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谱》一、二编各文段按公元纪年—干支纪年—庙号—帝王—年号—月份的顺序排列。
2.本《年谱》一、二编对涉及作家的诗歌、散文、奏章、碑志、序跋等予以系年。
3.本《年谱》一、二编对文人创作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如科举考试、藩镇战争、刺史活动等予以列出;对帝王的更替、太子的册立等事件,仅作简要说明。
4.本《年谱》第三编主要对作品编年进行考辨;附录对相关地名进行考辨。
5.诗文中原缺字用□代替,补字用()。