,从傍晚一直吃到午夜。

啤酒,像水一样,哗哗的灌进口中,顺着咽喉,毫无感觉的落入胃里,似乎可以听到水落平川的清脆响声。片刻,酒再次化作泪,在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前,汹涌而出。

我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只是看着他们一个个的倒下,而自己还安静的坐在椅子上,静静的看着他们抱头痛哭。我轻轻的笑着,手里握着酒杯,喝完一个,再等着别人来找我,继续喝。

这些面孔,也许,以后真的再也见不到了。我心想。那么,秦少刚呢?是不是我们以后也再也见不到了?何必呢。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既然要走,就让他走吧,我已经尽力了。

手中的玻璃酒杯,不知何时已然空了。手边,满满的啤酒,不知何时被服务员开了瓶,放在那里。我笑笑。进入毕业季,学校周边的饭店,全都是毕业生,服务员都很聪明,早早的将各色酒类摆在触手可及的位置。我们的分离之际,他们的发财机会。伸手,去拿最近的一个啤酒瓶。拿着酒瓶的手,微微有些抖。我抬头,四处看看,难道地震了?努力控制住手中的酒杯和酒瓶,终于斟满了。白色的泡沫,溢出来,流到桌子上。

记得当年,高考之前,教室前面贴的标语:人生能有几回搏?记忆犹新,可是大学生活就结束了。四年之后,我们面临的又是什么?人生能有几回醉?

饮酒到恰到好处,微酣,又不至于让自己失态,而所有的苦恼都模糊起来。我忽然发现了自己喝酒的妙处。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我们算什么呢?肯定不是圣贤,也不是饮者,不过是一些即将踏上社会的乳臭未干的学生。谁知道,将来又会遇到多少什么?

和多少同学喝过了?我记不起来。

有一个人,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拿着酒瓶。

(8)

他是班长李非。李非是个帅哥。放到现在,他的照片若是放在网上,绝对可以被评为校草,秒杀无数女网友。我们以前合作办过晚会,还一块打过排球。据说,他交过几个女朋友,可时间都不长。我当他一直是哥们。我笑了,怎么会把他漏了?不和谁喝,也要和他喝,一定要喝到一醉方休。

李非喝了不少,晃晃悠悠的走到我面前,在我身边的椅子坐下。

“杨子,来,咱们来一个!”他端起酒杯,和我手中的酒杯轻轻一碰。

“好!”我笑了。

两个人几乎同时,杯中酒,一饮而尽。

他是喜欢我的,我知道。虽然我不是校花。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喜欢一个人,也没有理由。

“你怎么回事?”他的舌头开始不利落了。

“啊?什么?”头有些晕,我坐在椅子上,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他,难道要对我来个临别告白吗?

“你知道吗?你以前和于晓光,不是挺好的吗?怎么都四年了,你们就、啊?”他眼圈已经红了,显然,刚才已经哭了。邻桌,两个男同学,正抱头痛哭。

“我们没什么吧?”我愣了一下,头更晕了。于晓光是他的哥们,我们班的文艺委员。大二时,在学校的交谊舞培训班上,他曾是我的舞伴。于晓光是个西北人,表面看起来腼腆内向,文静秀气。当时很多人曾经认为我们是一对儿。

“你不是喜欢过他吗?现在马上就分开了,你们以后怎么办?你不是和秦少刚分手了吗?”一会儿功夫,李非面前的酒杯又空了,酒瓶也空了。他顺手抄起桌子上的酒,又给我斟满。

我看着他,轻轻的笑。这个男孩子真够哥们,可是,他难道不知道吗?于晓光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还记得,第一次爬香山的时候,他和于晓光,我们班上最帅的两个男孩子,一左一右,在我身边。那青青的石阶,记载我们最初相识的岁月。可是生活注定是多变的,我们不能像当初那样,永久走下去,永远简单,快乐。

秦少刚,我和他,算是分手了吗?

我无语,端起手中的酒杯,再一次一饮而尽。

这个夜晚,酒和泪雕刻了分离的最后记忆。这是1996年7月初。那个时候的我,无法预知,两个月之后,我会遇到生命中那个最爱我的男人。生命中的未知,太多,就如社会对于我们这些从未走出过校门的少男少女,到处都是机会,机会后面,或许是无法预知的陷阱。

几天之后,就是离校的日子。铺盖一卷,毕业证书一领,我们,就和这里再也没有关系。再回来,这里已成为过去式。母校,她手一撒,我们这些快快乐乐的孩子,就一下子被扔到了社会这个大舞台上,甭管你适应不适应,都得站起来自己走。

我家是北京的,很多事情变得很简单。最后的两天,有的同学已经走了。宿舍里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同学。她男朋友过来帮着收拾东西。看看两个人亲密的样子,我笑笑,放下手里的东西,准备先回家再说。我记得,那天,自己穿着一条天蓝色碎花的连衣裙。

临近中午,学校大门口,人不多。毕业班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其他学生都在上课。走出校门,回头看看,心里忽然有些不舍。自己,真的毕业了吗?真的要走了吗?

一个熟悉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校门口。宽宽的肩膀,一走一晃,棕色短裤,蓝色短袖T恤衫,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脸上,咧着嘴,在笑。

我一愣神,怎么会这么巧?

他,难道还没走吗?

“看什么呢?”没等我回过神来,秦少刚已经走到我面前,笑嘻嘻的开口了。

“你管不着。”白了他一眼,我转身欲走,脸上却控制不住的笑了。真是这么巧。

“走什么啊,我晚上就走了,他们今天给我送行。”说吧,也不管我同意不同意,拉起我的胳膊,就走。

我别着身子,不肯同他去。你以为是谁?你想理就理,不想理就不理?你的薛晴呢?

“别生气了。就算是同学,你也得送送我吧。”他好言好语,一边走,一边问:“你那天去哪儿了?我看见你上了公共汽车。我在后面追了很久。吓死我了。”

“去我同学家了。”我的心,再一次被温暖填满。原来,他还是在乎我的。

“那天,我后来骑自行车沿途去找你。一直没有看到你。在路边坐了一夜。”

这天傍晚,送走了秦少刚,我没有回家。在校园的角落,我和他经常停留的那个长椅上,我独自坐了很久。长椅后面,是一棵茂盛的紫丁香。在这里,我们看过花开花落,看过满树白雪晶莹,也淋过春天的丁香微雨。今天,一切都结束了。

何时再见?

我和他,会有未来吗?

(9)

彼时彼刻,我没有想过,自己会爱上别的人。两个月后,当我在九寨沟如梦一样的山水中,遇到那个命中注定的男人,我方才明白,喜欢和爱之间,原来有着无法跨越的距离。这距离,如此之大。喜欢,是等一个人来看自己。而爱,是无论那个人在哪里,你都会想着他,即使跨越万水千山,你也要见到他,和他在一起。

7月的最后一天,我背着行李去单位报道。这是一家很老的国企,上千人的公司,大学生屈指可数。安定下来,我给秦少刚寄去了地址。不几天,他的信到了。洋洋洒洒的三页信纸,他详细的记录了那边的工作情况。他说,他很想我。

说不清是不是想他,我的心里,似乎没有那么难受。

日子平淡之极。上班,下班。在老旧的办公室里,我必须坐满8个小时。办公室两个人,对面的女同事,50岁,正值更年期,每天巴拉巴拉的说个不停。我只是笑笑,然后低头,安静的看英语。毕业前,考了一次研究生,没成。这个老国企,试用期一个月500块钱,转正之后一个月1000块钱。在这里呆一辈子?我不想。

秦少刚的信中,说他要考研回来。我以为我会激动,可是,我发现自己几乎没有什么感觉。不过,当对面的阿姨神秘兮兮的给我介绍男朋友时,我还是将秦少刚搬了出来,婉转的拒绝了。阿姨颇为失望,据说委托人是公司书记的外甥。

8月底。公司派人去兰州出差,同办公室的阿姨跃跃欲试,可是没有想到,最终,这个名额落到了我头上。

秦少刚的信,几天就是一封。有时下班后,我会回到办公室,等他的电话。可是有一天晚上,他居然告诉我,他在出门时居然看到了薛晴。

我说不出难受还是不难受,只是笑笑。

在那一刻,我忽然问自己,到底爱他吗?可是为什么根本就不想看到他?他说到薛晴的时候,我有些不开心,心底却是一片平静。难道,我不吃醋?

糊里糊涂的,我跟着厂长大人和两位女同事一起踏上了西去的列车。出发之前,我没有给秦少刚写信,只是告诉同屋的室友,如果有人给我来电话,就说我出差了。

什么叫做爱情?到兰州的火车上,躺在卧铺中,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我和秦少刚,到底会有怎样的未来?他真的是我的未来吗?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爱情,就在不远的地方等着我。

火车过了银川,周围的景色越加荒凉。望着窗外茫茫无际的戈壁滩,我常常发呆。

那时的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在这里遇到一个来自遥远四川的男人。到底是什么,让我们离开彼此的故乡,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不期而遇?

吴天彪,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在兰州的那个夜晚,第一次见到你的样子。

我们住在当地接待单位的招待所。我记得,那是老国企常见的简单的筒子楼,卫生间和盥洗室都是公共的。我和同事丁姐住在一起。

丁姐告诉我,第二天要出发,当地厂商组织的活动。去哪儿,我并不关心,只知道有车坐,有人带着就够了。临睡前,我们去卫生间洗漱。兰州的8月并不算冷,我穿着黄色的短袖背心和背带牛仔长裙。

楼道里,灯光很暗。招待所的没什么人住,很安静。对面一个瘦瘦的影子,走过来,和我打个照面。这男人走路很安静,几乎听不到脚步声。我不经意的扫了一眼。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深色的休闲西裤,皮鞋很干净,清秀的脸上,腼腆而羞涩,挂着那么一丝淡淡的笑。我并未回头,只是一个闪念:这男的挺好看的。西北的男孩子真是好看,到处都是帅哥。容貌这东西,看多了就那么回事。到了盥洗室,一刷牙,我就忘了这回事。

直到第二天早上坐上车,我也没有想到,前面的司机就是那天晚上偶然见到的帅哥。几天之后,他和丁姐问起我们是否住在招待所时,我才恍惚记起,这个男人,我曾经见过。

天彪,你呢?

是否还记得那最初的邂逅?我不记得你当时是否注意过我。我想,你是注意过的。

十六年后,你的笑容,一如从前。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希望,从那个时刻开始。你的不经意,我的不在乎,是最自然的开始。谁都没有想过,故意去相见,故意去追逐。我们是不是真的在转世轮回中等待了很多年,才让彼此有了这样的一个开始?

而如今,我们又要修行多少年,才能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10)

在旅途中,我偶尔会想起秦少刚。想到了,又怎么样呢?从北京到东北,那么远的距离,我真的不想去看他。一点兴趣也没有。

那个时候我并不懂得,没有去看秦少刚,不是因为距离。如果爱情来临了,距离不再是问题,就算跨越万水千山,我也要与我爱的人在一起。

秦少刚是爱我的。在我出差回到北京后的第二天,他就来了,坐了一夜的硬座。他说,已经十天没有收到我的信,也没有听到我的声音。

我笑,很感动。心里,那个红原男人的眼神,在我的眼前不断闪动,赶也赶不走。我很想知道,他的目光,到底是什么意思?他没有留下电话,只有临别时的一个地址。

秦少刚坐在我的床上,看我神不守舍的样子,问:“你想什么呢?”

我们在宿舍里自己做饭。我手里择着菠菜,正在考虑中午吃什么。

我笑笑,看着他,手没有停下来,一个问题忽然随口冒了出来:“你以后想怎么样?”秦少刚一定不知道,此刻,我的心里,正在想:那个男人说,他没有女朋友。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是看着我的。他是故意在告诉我吗?29岁的男人,没有结婚?没有女朋友?真的,假的?会不会是在开玩笑?

“杨子,我呢,以后肯定过得不会很差。”秦少刚看着我,脸上还挂着旅途的疲倦。他走过来,在我的身边坐下,捡起一把没有择的菜。

我点头。他是悟性很高的男人,而且很能混,在朋友中很吃得开。

“以后,我肯定不会只有一个女人,但是谁都不能取代你。”他低着头,一边笨手笨脚的择菜一边说。每个字,都特别自然。我们认识快两年了,我相信,他说的不是假话。

我的手停在半空,愣住了。片刻,我问他:“你说什么?”

“以后的日子那么长,我在外面混的人,肯定会有别的女人,可你肯定是我老婆,永远都不会变。”他笑笑,没有看出我的异样。

我也笑了,心,却一下子冷了。

送走秦少刚,我的心忽然平静下来。人只有在选择时,才会心神不宁。我已经不需要选择了。此刻,我只想知道那个红原男人说的到底是不是真话,是不是在开玩笑?他的眼神,似乎在传递着某种特殊的意思,我特别想问那双眼睛的主人:你啊,到底是什么意思?可不可以告诉我?

他会说吗?

他是不是只是开一个玩笑?我们仅仅是萍水相逢,他何必告诉我他的私事?

我想知道什么呢?知道了又能怎样?我在北京,他在四川。这距离,隔在我们中间,我如何能够跨越呢?

理智告诉我:不可能。

感觉告诉我:去试试!总要见到他,你才能知道结果吧?

在九寨日渐熟悉的川味普通话的音调,总是在我的耳边萦绕。一个深夜,像往常一样醒来,我心里忽然醒悟,其实,秦少刚来之前,我一直思念的人,不是他,而是那个远在四川的陌生男人。

这个念头,吓了我一跳。难道,我竟然如此容易的见异思迁,移情别恋?骨子里的我,难道这么不老实吗?他的眼神,在我的眼前闪动着,那里面到底是什么,竟然如此吸引我?

此刻的我,仿佛回到少年时代,那时,一道解不开的数学题能让我苦思冥想很久。他的眼神,就像一道没有答案的几何方程式一样,让我分外着迷。

十一放假之前,工作格外多。我去车间帮忙,纯粹的体力工人。回到宿舍,我只想倒头就睡。半夜,我依然常常会忽然惊醒,奇怪的梦,总是在深夜让我心神不宁。

梦中的那个男人,总是那样看着我。那眼神,在无声的诉说着他的思念,那声音,很熟悉。

我们的宿舍是六十年代的筒子楼。我和另外两个女孩住在一个房间。她们入睡之后,我一个人,开始睡不着。醒着,我就盯着简陋的白色屋顶,听着临床女孩的鼾声。

这是怎么了?

那双眼睛,并不属于秦少刚。秦少刚的眼睛,我是熟悉的:简单的单眼皮,微微细长,高兴时,透着微微的笑,不高兴时,透着隐隐的狠。当然,是对别人。可眼前这双眼睛,永远在笑,看不透的笑。它们,那么深深的望着我,对我低声诉说着什么。它们清澈纯净,像透明的海,深不可测,望不见底,让你产生一股莫名的冲动,想进去看看那深处到底蕴含着怎样的秘密。

十一前的夜晚,我再一次从梦中惊醒。坐起身,望着夜色中的四周,像往日一样的黑,依稀可见桌子和床的轮廓。周围静静的,同屋女孩的鼾声甜蜜而均匀,梦中情景,此刻显得分外逼真。我明白了,在梦中凝视我的那双眼睛,是属于他的,那个名叫做吴天彪的红原男人。

兰州一别,已经快一个月。他,还好吗?

周末,我在新华书店买了一本最新的自助游攻略。在四川省的介绍中,我终于找到了他留下的那个地址:红原。

怔怔的看着简单的两个小字,我愣了半晌。这么个县城,该是什么样子?在红原不远处,是九寨旅游时曾经去过的若尔盖。我对若尔盖印象颇深,因为它太小了。我从没见过这么小的县城,也从没见过那么多的藏民。

红原,和若尔盖一样吗?

在九寨之行中,我们在若尔盖住过一个晚上。在那里,我碰到两个大四的女生。在洗澡时,我和她们聊了一会。两个女孩是北大的学生,比我低一级。放暑假,来川西旅游,从兰州到九寨,沿途都是长途客车。

她们能去,我想,我也能去。至少,从手中的自助旅游手册中,我已经知道,红原,通长途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